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题研究.ppt
《经济法专题研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专题研究.ppt(30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经济法专题研究,主讲:殷 盛 2010/2011学年第1期,课前基础,一、感性认识,1、一刚刚大学毕业工作的张某将空白担保函交给他人。,2、去年,A以首付30万,七折利率贷款70万元购得房屋一套(贷款期限30年)。今年,A想将该房屋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B。但B是二次购房,故只能以基准利率上浮10%向银行贷款70万元(贷款期限也为三十年)。问:通过何种方式可以将A现已享有的七折利率优惠直接转让给B且能确保双房的交易安全。,3、A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张某和万某为获得二级公路建设等资质,以向银行职员甲某支付10万元为代价,获得股东转帐支付现金投资2000万元的银行证明并进而顺利通过验资、变更登
2、记以及二级资质的授予。,问题: (1)A公司及相关人员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2)各自如何事后消除或限制自己可能要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关法律规定(一),A、刑法: 1、第一百五十八条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关法律规定(二),2、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
3、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相关法律规定(三),B、公司法 1、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
4、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四),2、 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五),4、第一百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
5、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相关法律规定(六),5、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相关法律规定(七),6、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
6、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八),7、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问:董事、监事在什么情况下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九),C、公司登记条例 1、第三十一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
7、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2、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相关法律规定(十),3、第六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4、第六十九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相关法律规定(十),5、第七十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
8、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相关法律规定(十一),D、合同法 1、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十二),四、破产法 1、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2、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
9、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 3、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课堂思考: 1、法律的作用? 2、学习法律的意义? 3、如何学习法律?,二、社会行为规范,1、法 2、道德 3、习惯等。 举例:一女子与其丈夫共同奋斗多年,终有所成。但一日,她突然发现其丈夫与其妹妹有染,并怀有身孕,三、法律体系,1,2,2.1,2.2,2.2.1,2.2.2,2.2.3,2.3,2.3.1,2.3.2,3,3.1,3.2,3.3,四、法律分类,1、公法和私法 2、上位法和下位法 3
10、、部门法和特别法 4、新法和旧法,五、当代中国法律制度概述,一、中国法律的渊源: 制定法: (1)宪法:54、75、78和82宪法; (2)法律(狭义):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其效力仅次于宪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4)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地方法规;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成立后,香港原有的法律(包括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习惯法)基本不变。因此,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法律包括基本法、上
11、述香港原有的法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三类。 澳门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法律,其结构和类型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基本相似。,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拥有解释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地方性法规进行解释;()司法解释:对于法院审判工作和检察院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解释,其解释对其下级法院及检察院具有有拘束力;(3)行政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所作的解释称为“行政解释”。,判例:在中国,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他上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没有拘束力。这一点与
12、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相似。但中国加入WTO以后,及时公布涉外经贸案例已成为中国必须遵守的一项义务。,二、中国司法制度 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森林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商事案件的审判制度: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但还存有审判监督程序:法院内部的主动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检查院抗诉),第二章 合同法专题研究,一、案例导入 1、德国的甲公司与中国的乙公司签定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公司供应乙公
13、司50台拖拉机。每台100马力,价格40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以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的方式付款。” 问:1、主体、客体、权利义务关系? 2、4000美元的价格包括运费、保险等吗? 3、货物风险的转移时间?验货地点? 4、如何确定其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 5、什么叫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三、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时,合同又称契约。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 但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四、合同的意义,1、合同是当事人以法律的形
14、式确认和调整彼此权利义务的行为,实现和发展自我的主要途径。 2、合同是:“从身份到契约”,“从等级到平等”。 3、合同是组织社会经济流转的重要法律工具,是商品交换的基本法律形式,是市场经济中的核心因素。,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案例1:2003年7月12日清晨,王某冒雨在自家楼下等待搭乘某公交公司的车去上班,但该路公交车到站后未停车。王某在原地又等了一段时间,雨越下越大,已经错过了上班时间,于是王某返回家,整日未去上班。当日,单位根据内部规定,扣除王某工资50元。王某以此损失系公交公司拒载造成为由诉到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问:公交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义务?,法律依据: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是
15、指合同当事人取得权利、承担义务或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基于其意志的自由,不受国家权力和他人的非法干涉。也就是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订立合同的有关事宜。 意思自治是建立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的,是平等原则的必然体现。 但意思自治下的合同自由不绝对的,要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范。,意思自治原则体现: 1、当事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3、所订立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愿约定;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协商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补充或变更; 5、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可以自愿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 6、当事人可自愿协商解除所订立的合
16、同。,案例2:2004年2月10日,杨媛做了整容手术,包括太阳穴、去下颌角等11项。5月5日,杨媛报名参加了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主办的“第33届环球洲际小姐北京大赛”。5月12日至13日,杨媛参加了初赛,并与其他79名选手一起进入复赛,后又与其他30名选手一起进入决赛。5月21日下午,天九伟业公司通知杨媛取消其参赛资格。有关“人造美女”被拒参赛的报道见诸报端。6月1日下午,杨某到法院正式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杨某认为,被告公司称其为“人造美女”,构成对其名誉的侵害,因而要求被告赔礼道歉,索赔5万元。6月3日,法院正式受理此案。问:本案中,举办方拒绝“人造美女”参赛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平等原则?
17、,法律依据: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指民法赋予民事主体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并要求所有民事主体同等地受法律约束。在合同关系中,基于法律地位平等,双方当事人不论其所有制性质、种类如何,也不论其规模、经济实力如何,在法律上都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因此,对于订立和履行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必须进行平等协商,以期达成一致意见,不允许任何一方以大欺小,恃强凌弱,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案例3:2001年9月,甲以价值10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在信用社贷款7万元,期限半年。双方并在借款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到期未还清借款本息,则甲的房屋归信用社所有,并由甲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借款到期后,甲无力还款,信用社要求甲办理房屋过
18、户手续,甲称房屋现值11万元,贷款本息不足8万元而拒绝办理,双方形成纠纷。问: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应当做到公允、公正,合情合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互为条件的,双方都必须公平合理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得显失公平;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应当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严重违约时采取合理的自我保护措施的,应当给予支持等。,案例4: 甲将一旧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乙。乙事后以甲没有告知其房内曾死过人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问:本案应如何处理?,法律依据: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以善良的心理状态
19、,维持双方利益以及当事人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在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各方尊重对方利益,在实现自己应得利益的同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在当事人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中,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不损害第三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案例5:某日,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斗地主”,丁把身上所带的3万元现金输光后,因捞本心切,便向乙借款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谁知丁“赔了夫人又折兵”,将所借的2万元输光。事隔10日,乙向丁追要借款2万元而形成纠纷。问:本案如何处理?,法律依据: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是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根据这一原则的要求,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公共秩序
20、,尊重社会公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六、合同的订立,案例:某化肥厂贴出布告:“我厂处理一批积压库存化肥,价格优惠(见价目表),有意购买者,请在三日之内来我厂签订合同,保证供应。”布告贴出之后,附近农民纷纷前往,人数之多,超出了化肥厂的预料。该厂于布告贴出的第二天下午,将化肥价格大幅度上调,致使后来的许多农民无法接受,没能与其订立合同。其中一些人因此耽误了农时。数月之后,有70多个农民共同诉至法院,要求化肥厂赔偿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问:化肥厂是否应当赔偿农民的损失?为什么?,(一)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相互作出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条
21、款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合同只有经此过程,才能成立。,要约,承诺,(二)要约 、定义: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为要约人,后者为受要约人。 、构成要件 ()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后者可以是特定的,也可是非特定的。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且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后,要约人愿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要约原则上须到达受要约人(到达的含义?区别口头形式或非口头形式),、要约邀请 ()定义:又称为要约引诱和邀约,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2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例如电视直销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的目的不是订立合同,而是在于唤起别人的注意,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其作用是引出要约,而不要要约本身的作用在于引出对要约的承诺。所以,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自身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 ()要约和要约邀请区别:目的不同;后果不同;内容的确定性不同。,、要约的形式:要约属于意思表示,必然有其外在表现形式,一般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前者如当面对话或电话方式,后者如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 、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被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
23、时到达受要约人。撤回的要约不生要约之效。 、要约的生效时间。区别口头和书面要约。合同法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所谓达到是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地方。受要约人是否主观了解要约,对其生效没有影响。,、要约的法律效力 (1)拘束要约人; (2)赋予受要约人承诺的资格。受要约人没有承诺的义务,也无通知义务,除非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或者依照诚实信用原则负有该义务。 、要约的消灭事由 (1)要约被拒绝; (2)要约被撤消。要约可被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承诺期限届满。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二)承诺 、定义:承诺是受
24、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构成要件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或其合法的代表人、代理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或其合法代表人、合法代理人发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耍约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改变,否则视其为拒绝原要约而提出新要约。,(4)承诺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及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受要约人提出2天内答复,要约人同意;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否则认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法 专题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5704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