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学习资料仅作参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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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注:依照二建考试用书第3版2013年1月第55次印刷编制】,最新课件 重点考点,1,2012年全国二建执业资格考试综述,1、题目覆盖面进一步加宽,程度加深,考察细节; 2、综合性有所提高,一道题目涉及较多知识点; 3、对知识点的考察,仍以记忆为主,但是对理解的要求有加大加深的趋势,2,2012年全国二建执业资格考试综述,【真题示例】2012 1、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中形成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或盖执业印章 B、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C、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2、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D、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有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二级2012-1-B;A应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而不是“或”;C、D均不正确,按照规定“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3,2012年全国二建执业资格考试综述,【真题示例】2012 5、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投标报价 B、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撤回了投标文件 C、施工人员按照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D、承接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将专业工程再分包 二级2012-5-B;本
3、题考察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理解,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4,2012年全国二建执业资格考试综述,【真题示例】2012 26、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在( )提出。 A、举证期限届满前 B、首次开庭前15日 C、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D、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二级2012-26-C;,5,教材主要知识体系,6,推荐参考书,7,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P4,8,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1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P5,9,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
4、识,1.1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P6,10,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2宪法 P7 公民基本权利:7(可以放弃) 公民基本义务:6(必须履行) 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劳动、受教育,11,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2,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3民法 1.3.1民事法律关系 P9 构成3要素主体3P10;客体4P11;内容2方面P11 变更3方面主体、客体、内容P11 终止3形式自然、协议(即时+约定)、违约P12 1.3.2民事法律行为 P13 概念:主体变更内容的合法行为 种类:要式、不要式法律行为 构成4要件:相应权利+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
5、实;内容、形式合法 1.3.3代理制度 P14 含义:权限内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为、领受意思表示,本人承担后果 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相对人) 种类3: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委托书记载3事项) 责任承担:授权不明、无权代理(默示授权、恶意)、不履行(串通)、事项或行为违法、转代理注意要承担连带责任的5情形 表见代理(补):3要件:有理由、有过错、善意;2后果:担责+追偿 终止:委托代理5、法定及指定代理5,13,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3民法 1.3.4债权制度P15 概念:约定或法定特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依据5:合同之债(以约定产生,最
6、普遍最常见)、侵权之债(依法产生)、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原因(缔约过失、单方允诺遗赠等) 消灭6情形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死亡 1.3.5知识产权P17 概述: 4特点双重、专有、地域、时间 三种主要类型: 著作权P17: 对象(作品)、内容(人身权+财产权)、保护 专利权P18: 主体(发明人设计人、单位、受让人);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保护期限;侵权行为及保护 商标权P19: 保护对象:注册商标;侵权行为5种;保护,14,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3.6诉讼时效 P19 概念:超过法定期限,丧失胜诉权;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在 种类和期限:普通2、短1、特殊
7、134;最长20 中止:客观原因、最后6个月、暂停后继续 中断:主观行为(起诉仲裁、要求、同意)、期内、重新计算 1.3.7物权法 P21 概念: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种类3: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1抵押权:概念、在建工程可抵押、打包抵押财产确定、对第三人效力(买受人、承租人)、抵押权顺位和变更、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1年) 2质权:概念、种类2动产+权利、质权人权利义务、出质人权利) 3留置权:概念、留置权人权利2孳息+优先、实现(宽限2个月) 4建设用地使用权P25(概念、设立方式2出让+划拨、权利义务) 物权变动P24(动产交付主义、不动产登记
8、主义、合同与物权变动) 特殊规定:1预告登记2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化3法律事实导致 物权保护P26:途径4、方法5(确权、返还、排除妨害、补救措施、赔偿损失),15,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4合同法P151 1.4.1合同法的原则和合同分类 P151 合同法的原则:5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共利益+1鼓励交易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P154:4种排除(身份、行政、劳动、政府间) 分类:名、务、偿、诺成实践、要不要、格非格、主从 1.4.2合同的订立 P156 要约:概念;构成3要件(特定当事人、具体确定、明确受约束);方式3;生效(到达);撤回、撤销(2不得);消灭1+3;要约邀请 承诺
9、:概念;构成4要件(特定对象、期限内、一致、方式);生效(到达);超期和延误(效果规定不同);撤回(不可撤销) 合同的一般条款P160:(前3必备)1当事人;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独立性 合同形式P161:口头、书面、其他(不能普遍适用) 缔约过失责任P162:概念;构成要件3订立过程中、不诚信、损失;常见3情形恶意磋商、欺诈、其他不诚信,16,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4.3合同的效力P163 合同成立:条件-3、时间-后/确认书、地点-承诺收到/双方签章 合同效力:P165 有效:4-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不违法社会公益、
10、合法形式 无效:自始绝对当然;无效5情形;免责无效2情形;无效4后果 可变更可撤销:4原因;诉讼或仲裁;丧失:1年期限/放弃;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行为人、无(越)权代理、无权处分 附条件、附期限生效或者解除的合同 1.4.4合同的履行P171 履行4原则:全面适当;诚实信用;公平合理促进;单方不擅变 履行主体及第三人履行不当的责任承担 空白条款的处理(3步走)62条兜底规定、政府定价违约者不利 抗辩权(3种)P181:同时履行、先履行、不安(确切证据4) 代位权:概念、特征、要件(合法、到期、怠于、非专属)、行使(必须诉讼原告、被告、第三人)、效力(可以领受、不能独占) 撤销权:概念、要件
11、4(不当处分、债权成立后、处分生效、侵害债权);行使(主体;方式;除斥期间1年5年),17,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4.5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P186 合同变更:P186 概念、类型(约定/法定)、条件程序、效力 合同转让:P187 债权转让(从抗抵-随转;通知债务人)、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一并转让/转移(须经对方同意) 合同终止:P189 履行、解除、抵消、提存、免除、混同(合同终止不影响清理、结算、争议解决条款) 解除:单方解除4情形;行使有期限;方式-通知;法律后果 1.4.6违约责任 P191 法定违约责任3:继续履行、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约定违约责任2:违约金
12、、定金;择一适用 特殊4情况:先期违约;都违约;因第三人;违约侵权竞合 违约责任的免除:法定(不可抗力,三不能)约定(可能无效),18,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4.7合同的担保 P194 保证:P194 概念、保证人资格、保证方式、保证期限、保证责任的变化 定金:P196 概念、性质(3证约/预付/担保)、生效条件(3主合同有效/交付/比例合法)、区别于违约金和预付款、定金与违约金择一适用 抵押: 客体、方式 质押: 客体、方式 留置: 性质(法定)、优先性、适量、期限、适用范围,19,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核心法律法规,2.1建筑法P27 办证:P27 施工许可证:8条件、违法责任、
13、范围、主体、审批、管理 企业资质:审批4条件;主管机关;新企业先办执照后办资质 (序列、类别、级别)施工企业3、勘察3、设计4、监理3 从业人员资格证:考试、注册、范围内执业、继续教育 三包:P33 发包:一鼓励:提倡工程总承包 两禁止:1肢解发包 2违法采购(小禁干预;大要招标) 承包:资质(3无效;3后果);联合承包(连带、从低);转包违法收缴;责任 分包:2种(专业/劳务);建设单位认可(注意劳务分包例外);违法分包4情形 监理:P38 强制监理范围:5种国重;公用;小区;外资;其他 监理的依据4(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强/推-;设计文件;承包合同) 监理的内容3控制(进度/质量/成本)3
14、管理(安全/合同/信息)1协调 监理权限: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代理);对施工单位-改正/设计单位-报告 监理承接:1资质;2不得转让 监理合同:必须履行义务 1独立(回避)2公正,20,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核心法律法规,2.2招标投标法+施工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条例2012-2 基本原则P41: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21,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核心法律法规,22,招投标过程中的期间管理规定,23,1、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投标有效期起算时间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起算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条例=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20天,5天,办法+30天,15天,签订合同-30天,报备-1
15、5天,5天,第二部分:建设工程核心法律法规,2.3安全生产法 2.3.1安全生产的保障P57 1组织保障:专职、兼职或外包;岗位责任(主要负责人6) 2管理保障:人力(负责人+安管/一般/特种);物力(日常/淘汰/转让/协调) 3经济保障:资金投入(生产/设施/用品及培训/工伤社会保险) 4技术保障:危险因素:四新/危险项目/废弃危险品/危险源/宿舍/危险作业/规程/现场 法律责任:主要负责人收到刑罚或撤职处分的5年内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P60 2.3.2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P62 权利7:知、批检告、拒绝、紧急避险、请求赔偿(工伤保险+民事)、劳防、教育 义务3:遵守、学习、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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