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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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程主要内容,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二章 企业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四章 破产法 第五章 合同法 第六章 经济竞争法 第七章 证券法 第八章 票据法,第 一章 经济法概述,1.1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干预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总称,1.2 经济法的特征,特征: 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内容的综合性与专业性 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调整方法的多样性,1.3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市场管理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1.4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现代经济法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现实阶段: 战争经济法问世的偶然条件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
2、以及战后,德国采取了一系列旨在保障战争需要和战后经济复兴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措施,比如1916年的确保国民粮食战时措施令,1918年的战时经济复兴令,1919年的煤炭经济法、钾盐经济法等.,经济社会化经济法形成的根本原因 十九世纪末开始的经济社会化,是指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动态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经济利益多元化、经济竞争激烈化、经济垄断普遍化、经济结构规模化、经济关系复杂化、经济交往国际化的社会经济格局。,1、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法的形成: 自由竞争垄断经济国家干预 几种典型的垄断组织 卡特尔(Cartel) 辛迪加(Syndicate) 托拉斯(Trust) 康采恩(Konzern) 美国1890年的谢
3、尔曼法(保护贸易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之害法),2、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的形成: 国家垄断市场竞争国家调控 计划经济是一种理想经济,它包含着“政府万能”的观念 前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法 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颁布世界唯一的经济法典 1978年“经济法”在中国提出 1993年我国宪法修正案确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加强宏观调控。,国外经济法的发展,1、美国的反垄断法、消费者保护法 2、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济稳定与增长促进法 3、英国的公平贸易法 4、日本的禁止垄断法,我国经济法律的发展过程和现状,1、20世纪末期中国经济法的发展概况 1993年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国家加强经
4、济立法” 2、当前我国经济法的法律形态,是以多种单行法形式存在。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广告法、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税法、银行法等 3、制定经济法典或经济法纲要问题 4、经济法实施问题(反垄断悖论、监督机制),1.5 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的关系,2019/4/10,第二章 企业法,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案例分析,2019/4/10,第一节 概述,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企业是由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所组成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或服
5、务性活动的具有一定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 特征: 1、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性活动; 2、由一定的生产要素有机结合; 3、以营利为目的; 4、具备主体资格(独立、相对独立); 5、依法设立,独立核算。,2019/4/10,分类 性质不同:分为全民、集体、私营混合所有制企业; 出资者不同:分为内资、外资及中外合资企业; 法律地位不同: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企业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特征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运行过程中一定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这个实质上只是企业组织运行中的社会关系,而企业的运行过程还包括企业生产运行过程。 企业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组织
6、运行关系,包括: 1、企业以及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财产关系 2、企业在设立、存续和终止过程中与国家所发生的经济行政关系。 3、企业内部的经济行政、经营管理关系。,2019/4/10,练 习,企业的本质属性是以( )为目的。 任何企业均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一般来说,具有( )资格的企业是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经济组织,没有( )资格的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也有相对独立的法律上的主体资格。,2019/4/10,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2.1 合伙与合伙企业法 2.1.1合伙的概念与特征 合伙是两个以上的人为了一定的目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的自愿联合。 特征: (1)合伙须经签订合
7、伙合同而确定; (2)合伙是一种独立的联合组织; (3)合伙是一种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的关系; (4)合伙是一种共同分享利益,共同分担风险的关系。,2019/4/10,2.1.2合伙企业的概念与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营利性组织。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组织。,2019/4/10,2.2普通合伙企业 2.2.1设立条
8、件 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1、合伙人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 2、自然人合伙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限制 (1)法律禁止从事经营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合伙人; (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2019/4/10,三、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1、出资方式不限。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所有出资方式都要进行验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名称是取得注册登记的必备条件。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禁止使用的名称不能作为合伙企
9、业的名称,如,“有限”或“有限责任”的字样。 合伙企业一般只有一个经营场所,即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点。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19/4/10,2.2.2合伙企业的设立程序,登记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程序 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工商行理部门进行审查进行工商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 提示 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 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执照。,2019/4/10,2.2.3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营合伙事务所占有、使用的各种财产和财产权利。 财产构
10、成 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管理和使用 关于分割: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得主张分割合伙企业财产 关于转让:对外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内转让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就有效;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关于出质: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 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2019/4/10,2.2.4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1 执行方式 2 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 合伙人在合伙事务执行中的义务 竞业禁止义务 交易限制义务 忠实义务 4 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未约定或约定
11、不明,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2019/4/10,2.2.5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1 、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的关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为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顺序 双重优先原则 :当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同时负债时,企业的钱先还企业的
12、债,个人的钱先还个人的债。,2019/4/10,2.2.6 入伙和退伙,入伙 入伙的条件 除有约定外,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 入伙的法律后果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无论是否存在约定,不得对抗企业的债权人。 退伙 退伙的方式及条件 声明退伙(通知退伙) 协议退伙 法定退伙(当然退伙) 除名退伙,2019/4/10,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eg:移民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非
13、违约方退),2019/4/10,2.单方通知退伙: 声明退伙是指基于退伙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上述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2019/4/10,3.当然退伙:“事件”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意味着不能继续承担责任)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eg:完人变限人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14、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9/4/10,4.除名退伙:即开除。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 (即有过错被开除)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eg:竞业。 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2019/4/10,退伙的后果,1、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15、; 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eg:其他合伙人都不同意其入伙。,2019/4/10,3.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4、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20
16、19/4/10,5、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法分担亏损。,2019/4/10,2.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主要适用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依法采取合伙制设立的、合伙人对特定合伙企业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 2、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还债顺序:企业先还过错执行人无限责任企业向过错人追偿。,2019
17、/4/10,练 习,以下主体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某财政局长 B、某退休的警察 C、某国有企业 D、某上市公司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 A、不承担责任 B、按约定承担责任 C、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D、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 ) A、不承担责任 B、依分割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C、按实缴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D、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出资的是( )。 A、货币 B、劳务 C、实物 D、非专利技术,2019/4/10,2.4 有限合伙企业,2.4.1设立条件 (与普通合伙企业的
18、不同) 主体身份上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3)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名称中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合伙协议内容不同 出资方式: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2019/4/10,2.4.2 设立程序 (同普通合伙企业),2.4.3 事务执行 方式与普通合伙企业同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4.4 有限合伙人义务的例
19、外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2、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019/4/10,2.4.5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
20、承担赔偿责任。,2019/4/10,2.4.6入伙与退伙,1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声明退伙(通知退伙) 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第二项原因) 协议退伙 除名退伙,2019/4/10,3、有限合伙人退伙后果,(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2)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 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 当解
21、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 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 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2019/4/10,练 习,有限合伙人不得以( )出资。 A、货币 B、实物 C、知识产权 D、土地所有权、劳务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 )个普通合伙人。 A、1 B、2 C、50 D、无限制 有限合伙人以其( )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A、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B、实缴的出资额为限 C、个人财产为限 D、分配的利润为限 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由( )执行。 A、有限合伙人 B、普通合伙人 C、合伙协议约定 D、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2019
22、/4/10,2.4.7合伙的变更 普通 有限,变更原因 协议变更 合伙协议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退伙事由出现而产生的变更 1、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2、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变更后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
23、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19/4/10,2.5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的清算 确定清算人(4种方式) 全体合伙人、指定、委托第三人、人民法院 财产清偿顺序 清算费用 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 法定补偿金 缴纳所欠税款 清偿债务。 办理注销登记 合伙人的持续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若依法被宣告破产,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019/4/10,练 习,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外,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
24、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应当征得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019/4/10,李某、王某、丁某订立合伙企业协议约定,企业事务由李某和王某执行;丁某提供资金,但不从事管理,不承担企业的债务,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该约定的效力应当是:( ) A、有效,合伙协议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B、无效,合伙企业不得成立 C、该部分无效不影响李某、王某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丁某不得成为合伙人 D、部分无效,应当由三人共同承担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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