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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晨金杯物资供应商质量管理办法(2003年版)第一章 供应商的选定及产品认证程序1 目的为了完善汽车有限公司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保证及不断提高配套产品质量,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特制定本程序。2 适用范围2.1 新推荐的供应商;2.2 新开发的零件、总成件、直接装车用的原材料、生产辅料的供应商;2.3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需重新进行产品认证(无特殊要求,从对“OTS工装样件实施ISIR初期样品报告”开始):2.3.1 其配套产品在工艺、工装、模具某一方面有较大变化或零件使用了其他可选择的结构和材料;2.3.2 已经正式批量供货,但出现批量或重大质量问题改进后;2.3.3 对现有工
2、装及设备进行重新装备或重新调整后进行生产的供应商;2.3.4 生产过程或生产方法发生了一些变化后进行生产的供应商;2.3.5 把工装或设备转到不同的工厂或厂址后进行生产的供应商;2.3.6 分包零件、材料或服务(如热处理、电镀)的来源发生了变化的供应商;2.3.7 工装在停止批量生产达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重新投入生产的供应商。3 程序内容(附流程图)程 序负责部门配合部门程序文件及说明主要存留部 门车型配置表发布 零部件明细表发布推荐新厂商 厂商评鉴开发报价说明会产品规划处计划发运处采购处设计处产品工艺处车型配置表采购处质量管理处设计处设计处采购处质量管理处产品工艺处零部件明细表技术资料采购处
3、质量管理处设计处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供应商辅导处零部件厂商调查表(见表1)供应商推荐书(见表2)采购处质量管理处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供应商辅导处价格审定处零部件厂商研发、生产及质保能力评鉴表(见表3)采购处质量管理处零部件开发处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价格审定处对厂商作报价要求说明确定试装和量产日期及生产台数厂商提出可行性报告采购处质量管理处零部件开发处价格审定决定承制厂商 批 准 发制说明会开发协议 零部件开发ISIR提样/审核 试装确认购销合同正式供货/量产供应商管理价格审定处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采购处配套产品报价单(见表4)供应商报价及初审表(见表5)配套件议价结果审批单(见表6)定价
4、通知单(见表7)价格审定处采购处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发制通知单(见表8)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总经理(技术总监)推荐供应商批准书(见表9)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采购处价格审定处 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发制通知单发制说明会会议记录(见表10)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零部件 开发处采购处供应商辅导处产品开发协议质量管理处零部件开发处产品工艺处零部件 开发处供应商辅导处零部件开发作业规划及进度控制表(见表11)构成零件制作/纳入计划及进度控制表(见表12)模具/夹具/量检具需求及制作/纳入进度控制表(见表13)产品试验规划/进度及综合报告表(见表15)检验规格承认申请表(见表
5、15)零部件开发处供应商辅导处供应商 辅导处零部件开发处初期样品检验报告(见表16)外观尺寸检验报告(见表17)材质检验报告(见表18)工程规格试验报告(见表19)零部件开发处供应商辅导处质量管理处试装小组供应商辅导处质量检验处产品工艺处零部件试装管理程序(见表20)零部件试装通知书(见表21)试装报告(FCR)(见表22)试装问题点改善管理表(见表23)零部件FCR合格通知单(见表24)零部件开发处供应商辅导处质量管理处采购处采购处质量管理处零部件开发处购销合同采购处零部件开发处 质量管理处采购处质量管理处配套产品审核标准检验记录供货计划(见表25)月采购计划采购处质量管理处质量管理处采购处
6、产品工艺处零部件开发处供应商辅导处产品问题报告(见表26)配套件质量问题反馈(见表27)配套件处理通知单(见表28)质量管理处3.1 程序说明3.1.1 选定的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较强的产品开发设计能力、先进的设备保证能力、价格竞争能力和较大的生产规模。3.1.2 选定供应商原则选定供应商原则上遵循“双轨制”。同一配套产品的供应商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如遇目前的两家供应商均不能满足要求而必须重新选择供应商时,推荐部门必须在供应商推荐书中明确指出现有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和新推荐的供应商的优势及拟停止供货的供应商的名称,在新推荐的供应商的零部件FCR合格通知单下发的同时,由质量保证部按供应商推
7、荐书中的建议停止现存两家或其中一家供应商的供货。3.1.3 选定供应商应遵循“集中定点”的原则除特殊、专用零部件外,普通零部件(如机加件、冲压件、中小型塑料件、橡胶件、标准件等)应集中规划,定点选择那些有实力、专业生产的供应商,集中安排研制和生产,尽量减少供应商的数量,以方便管理和保证质量。3.1.4 选定供应商应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选定供应商时,在具有相同的设备加工能力、工装能力、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相近的价格的前提下,应考虑供货距离的远近,优先“就地就近”选择,以有利于直达供货,减少库存及节约运费。3.1.5 选定供应商时应注意,汽车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不能被明确的或潜在的竞争对手所控制
8、。二次配套产品也应遵循上述原则。3.2 推荐、选点;调查评价、询价;批准3.2.1 供应部填写供应商推荐书及零部件厂商调查表。3.2.2 采购处组织供应商辅导处、零部件开发处、价格审定处等有关部门依据零部件厂商研发、生产及质保能力评鉴表对厂商质保系统能力、研发技术能力、制造设备能力、生产管理能力进行评鉴、对被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调查评价。汽车有限公司的长期供应商(推荐产品非其转卖)或一汽大众、上海大众等国内著名各大汽车企业的优秀供应商,可不进行实地调查评价,仅需零部件厂商调查表即可。3.2.3 采购处组织价格审定处、零部件开发处、质量管理处等有关部门及预选开发厂商召开开发报价说明会,由价格审定处向
9、开发厂商作报价说明,收到开发厂商的配套产品报价单)后,价格审定处进行报价对比及初审,并提出供应商报价对比及初审表、配套件议价结果审批表报采购处组织会签,确定预选供应商后与其议价、报批,批准后提出定价通知单下发采购处。采购处将发制通知单下发选定的供应商。3.2.4 采购处填写推荐供应商批准书,并持供应商推荐书、零部件厂商调查表、零部件厂商研发、生产及质保能力评鉴表(如实地调查),组织有关部门会签,最后报总经理(或技术总监)批准。3.2.5 采购处组织相关部门及厂商召开产品开发发制说明会,明确新产品开发在技术、质量、成本及物流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产品开发成功。3.2.6 采购处负责通知供应商到设计处
10、签定产品开发协议。3.3 产品开发3.3.1 供应商持推荐供应商批准书复印件与设计处、采购处、质量管理处签定产品开发协议(同时产品技术部需确定标识代码并会同物流处共同提出包装含周转器具要求),并得到样件或图纸以及包装要求等以进行首件试制。产品开发程序按设计处新产品开发的基本程序执行。3.4 OTS认可供应商必须在产品开发协议中约定的OTS认可时间内完成样品制作,并根据产品开发协议的要求需将会签图纸(指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未提供图纸情况下)、检验规格承认申请表)报设计处确认;零部件开发作业规划及进度控制表、构成零件制作/纳入计划及进度控制表、模具/夹具/量检具需求及制作/纳入进度控制表、产品
11、试验规划/进度及综合报告表等报供应商辅导处进行确认。供应商辅导处依据上述文件进行现场抽样,实施初期样品审核并负责完成初期样品检验报告其中包括外观尺寸检验报告、材质检验报告、工程规格试验报告。3.5 试装确认3.5.1 试装程序按零部件试装管理程序执行。首先,由供应商辅导处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下发零部件试装通知书。3.5.2 试装申请确认后,试装小组确认试装车辆及时间,然后通知相关部门作好试装前准备。试装样件由供应商辅导处从供应商处随机抽取,并做好标签注明,根据检验标准或ISIR条件合格后入库,以备试装。3.5.3 由试装小组提出试装报告/FCR、试装问题点改善管理表。3.5.4 试装
12、合格后,由试装小组下发零部件FCR合格通知书,同时通知质量管理处、采购处、产品工艺处,做好量产准备。保留三件合格试装样件,以供批量试装或SOP确认,合格样件由采购处按协议价付给供应商。3.5.5 FCR不合格或应生产方便性需要修改标准,供应商辅导处协助供应商进行改善,改善完成并重新作尺寸检验后,重新提出FCR申请。3.5.6 为便于试装车的跟踪,由试装小组负责记录试装车车号,并报供应商辅导处。供应商辅导处必须在试装完成后两天内将试装车车号通知计划发运处,由计划发运处将试装车销售范围控制在指定的范围内。3.6 供货3.6.1 采购处根据零部件FCR合格通知书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3.6.2 采购
13、处每月制定供货计划,并下发公司内有关部门及供应商。3.7 供应商管理3.7.1 供应商制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由供应商辅导处进行300台质量一致性确认。3.7.2 配套产品的检验供应商辅导处定期或不定期会同供应商对其生产的配套件进行全尺寸检验及材质检验和性能测试。每年至少一次上述三项检查。3.7.2.1 检验依据a)产品图纸:设计处提供的或经设计处会签的产品图纸;b)技术条件:设计处提供的或经设计处会签的技术条件;c)配套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3.7.2.2 检验方式a)下厂检验:检验人员到各供应商厂家生产现场进行检验;b)入厂检验:供应商提供产品至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检验,供应商每批提交产品的同时
14、,应提交出厂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明文件;c)对汽车有限公司没有条件复检的项目与供应商一起抽样委托检验机构测试。如配套产品经检验机构检验为不合格产品,按配套产品实物质量抽查程序(见表29)执行。3.7.3 质量改进 a) 一般的或潜在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辅导处提出配套件质量问题反馈单,通知并要求供应商限期制定改善措施并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验证后由提出产品问题报告;b) 严重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和/或批次性的质量问题,由质量管理处提出配套件质量问题反馈单及配套件处理通知单,供应商必须立即停供整改。并按索赔条款规定交付索赔款。供应商辅导处对供应商整改后的样件进行ISIR提样/审核、试装确认,合格后
15、由质量管理处下发配套件处理通知单方可恢复供货。3.7.4 不合格品的处理及索赔(详见第二章)3.7.5 供应商的评审/评级(详见第三章)备注:1.生产辅料供应商的推荐、调查评价、试装、定价及评级等程序参照上述程序进行,但上程序规定的负责部门、配合部门及主要存留部门中设计处、供应商辅导处更改为产品工艺处(第3、7、15、16、17、18、19项除外)。2.直接装车原材料及生产辅料,一般按采购最小单位进行试生产。(附直接装车原材料及生产辅料明细)直接装车原材料及生产辅料明细序号名 称用 途序号名 称用 途1钢板生产21脱脂剂脱脂2铸铁焊条修模22磷化剂磷化3发动机油发动机用油23电泳灰色浆防腐底漆
16、4双曲线齿轮油后桥24电泳乳液防腐底漆5双曲线齿轮油变速箱25密封胶稀释剂底盘6压敏胶粘接 防尘26黑氨基磁漆保险杠7风窗密封胶防水 防尘27氨基中漆中涂8密封胶填充焊缝28氨基面漆面涂9密封胶刷轮罩29氨基稀释剂中、面漆稀释10CO2焊丝车身焊接30造渣剂凝聚漆雾11电焊条车身焊接31无水乙醇抛光液12铜焊条车身焊接32指压胶车身密封13焊锡条车身焊接33焊药水车身焊接14胶堵密封胶堵孔 /堵工艺孔34焊锡膏车身焊接15二硫化钼锂基脂生产35氧气生产16钙基润滑脂生产36乙炔气生产17制动液生产37夹布胶管生产18防冻液生产19制冷剂生产20予脱脂剂予脱脂 第二章 不合格配套产品的处理及索赔
17、程序1 目的为了提高供应商的质量意识,保证装车配套产品的质量,减少不合格配套产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章内容。2 适用范围凡是与汽车有限公司签定供货合同,其配套产品出现质量等问题的供应商。而批量供货前的试制配套产品不属于本程序范畴,但可参照执行。3 不合格配套产品的处理3.1 退货对进厂配套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由采购处办理退货事宜。必要时,为防止混批或将该批产品销售给第三者,采购处可把不合格品就地销毁(产品中可拆卸的合格零部件,乙方可领回)或打上不合格标记。3.2 特殊采购3.2.1对于不符合产品技术部所制定之开发基准及装配基准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没有经过认可的配套件,由供应部填写特殊采购
18、申请单(见表30),写明原因,组织产品技术部、质量保证部、生产部会签。并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3.2.2 特殊采购的原则a)不影响整车的可靠性;b)不影响整车寿命;c)不影响整车性能;d)不影响装配和使用要求。3.3 返修与更换在售前、售中发现配套产品质量问题,可以由供应商进行挑选、返修或更换;生产急需或供应商不便时,由供应部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挑选、返修或更换。4 索赔条款4.1 由于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延迟交货,从而使汽车有限公司的生产延误,则供应商必须赔偿甲方的全部间接及直接损失。独家供货的供应商造成生产车间停线每5分钟,罚款1万元,非独家供货的供应商造成生产车间停线每5分钟,罚款5千元,同
19、时供货份额下调至原有的50%。4.2 对入厂检验不合格的配套产品,由供应部办理退货事宜,并对供应商按货款3%索赔,不足500元,按500计算。4.3 如因配套件质量问题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索赔金额为当月货款额的1.6倍。4.4 生产急需由采购处办理特殊采购的配套件。按货款额10%索赔,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算。4.5 对因质量问题停止供货的供应商,应按三个月货款额的10%进行索赔。对该供应商停供产品,重新认证合格三个月后,方可恢复原有供货份额。4.6 对于售前、售中配套件存在质量问题需挑选、返修或更换时,按货款额10%索赔。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4.7 对由于配套产品质量问题而
20、造成用户重大抱怨,或造成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公司信誉的,供应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汽车有限公司将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并取消其配套资格。5 索赔结算5.1 当索赔发生时,由采购处负责填写配套产品索赔通知单(见表31),连同计算依据提交给供应商,若供应商10天内无异议,由财务部门将索赔金额从供应商货款中扣除。其中质量保修的费用结算见购销合同中的“索赔方案”。5.2 如没有对供应商进行索赔,并不等于汽车有限公司放弃了处罚和索赔的权利。第三章 供应商的评审/评级办法1 目的通过对供应商进行全面评价,使汽车有限公司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体系有真实的认识,为质量管理、质量改
21、进、供应商优化等奠定基础。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为杯汽车有限公司提供配套产品、原辅材料的所有供应商。3 评审/评级方法及内容3.1 评审/评级方法3.1.1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配套产品在设计处下发的零部件重要度等级分类表所规定的重要度等级,将供应商分为A、B、C三类,重要度A级为A类,重要度B级为B类,重要度C级及未作等级规定的为C类。3.1.2质量管理处根据产品质量波动情况、年度供应商评级情况等,下达年度供应商评审计划。3.1.3 由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采购处、设计处、供应商辅导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开展工作。3.2 评审/评级内容3.2.1 主要依据零部件厂商研发、生产及质保能力评鉴表
22、。3.2.2 评审内容包括质保系统能力、研发技术能力、制造设备能力及生产管理能力四个方面。4 最终评价4.1 各项次分数满分为100分。4.2 质保系统能力中任一子项得分低于(不含)6分则判为不合格。4.3 四大项次中任何一项低于(不含)60分则判为不合格。4.4 供应商评审不合格者待改善后重新提出申请复评。4.5 评定分数在360400分的供应商为A级供应商,A级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值得信赖,但应持续改进。4.6 评定分数在300359分的供应商为B级供应商,B级供应商质量保证能力尚可,可以继续配套供货,但应改进。4.7 评定分数在300分(不含300分)以下的供应商为C级供应商;C级供应商应
23、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4.8 评定分数在240分以下的原则上取消其供货资格。5 长期合作伙伴申报条件及管理办法为了提高配套件产品质量,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公司将与具有产品自主开发能力,产品技术国内同行领先,质量及供货业绩优秀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签定长期供货合同。长期合作伙伴申报条件如下:a)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供应商;b)有自主开发能力,产品技术国内同行领先;c)质量体系运行良好,通过VDA6.1/QS9000认证;d)过程审核总符合率90%,产品审核没有A、B类缺陷;e)没有停供、拒收、特采记录,在本年度100%按时交货;f)具有三家以上十大主机厂的供货业绩;g)能根据市场分析,主动调整价格,满足本公司的价格期望满足以上条件供应商均可填写长期合作伙伴申报表,经产品技术部、质量保证部、财务部、供应部各部长会签,并报请技术总监审批。如在以后的供货中出现停供、拒收、特采、延迟供货及售后质量反馈前十名中的任意一种情况,将取消其长期合作伙伴资格。6 形成的记录 质量管理处统计各部门评级结果,形成供应商评级名单(见表32),并做为确定下一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单(见表33)的依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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