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铁局99号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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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呼铁办201299号关于公布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的通知局属各运输单位: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20116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路局重新研究完善了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自2012年3月1日起实行,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三月一日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1条 为加强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运输安全,按照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
2、1051号、2011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完善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2条 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凡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第3条 营业线施工组织必须纳入运输组织,实行一体化管理和集中统一指挥。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广使用先
3、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审批、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的原则,实现运输、施工“两不误、双促进”。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范围第4条 营业线设备是指由铁路运营维修部门管理的线路、桥梁、隧道、涵渠、路基、站场、通信、信号、接触网、水电及铁路地界内的铁路设施,包括临管和代维修线路。第5条 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主要项目见附件1。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第6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维修、垂直
4、天窗,时间规定如下: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min。2.维修天窗: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90min,单线不应少于60min;非电气化双线不应少于70min,单线不应少于60min。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除春、暑运,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应少于20次(双线为单方向)。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3.垂直天窗: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天窗,每月应保证2次,每次不少于30min的封锁时间。编组、区段站每
5、个供电臂每月必须保证1次不少于30min封锁停电时间。接触网垂直天窗应以供电臂为单位,具体由供电部门提供,尽可能结合变电所检修、电务垂直天窗或其他垂停施工同步安排。4.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路局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天窗时间原则上尽量安排在昼间,须安排在夜间时,施工和作业单位要配备足够的照明工具,具备“全天候”作业的条件。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适应工务轨温作业要求,在不影响旅客列车的前提下,根据工务要求,原则上可适时调整各线的天窗时间段。第7条 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大包、张集、集包第二双线周五、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6、集二线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周五是否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在编制月计划时确定,包兰、包西、临策、呼准线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集中修期间除外)。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及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区段的施工,路局可在月度施工计划编制会议上,根据需要安排。各项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和工电部门施工作业时间标准见附件2和附件3。第8条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
7、为45km/h。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h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第9条 施工区段划分及繁忙干线、干线规定。1.施工区段划分:京包线分古店集宁南(含)、集宁南呼和南(含)、呼和南包头西(含)3个区段;集包第二双线分包头西呼和西(含)、呼和西古营盘段2个区段;包兰线分包头西临河(含)、临河惠农2个区段;张集线小蒜沟古营盘(含)1个区段;包西线包头中鸡1个区段;集二线分集宁赛汗塔拉(含)、赛汗塔拉二连2个区段。2.繁忙干线、干线规定:京包线的古店包头东、包兰线的包头东包头西
8、段为繁忙干线,包兰线的包头西惠农段为干线。第四章 施工等级的划分第10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1.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5h及以上、干线封锁6h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h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h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2.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h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h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4h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h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5)其它线
9、封锁线路6h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12h以上的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3.级施工上述、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繁忙干线、干线级施工中视其影响程度可分为A类、B类、C类。(1)级A类施工站场、设备改造等施工开通后需改变原信号显示、联锁、闭塞方式的。同时停用车站信号、联锁、闭塞设备120分钟及以上或单项停用150分钟及以上的,并需办理非正常接发列车的。同一施工项目涉及多单位、部门配合施工(配合施工单位4个及以上的)或同一施工地点3列及以上的施工路用列车进出的。干线施工时间在180分钟及以上的(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施工除外)。(2)级B类施
10、工同时停用车站信号显示、联锁、闭塞设备6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下或单项停用90分钟以上150分钟以下的,并需办理非正常接发列车的。同一施工项目涉及多单位、部门配合施工(配合施工单位3个及以上的)或同一施工地点2列及以上的施工路用列车进出的。施工时间在120分钟及以上的(不办理非正常行车作业的除外)。(3)级A、B类以外的施工项目为级C类施工。特殊情况下,施工等级由路局确定。第五章 组织领导第11条 路局成立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运输、安全、工电、基建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分管运输工作的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运输、机务、车辆、供电、工务、电务、建设、财务、劳卫处,总工、
11、安监室,调度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人组成,下设营业线施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施工办。路局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是全局营业线施工及天窗修的领导机构,负责落实铁道部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及天窗修的规定和要求,定期组织研究营业线施工管理及天窗修的制度和办法,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推动全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施工办是路局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各施工单位年度、月度及日历施工计划,审批天窗修计划,安排部署营业线施工引起的LKJ数据换装;落实日施工封锁计划;优化施工方案,协调解决施工结合
12、部问题,组织对营业线施工和天窗修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处理好运输与施工之间的矛盾,实现运输效率和施工安全双赢的目标。第12条 铁路局业务处按照“专业管理、系统负责”的要求,对本系统营业线施工安全负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质量及进度包保责任制。涉及营业线(局代管运营的非路产专用线)大、中修的施工项目统一由供电、工务、电务处负责;涉及营业线(局代管运营的非路产专用线)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外委工程、多元中心和铁路局计划、财务、货运处等部门投资的建设项目统一由建设管理处负责。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和列车放行监督把关负责。各部门施工组织具体责任如下:1.运输处(调度所):负责营业线施工与运
13、输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按计划实施。负责组织制定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施工中的行车作业组织办法及安排部署LKJ 数据换装;对影响运输较大的施工,负责组织制定车流和运输调整方案,审核级及以上施工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作业把关,监督、检查车务站段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的执行,检查调度命令的收授情况。负责铁路局施工日计划的编制,按规定程序正确及时发布运行揭示和施工调度命令,做好施工期间的运输指挥调整,重点施工须派员上列调台加岗,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2.机务处:参加施工行车办法的制定,负责本部门施工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需派员参加施工时,负责监控行车凭证、车机联控、机车运
14、行速度等作业组织工作;参与施工过渡方案的审定;根据施工需要配备、调整机力;配合电务做好LKJ数据换装工作,参加现场监督指导。3.车辆处:按施工任务及运输车流调整方案要求,安排好列车的技检作业。凡涉及新增设备或需要配合施工进行拆装、移设车辆5T安全监控系统(THDS、TFDS、TADS、TPDS等)、车号识别系统(AEI)、站场电动脱轨器等设备时,负责制定本部门施工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审核车辆专业的施工方案、计划和安全措施,检查本系统施工人员、机具、作业车辆等的准备和施工过程情况,掌握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指导施工规章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组织协调施工,参加现场监督指导。 4.工务处:参
15、与制定施工行车办法;负责制定本部门施工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负责组织线路大修、桥隧、路基病害整治;审核签认工务施工方案、计划和安全措施。审核站场线路变化引起的LKJ数据变化内容,及时上报总工室;检查本系统施工人员及机具设备等的准备情况;监控并杜绝超量、超范围的施工准备;检查各岗点人员盯岗及责任落实情况;掌握施工进度,指导施工、维修单位按规定标准作业;按规定组织协调施工,参加现场监督指导。5.电务处:参与制定施工行车办法,负责制定本部门施工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审核签认电务施工方案、计划和安全措施。审核站场信号变化引起的LKJ数据变化内容,及时上报总工室,并按需组织修改、更换机车LKJ监
16、控装置数据。检查本系统施工人员及机具设备等准备情况;检查施工质量,严把设备质量源头关;监控并杜绝超量、超范围的施工准备;检查各岗点人员盯岗及责任落实情况;掌握施工进度,指导施工、维修单位按规定进行联锁试验;按规定组织协调施工,参加现场监督指导。6.供电处:参与制定施工行车办法;负责制定本部门施工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审核站场线路变化引起的LKJ数据变化,及时上报总工室;审核签认供电、水电施工方案、计划和安全措施。检查本系统施工人员、机具、作业车辆等的准备和施工过程情况,掌握施工进度;监督指导施工规章的执行以及按规定标准施工;按规定组织协调施工,参加现场监督指导。7.客运处:按施工及运输车流
17、调整方案的要求,配合施工做好客运组织工作,维护好客运站车秩序。8.建设管理处(项目管理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审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工程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加强与设备管理部门的沟通,做好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安排好施工前期组织工作,处理好施工开工前和设备开通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措施、行车办法,做好确保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审核站场线路变化引起的LKJ数据变化内容,按规定参加现
18、场监督指导。9.安全监察室:监督检查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安全协议的编制、签订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和行车办法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到岗盯控及对关键环节的把关情况;监督检查施工中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规定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纠偏和责任追究。10.总工程师室:参加级施工过渡方案的审核;对设备变化较大的施工,开通后改变原行车方式时,提前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开通后的行车办法。根据新线接入及既有站场改造施工计划安排,及时组织公布LKJ基础数据变化结果。第13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路局、站段应针对各级施工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1.施工领导小组及现
19、场盯控人员组成。(1)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2)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3)级施工由直属站、车务(部)段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其中级A类施工,由直属站、车务(部)段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主管副段
20、长(项目经理)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车务段、设备管理单位遇管内同期多处施工等特殊情况,可指派胜任人员担任),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由组长负责,副组长及其他小组成员参加。级B类施工,由直属站、车务(部)段主管副段长(副站长)或指定安全科(技术科)科长(副)、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主管副段长(项目经理)或指定安全科(线路、信号、技术、施工管理科)科长(副)担任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车务段、设备管理单位遇管内同期多处施工等特殊情况,可指派其他胜任人员担任),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由组长负责,
21、副组长及其他小组成员参加,其中主体施工单位的单位主管人员必须参加施工现场组织、安全把关。级C类施工,由直属站、车务(部)段主管副段长(副站长)或指定安全科(技术科)人员、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主管副段长(项目经理)或指定安全科(线路、信号、技术、施工管理科)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车务段、设备管理单位遇管内同期多处施工等特殊情况,可指派其他胜任人员担任),施工现场组织指挥由组长负责,副组长及其他小组成员参加,其中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副经理)必须参加施工现场组织、安全把关。2.、级施工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审定相应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审定会,协调并
22、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2)负责现场施工组织、施工安全、行车安全、运输组织、协调配合等全面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按照专业、分工的不同,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组织工作的指挥和监督,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做好人员分配和组织工作。(3)施工前1日和施工完毕当日在现场召开施工协调会和小结会,听取主管业务处、施工及设备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汇报,点评施工与运输组织设计方案、施工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施工结合部存在的问题。3.
23、级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负责对施工作业过程的管理、监督、检查,按要求对施工现场作业把关,检查调度命令的收授情况,负责组织施工按计划实施,负责施工车列运行计划的实施,掌握施工进度,及时主动与列车调度员联系,通报施工进展情况,协助列车调度员做好施工期间的运输指挥调整,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2)施工单位应提前3日与直属站、车务(部)段联系,通报施工准备情况。施工前1日由直属站、车务(部)段主管副段长(副站长)或指定人员组织,各施工、配合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同一项目的连续施工可召开1次),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了解施工准备及有关配合事宜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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