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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学设计:王亚伟一、 教学目标:1、 知识与技能:通过学习,知道未成年保护法是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懂得未成年人的保护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环节,增强未成年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2、 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情景讨论、调查交流等,初步学习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分析有关社会现象,掌握一定的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3、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学习,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 课前准备:1、 学生准备:(1)、查阅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内容; (2)、小组调查:调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
2、的保护措施;查找学校的安全隐患。2、 教师准备:收集相关的案例;三、教学过程:【展示】图片:含苞待放的花朵问:花朵的盛开需要什么条件?生:如:阳光、雨露、适宜的温度、园丁们特别的呵护师:我们青少年学生正如这含苞待放的花朵,还很稚嫩,需要有特别的呵护,才能让我们的生命之花得以盛开。国家考虑到我们未成年学生年纪小、阅历少,思想单纯,是非判断能力差,缺少自我保护的能力,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所以制定了未成年保护法,对未成年人予以特别的法律保护,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亲切关怀,也反映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师:前几天,我们的法制副校长金老师给我们进行了一次法制常识的教育,大家都受益匪浅。后来
3、,有一位李小强同学给金老师写了一封信,将他的三个困惑反映给金老师,并希望得到解答。今天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帮他解惑吧。李小强的困惑一封短信 三个困惑困惑一:这学期学校的校门口增设了三个摄像头,门卫也全部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保安,爸爸妈妈说,来学校很不方便,又要填会客单,又要询问来意;中午回家吃饭的同学说,进出校门还要签名;中途离校的同学,要由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问:学校为什么要这样做?学生讨论:略师:学校增设摄像头、加强对进出校门的管理,看起来似乎繁琐了一些,但根本上却是为了学生着想,有利于学生的人身安全,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一、未成年学生的学校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
4、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依法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权【调查与交流】你知道学校在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权方面,还采取了那些措施?生:略(学生可展示拍摄的照片,收集的数据等)【找一找】学校的安全工作还有哪些隐患?生:略【献出你的金点子】你认为学校可以采取什么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生:略【你知道吗?】未成年人保护法
5、规定,学校还要保护未成年学生的那些合法权益?生:略师:如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困惑二、我有一位同学,名叫小伟。他爸爸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离婚了,小伟跟随父亲生活。小伟平时比较贪玩,学习成绩不理想。他爸爸喜欢喝酒、打麻将,平时也不大管小伟。可看到小伟考试的成绩不理想,就动辄打骂,甚至把小伟赶出家门,让他找妈妈去,并说不承担任何的抚养费。小伟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问:小伟的爸爸这样做可以吗?为什么?生:略师:小伟爸爸的做法是错误的,违反了未成年保护法中家庭保护的有关规定。二、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
6、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依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议一议:你觉得这位父亲如此的教育方法,会对小伟造成什么影响?生:如更加厌学;产生自卑心理,态度消极;可能离家出走;也可能会离家出走师: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省力和心理都不可能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依法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说一说:你知道吗?未成年人保护法还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哪些合
7、法权益?生:略师:如:受教育权;财产权困惑三:我叔叔下岗后,想开家网吧,他看中了学校门口的一间店面,结果申领执照的时候,被拒绝了。问:为什么叔叔的创业要求被拒绝呢?生:略师:为了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对未成年人除了实施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外,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对未成年人还要实施社会保护。而叔叔的创业要求,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三、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学生活动】说一说:实施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你知道还有哪些举措吗?生:略师:免
8、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校外辅导员;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制品;校园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开发、推广“绿坝”上网软件师:的确,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我们整个国家和社会都在努力,这些举措,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怀和爱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时难免要遭到侵犯,这时,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讨论:当我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我们该生:略自我保护小贴士1、 求助老师;2、 致信给青少年保护委员会3、 求助于共青团、学生会组织;4、 反映至学校领导;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课堂小结】依法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不仅仅是学校的事,同时也离不开家庭、社会的共同参
9、与,更需要同学们学会主动维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在法律的护卫下,我们会更健康的成长。四、学习训练与评价提示本课的学习训练可安排课前、课后的实践活动。如:课前安排学生进行“学校安全隐患调查”和“学校保护措施调查”,以强化学生的情感体验,促进知识的内化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再如:针对学校的安全隐患,向学校提出“维护学生安全和健康”的建议,让学生在课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学校的有关部门,提升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成就感,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对课堂中发生的,学生交流意犹未尽的一些问题,可以让学生在课后继续进行探究性学习。在课中,对每位发言的同学要及时的给与适当的
10、评价。学生缺乏法律知识的基础,对他们的发言不能强求系统性和逻辑性。可以用这些语言加以鼓励:说的很好、真不错、能大胆的表明你的态度,真有创意等。五、教学设计说明:初中学生对于法律的概念比较模糊,在实施教学前,老师先做好访谈、调查,掌握学生已有的认知水平。在实施教学时,力求避免枯燥的介绍法律条文,通过“一封短信,三个困惑”,创设情境,引导学生就事论理,渗透法律知识和法制意识,让学生有所思、有所疑、有所问、有所言、有所辨、有所感,以期达到应有的教学目标。为了巩固学习效果,在本课的学习之后,还可以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或者制作“青少年维权电子小报”,把学生平时所见所闻、视听获得的资料放上去,作为课堂学习的
11、补充。题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学设计:王亚伟一、教学目的: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青少年。二、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三、授课内容: 同学们!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2、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保护青少年成长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别为:总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
13、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 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缄口不言、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
14、、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也不归宿; (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它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
15、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着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优劣机,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小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有的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冲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 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
16、、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中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祝每一位同学都成为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题目:知法、懂法、守法 走好青春的第一步 主题班会教案教学设计
17、:王亚伟班会背景:据统计,我国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约占全国人口三分之一。然而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接班人,未成年违法犯罪和心理健康等问题越来突出。1.犯罪数量举高不下,持续增长。全国刑事案件立案的65为青少年所为。2.犯罪比率呈上升趋势。全国判处未成年人犯罪占刑事比率由1998年增长6.36。上升到2004年7.99。增幅达22.45,其中暴力犯罪的比重增加了很多,抢劫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犯罪,特别值得注意是,近年来,1418岁少年发案率呈上升趋势,主要是侵犯财产型犯罪(盗窃),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的少年,被人生最初的暗淡所迷惑。中学生年龄大多12-6岁,但已经明显
18、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比较容易冲动,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以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班会目的:通过本次主题班会活动,结合学生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制意识,教育学生自觉摒弃不良习气,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使学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增强学生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活动准备: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
19、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主分析,引以为戒。活动过程一、活动导入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我们准备了这次知法、懂法、守法走好青春的第一步的主题班会,在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
20、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二三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仅要懂法而且要学会用法律和智慧保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那么接下来我来看一则材料。二、案例剖析(一)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多媒体出示案例2008年乳山市某中学曾发生了一起案件,案件的大体情况是:一名姓张的学生将正在分发作业本的一名学生给绊倒了,二人发生了争执,姓张的学生就用铅笔刀将发作业本的那个学生的面部划
21、伤。老师:当老师读完这一案例,我看到了同学们脸上疑惑的表情,似乎觉得这算是件什么事啊,没什么大不了的吗。那么大家觉得这件事情应该怎样处理呢?学生:我觉得这名姓张的学生应该向受伤的同学道歉。学生:我觉得没那么简单,因为这名张的同学已经伤害了别人,他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学生:我觉得应该把他们的家长找来,一起商量解决。老师:同学们说的都有道理,那么你们想不想知道这一案件的处理办法呢?学生:想。(二)案例处理办法这名受伤的学生的医药费将近一万元。这笔费用都需要这名拿刀的学生家长来承担,如果这把刀不是铅笔刀而是弹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那么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对这名拿刀的学生进行处罚。老师:大家读完这段内容,我
22、看到了你们脸上惊讶的表情,是啊,这样的例子也许并不少见,但我们似乎从未把它与“违法”联系在一起。然而这一案例中的姓张的学生的行为,确应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三)法律知识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下列情形是指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老师:其实同学们生活学习在一个
23、大家庭里,相互之间难免会产生一些小的纠纷和摩擦,关键是发生纠纷之后应当如何去对待处理。假如遇到类似的事情,同学们会怎样处理呢?学生:我觉得同学之间应该相互谅解,互相礼让,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学生:我觉得有什么事情应该及时与老师联系,可通过老师去解决纠纷。学生:我认为还是要学好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老师:看来同学们都有很强的法律意识,老师真为你们高兴,是啊,同学们还属于青少年,各种社会阅历经验比较少,往往容易冲动,不理智,干出一些傻事和蠢事,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最终触犯了法律,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你给他人造成了伤害,不但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没有经济能力,你的监
24、护人、你的父母要承担经济赔偿。因此我们一定要时刻提醒自己,遇事切忌冲动,要理智,更要有法律意识,要懂得保护自己。然而在我们身边,我们没有意识到的违法行为也许正在上演着,接下来老师想请各位同学来做一回小法官,你觉得下列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三、小小法官我来做青少年常见违法行为知多少1.在教室、宿舍里高声喧哗、打打闹闹,严重影响了其他同学的学习和休息。2.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也就是俗称的 “小痞子”交往,来学校闹事,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3.同学之间发生一点矛盾,有的学生不找老师和学校领导解决问题,而是回到家中,添油加醋,捏造事实地告诉家长,挑起家长与学校的矛盾。而有的家长到学校,不是找老
25、师和学校领导反映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是到教室、课堂里去吵闹,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4.我们同学中,有的为了发泄不满,毁坏学校的门窗、桌椅等公共设施,更有甚者将安全出口标志、消防应急灯、消防设施损坏。5.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等公共场所,6.有的同学因为上网而逃学。7有的同学因为家长控制上网费用而采取向低年级学生敲诈勒索,强拿硬要钱物来筹集上网费用,更有甚者,出现盗窃、抢夺等行为。8因同学之间发生一点纠纷,就互相漫骂进行人身攻击,损害他人的名誉。9有个别同学因为受到老师的批评,就在墙上用贴小字报的形式对老师进行辱骂和人身攻击。10.现在经济富裕,部分同学都有了手机。有的学生用手机玩游戏,
26、有的同学上课时开着手机影响他人学习。11有个别同学利用手机发送淫秽、侮辱、恐吓等信息,影响他人学习、休息。12有个别同学多次打恐吓电话威胁他人,也包括那些打 110、119、120电话,谎报警情、火情、疫情。13.有的学生传看黄色书籍、音像制品。14.盗窃、抢夺、诈骗他人财物。学生小组讨论,并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交流。这些行为在我们身边也许时有发生,但并未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例如:有的同学刚才就认为“打恐吓电话威胁他人”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而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种违法。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
27、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学们知法、懂法,我们才能守法,大家一起看大屏幕,让我们一起牢记这些法律常识。四、应知应记法律常识应知应记(一)国家的有关的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
28、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二)法律小常识1.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扰乱学校秩序,致使教学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3.治安管
29、理处罚法中涉及到故意损毁财物的有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 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第三十条,损毁电力、电信、消防等公共设施的,第三十七条,损毁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第四十九条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都被列为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罚款、拘留处罚。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5.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30、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下列情形是指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6.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二)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
31、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7.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有传看黄色书籍、音像制品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抢夺、诈骗他人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我们才能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才会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
32、,那么当我们遇到危险的时候,同学们是否知道应怎样保护自己呢?五、法律意识时时有 自我保护放第一(一)遇危险怎么办遇到如下情况你会怎么做?1.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2. 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你会怎么办?3. 如果有人动手打了你,你会怎么办?(二)我的做法老师:请同学们看第一情况,对此事如何解决呢?学生: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学生: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我觉得千万不要胆小。学生:用
33、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老师:同学们很机智,当我们遇到危险时,一定要懂得自我保护,在这一点上同学们做得很好,那么当我们遇到第二种情况时,你该怎么办呢?学生:当我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学生: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的,一旦打了,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老师:第三种情况我们有些同学可能就遇到过,能说说你的做法吗?学生:我觉得应及时报告老师,一定不能还手。学生:我曾经被别人打过,当时我非常生气,也很冲动,就动手打了他,那时我觉得自己做得没错,因为是他先打的我
34、,现在我知道自己做错了。老师: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就是很大的进步,如果以后你遇到了同样的事情,请同学们牢记,一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本文转自免费教育文稿网转载请注明出处。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及时报告老师,一定不能还手,如果在校外就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而且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六、寻根溯源青少年犯罪的征兆1.精神上迷惘空虚,这是最主要的行为先兆,不好好学习成绩低下,不思学业,精神恍惚,认为念不进去书,没有刻苦学习的毅力,却去
35、看不健康电影及书刊,进网吧,打游戏,语言不文明,行为放荡,好结交异性朋友等。2.生活上追求享乐,这是犯有盗窃、诈骗等侵犯财产罪的青少年共同特点,赶时髦、涂安逸、摆阔气冒充大方,过早抽烟喝酒。常以为家庭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父母供得起自己的一切费用,尤其是单亲家庭的骄生惯养,把自己的意志给毁了。3.行为逞强霸道,常常殴打他人,欺负弱小同学,顶撞老师、以违反校纪校规为荣。处处表现自己,不思悔改。不思进取。4.心理上偏执狂妄,对别人批评教育,充而不闻,逆反心理强烈,性格孤僻、偏执。 七、我们的承诺学生集体郑重承诺: 我们承诺做到如下几点: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在学校做好学生,进入社会做好公民。 同学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我们绝大多数同学是优秀的,我们要树立 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观念,克服青春期的一些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将好奇心用在学习上,把不服气、不服输的精神用在学习成绩上,比一比,谁的成绩好,相信我们同学在老师的教育培养下,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能够取得更好、更大的成绩,一定能够找到自己理想的高中、大学,为国家、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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