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营业税00000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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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营业税,本章基本要求:了解营业税的基本原理、特点与作用。掌握营业税制度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营业税税款的计算和缴纳。 本章的重点是:营业税制度的基本内容、营业税税款的计算。 本章的难点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营业税是我国的重要. 税种,分别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征管,所得收入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营业税是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二、营业税的特点 以对非商品销售额征税为主; 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税率档次少,税率低; 计算简便
2、,便于征管。,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三、营业税的作用 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个行业协调发展 促进公平竞争,有利于鼓励先进和鞭策落后,第二节 营业税制基本要素规定,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应税劳务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金融保险业 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 服务业,2、转让无形资产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3、销售不动产 对于在销售不动产时连同不动产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3、一并转让的行为,比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混合销售行为 混合销售行为,应缴增值税还是营业税的确定方法与增值税中的相同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
4、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2、兼营行为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3、视同提供应税劳务和视同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立法、司法、行政机关收费应税范围的界定,5、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体育彩票、福利彩票)
5、的发行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代销单位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二、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各类企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我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指境内收入或境内支付) (二
6、)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指境内支付) (三)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四)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二)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除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细则第十一条),2、从事铁路
7、运营业务的纳税人,按照此业务的管理者或经营者分别确定。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细则第十二条),(三)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实行分行业比例税率,主要有三档 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5%:金融保
8、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娱乐业适用5%20%的幅度比例税率。自2004.7.1起,台球、保龄球的税率下调为5%。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四、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营业税的减免税,除税法规定的外,其决定权由国务院集中掌握。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减免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一)营业税的减税免税规定 1、营业税的法定免税项目 2、营业税的补充优惠项目 (二) 营业税的起征点,第三节 营业税的计算和缴纳,一、营业税的计税
9、依据 (一)一般规定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营业额、转让额和销售额,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下列情形除外(差额计税的情形)-新条例第五条: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
10、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纳税人按照条例第五条规定扣除有关项目,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该项目金额不得扣除。,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
11、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
12、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二)特殊规定 1、交通运输业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运输企业自中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境外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2、建筑业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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