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焊轨车规章制度11月5日修订版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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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安全管理2第一节 运行安全管理办法2第二节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5第三节 长途挂运安全措施8第三章 管理制度11第一节 移动焊轨车工机具及随车材料备品管理办法11第二节 移动焊轨车消防管理制度16第三节 移动焊轨车后勤保障制度16第四节 移动焊轨车卫生管理办法17第五节 移动焊轨车管理、考核制度18第四章 关键卡控点及救援方案21第一节 高铁作业关键卡控点21第二节 移动焊轨车应急预案24第三节 移动焊轨车组掉道救援演练方案30第四节 车钩拆解方案31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为加强移动焊轨车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作业安全,提高作业效率,保障焊轨质量,根据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
2、理规则,钢轨焊接(TB/T1632-2005)制定本办法。第2条 移动焊轨车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安全、人身安全和业务知识培训,由相关部门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禁止无证上岗。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一节 运行安全管理办法第3条 移动焊轨车运行前必须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确保设备状态良好,保证移动焊轨车干净整洁,零部件连接紧固,杜绝侵界、超限和杂物脱落。第4条 移动焊轨车行车台账配置1.轨道车运行日志;2.出、退勤记录本;3.交接班记录本;4.领导添乘检查记录本;5.工机具备品交接记录本;6.技规、行规、安规、维规、轨规,及集团公司、段的其它相关规定。第5条 行车安全备品严格按照段发关于加强自轮
3、运转设备及长轨运输车工具备品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移动焊轨车必须配备以下行车安全备品:1.手信号旗每车六面(红黄各三面);2.手信号灯每车三盏(红、黄、白三显示);3.双面信号灯每车两盏;4.号角每车三个;5.火炬每车六只;6.响墩每车十二个;7.短路铜线每车两根;8.止轮器每车四个;9.救援起复设备每组一套;10.灭火器每组六个(ABC干粉型,2公斤以上)。第6条 在运行前必须对移动焊轨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以下部位:走行部:重点检查排障器(扫石器)安装是否牢固,机车信号感应装置是否安装牢固,车钩装置安装是否牢固,各种开口销作用是否良好,开度是否正常,走行部附属各类装置安装是否牢固。
4、制动系统:重点检查闸瓦是否到限、是否有裂纹,闸瓦扦销是否良好,检查闸瓦间隙及位置。检查制动横拉杆是否变形,紧固装置及开口销状态是否良好。传动系统:重点检查各部安装是否紧固,有无渗漏现象。对所有悬吊的活动部件进行加固处理。第7条 附挂运行前所有作业机构复位并锁定,根据情况进行二次加固处理,大、小闸置于取把位,按规定打开重联装置,调整限压阀至规定值。附挂运行时应挂于列车尾部,禁止解体、禁止溜放、禁止重钩、禁过驼峰、编组时焊轨车必须单独调车作业,不参与整列的调车,在编组场焊轨车不能做为动力挂运其他车辆。运行时关闭边门,不得向外丢弃任何物品。第8条 出车前,必须确认作业人员到齐和焊轨车弓形部下无人员、
5、工机具,先鸣笛,后动车。第9条 运行中,司机必须认真了望,确认信号,执行呼唤应答制度。遇有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第10条 乘务员严禁在车辆运行中提车钩、摘风管或调整钩位。第11条 严禁乘务员、检修人员及其他人员在车辆运行过程中进行作业。第12条 进入封锁区间到达指定位置时如需与本务机分开作业,车钩、风管的摘接由本务机车负责。车组间安全距离不少于50米,前后照明灯及防护灯开启,按规定进行防护。如遇施工要求车组间距少于50米时,司机应带上电台、信号灯或信号旗到车下进行防护,本车移动时需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得到施工负责人的许可并确认防护员到位后方可移动,最高速度不超过5km/
6、h。施工完毕连挂时严格执行一度停车再挂制度。第13条 焊轨车对位焊接时由车长指挥。动车前车长必需确认焊轨车弓形部位人员、工机具全部撤离后方可指挥动车。第14条 焊接作业完毕后,焊机收回承载平台、支腿复位,并锁定。由车长确认后向施工负责人汇报,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连挂返回。第15条 车组的防溜措施在站专线存放时,移动焊轨车组按规定设置停车信号牌,并采取加固和锁定措施。采用双铁鞋进行防溜,拧紧手制动机,并对防溜措施进行登记。交接班时对车组进行检查,待启动柴油机后制动管压力达到规定值,采用小闸制动,方可撤除停车红牌和铁鞋,并对撤除防溜措施进行登记。如遇处理故障或整备作业时应先通知本务车司机,按规定
7、设置禁动标志,处理完闭后及时撤除,并通知本务车司机。第二节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16条 施工时必须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及段有关安全管理措施。第17条 坚决执行“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安全规定。第18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窜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19条 施工作业前,必须召开分工会和出工会。会上根据当日的施工作业项目、作业条件、人员、工机具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情况进行明确布置,责任到人。第20条 施工前要对焊轨车组的动力系统、电气系统、液压系统进行检测,性能不良时禁止出车施工。第21条 凡上
8、道作业必须设置好专职防护员、驻站联络员,施工负责人必须确认已经下达封锁命令后方可通知作业。第22条 由防护员带领统一进入焊轨车停放地点。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钻车扒车,严禁在道心或枕木上行走。第23条 防护人员必须按规定携带防护用品,认真履行职责,集中精力,站在便于了望的地点认真防护,及时联系和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及列车在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严禁做与防护无关的任何事情。第24条 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携带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第25条 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禁登、攀爬防护栅栏和依靠电气化立柱、拉线等设施。第26条
9、作业人员严禁在邻线上停留,严禁在线上接打手机。第27条 作业人员严禁飞乘飞降、严禁在两线间上下车。第28条 夜间作业要配备充足的照明设备,以保证现场作业照明良好。第29条 在焊轨作业时严禁任何人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操作室。第30条 作业人员装卸工机具时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距离,装载的工机具不得超过限界。第31条 邻线限速Vmax1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且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线间距小于4米时不得进行两线间钢轨焊接。第32条 瞭望距离不足1200m,必须增设中转防护员。第33条 作业时严禁嬉笑打闹,上下桥行走时应扶稳栏杆,防止人员从桥上摔下。第34条
10、锯轨打磨处理时作业人员严禁站在锯轨机前方左右各45度范围内,防止锯片飞出伤人。锯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锯轨打磨时的铁屑灼伤眼睛。第35条 焊机的收放由副操作手实施,主操作手负责指挥,车组负责人监督。第36条 拉轨提轨装置、支腿由各岗位负责人使用并负责维护保养和捆扎。第37条 对位完毕后,在焊轨车室的司机与在焊轨车室的技术员呼唤应答,得到技术员确认后发电合闸。技术员确认设备状态良好后合闸送电,通知主焊手放下焊机,放下焊机前需确认下方无人。第38条 在起升支腿的过程中,必须注意支腿的起升高度,轮缘离开踏面即可。在曲线作业起升支腿时,必须先起升曲线内侧一端支腿,收回支腿时必须先收回曲线外
11、侧一端支腿。第39条 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同时在焊接时做好防火措施。第40条 焊接完成后,副主焊手必须把焊机收回承载平台,同时上好锁定装置,确认焊机紧固之后关闭焊机电源。第41条 正火作业时机具的搬运必须由专人指挥,氧气乙炔要按照标准保持5米安全距离。第42条 技术员要对每处钢轨焊接进行质量检查,经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探伤人员进行联合探伤,确认合格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第43条 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核对作业机具及材料数量,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第三节 长途挂运安全措施第44条 挂运前,车队制定挂运方案并逐级上报,批准后执行。第45条 挂运前,车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专题
12、会议,安排各项检查和押运工作,布置安全注意事项。第46条 挂运前,各车长严格按照大型养路机械长途挂运技术防范措施组织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押车人员负责检查本车的装载、捆扎及与相邻车的联挂状况。实行“三级”安全记名检查制,即:车组检查、车队检查和包保干部检查。第47条 车组挂运必需有一名不低于副主任的车间干部押运,负责长途挂运的监督、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第48条 长途挂运时,每辆车不少于两名押车人员,焊轨车前后驾驶室各1人,严密监视设备状态,做好运行记录。第49条 押运途中,押运人员必须携带无线电对讲机,经常保持与押运负责人联系,不得关闭对讲机。第50条 列车运行途中,押车人员一律
13、在驾驶室内并要关好车门,身体不得探出车外。第51条 押车人员当班时间坚守岗位,高度集中注意力,认真监听,严密监视车辆手柄位置、风压情况、走行声音,严禁在列车停留间隙离开车组。第52条 在电气化区段运行时,严禁押车人员攀登车顶或在工务维修车装载物上站立;押车人员下车检查时要避免与接触网支柱及其附近的金属接触。第53条 列车停靠车站时,押车人员要下车检查巡查全车。重点检查:轴温、制动闸瓦、折角塞门、作业装置、锁定状况、悬挂装置、传动部分、走行制动部分和缓解情况等,并及时向押车负责人汇报。第54条 车辆运行中,一旦发现走行系统有异响或制动缓解不良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押车负责人,负责人应根据情况立即
14、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第三章 管理制度第一节 移动焊轨车工机具及随车材料备品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移动焊轨车工机具及随车材料备品“用、管、修”的管理,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段发广州工务大修设备、工机具定置管理办法(试行)(广工修施发201023号)文件要求,结合车队实际制定本办法。第55条 各车应建立健全本车工机具及随车材料备品的管理台帐,对所有工机具及材料备品进行编号、建档立卡,并做到帐物相符。第56条 各车长应实时掌握本车工机具及随车材料备品的数量、动态,组织本车成员搞好工机具的保养、检修。第57条 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类工机具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使用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
15、训合格后方可操作。第58条 工机具操作人员要按照“三好”(管理好、使用好、养修好)、“四会”(会使用、会养修、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要求使用工机具,禁止超负荷、超范围、违规操作使用工机具。第59条 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工机具运用保养检修记录簿,对使用时间、技术状态、保养情况、故障检修内容等情况做好记录。第60条 各车技术员应组织本车成员做好工机具故障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对经常发生故障的部位和部件,应分析研究其原因和规律,制定治理措施,消灭故障隐患。第61条 交接班制度1.工机具操作人员在交接班时,须认真对工机具及材料备品进行清点交接,并规范填写交接班记录本。2.交班人员要对工机具的运
16、用情况及材料备品的消耗数量详细介绍给接班人员,并对工机具进行清洁保养。接班人员要认真听取交班人员的介绍,核实工机具运用及材料备品消耗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互相签认。3.各车要妥善保管交接班记录本,不得乱涂乱画和遗失。对已填写完毕的交接班记录本,必须上交车队保存。第62条 巡检制度工机具、材料备品的使用情况必须纳入到车间日常检查工作。1.巡检范围:车队所有工机具及材料备品。2.巡检周期:各车车长每周须对工机具、材料备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车队主管设备副主任每月须对各车工机具、材料备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3.巡检内容: 检查工机具的运用状况,及时修复发现的故障和消
17、除隐患,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修复过程做好记录。检查材料备品的消耗情况,对已消耗的材料备品立即进行补充。4.巡检人员对巡检的情况要做好巡检记录,使用者必须在巡检记录本上签字确认。第63条 工机具及材料备品的编号、标识1.工机具及材料备品的统一编号方式:编号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车号代码(例如02号移动焊轨车编号为HG02,02号工务维修车编号为GW02)加工机具及材料备品名称缩写;第二部分为以保管部门为单位的配置总数(班组保管的为班组总数量、车间保管的为车间总数量);第三部分为该工机具及材料备品配置顺序编号数。如:GW02-DM-2-1表示02号工务维修车上配置打磨机配置总数2台中的第一台。2
18、.标识规定:工机具应采用粘贴标识牌的形式进行标识(粘贴在工机具侧面),材料备品采用油性记号笔在不易磨损的地方标记。粘贴标牌使用3号仿宋字体,标牌式样如下:使用单位车间车组编号GW02-DM-2-1第64条 工机具标记1.为防止工机具遗留在施工营业线上,凡上线运用的工机具必须进行标记(既涂刷反光漆或粘贴反光纸),无标记的工机具一律禁止上道。2.涂刷反光漆及粘贴反光纸的要求:对细长工具采用反光油漆环形涂刷,涂刷宽度15mm,间距15mm;对精准测量工具、仪器及不便涂刷反光油漆的大型工机具(如红外线测温仪、锯轨机等)一律采用反光纸在工机具四面粘贴;加长扳手等组合工机具的每个分部件必须有反光标志。第6
19、5条 工机具、材料备品上道安全控制1.上道作业前分工会上,由施工负责人明确安全员、材料员、重点机具使用人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工机具、材料备品到人。2.工机具、材料备品出库前必须由车组材料员按广州工务大修段移动焊轨车上线作业工机具、材料备品登记表格式进行填写,经施工负责人及车组材料员签字确认后方能执行。凡出库工机具、材料备品漏填、错填的,追究材料员的责任。3.进出防护栅栏(工作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根据广州工务大修段移动焊轨车上线作业工机具、材料备品登记表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清点、确认,防止遗漏。4.上下道使用过程中,车组安全员应协助车长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工机具使用进行全过程安全
20、盯控。上道作业前必须对所有上线工机具、材料备品数量进行现场清点、核对;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上线工机具、材料备品摆放位置,确保不侵限。两线间严禁摆放任何工机具、材料备品;施工作业结束后,对所有工机具登记确认,确保无遗漏。5.待工机具、材料、安全备品确认完毕并摆放好后,工具箱上锁,并罩上雨布盖好,捆扎牢固。6.所有上线工机具、材料备品入库登记前,由材料员逐一进行复核、清点,并如实填写广州工务大修段移动焊轨车上线作业工机具、材料备品登记表,入库后由材料员签字确认。广州工务大修段移动焊轨车上线作业工机具、材料备品登记表必须建立台帐并归档备查。第66条 考核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及段发关于公布
21、广州工务大修段设备、工机具定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工机具及材料备品上道安全确认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规定如下:1.对工机具及材料备品未进行编号、标识及粘贴反光标记的班组给予B牌考核。2.对将未编号、标识及粘贴反光标记的工机具及材料备品上线使用的车间或班组给予A牌考核。3.对未严格执行工机具上道安全确认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班组及相关责任人给予B牌考核。4.对未按规定对工机具及材料备品进行检查的班组给予B牌考核。第二节 移动焊轨车消防管理制度第67条 火源和危险品必须由专人保管,未经车长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第68条 凡存起来火源和和危险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22、禁止存放无标签的危险品。第69条 焊轨车上的油料及易燃物品应当统一摆放在划分好的油料区内,远离明火。第70条 锯轨、打磨时汽油由专人领取、使用,用完后马上放回油料专门的存放点。第71条 焊轨车及工务维修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第72条 定期对焊轨车上灭火器进行检查,检查时候过期,压力是否充足。第73条 对过期变质和必须销毁的易燃物品,在指定的地点指定专人采取安全措施进行销毁。第三节 移动焊轨车后勤保障制度第74条 常用消耗品应当至少提前一周由技术员填写材料计划申请单(一式三份),注明所需材料型号,用途及有效期,经由车长签字确认后,及时递交后勤保障人员。材料计划申请单一份留车组备案,一份技术员保存以
23、掌握材料补给状况一份交后勤部门存底。第75条 因材料申报不及时造成影响施工的追究车长及技术员责任,申报材料后后勤人员未能及时补给材料的追究后勤人员责任。第76条 各车组建立材料台账,掌握材料的申报、去向、型号、数量,对各车组成本进行统计核算。 第四节 移动焊轨车卫生管理办法第77条 每周对车体都必需对车体表面和内部要进行一次全面清扫,要求全车人员参入。第78条 焊接作业前由焊接操作手负责对焊机进行卫生清洁整理,焊接前后进行清理。第79条 移动焊轨车司机室及各工作场所必须每日清扫。地面保持清洁;窗户擦亮不能有灰尘;资料柜物品摆放整齐,司机操作台上整洁干净。第80条 移动焊轨车端液压系统、焊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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