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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教育投资合理回报问题研究述评,组长:郑芝丹 组员:李瑞青,赵子华,汪焰梅,韦雁仙,韦光剑,引入部分,民办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逐步为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和接受了。民办教育的投资回报问题也是我国学者近几年来研究的热点。本文是对目前已研究成果的一些总结与分析,及我们的理解。 这个述评个分为三部分:一能不能取得合理回报;二合理回报得“度”得把握;三政府怎样保障民办教育合理回报的取得。,1、有一种观点认为民办教育投资不能讲回报。 持这种观点的人士是从教育的本质属性的角度来分析的。该观点认为学校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是从事教育的机构,是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与合格公民的育人场所。教育的本质属性
2、是公益性,而民办学校是学校公益事业之一。因此,民办教育不能营利,应该量出为入。国家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教育不以营利为目的是正确的。换言之,民办教育作为一种非营利性活动,是不应当讲回报的。这是我国目前有关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所一贯主张的观点。如果民办学校在享受国家关于土地使用、公益捐赠和税收方面各种优惠的同时,又可以取得合理回报,那么从制度上讲是不合理的。,2、另一种观点认为民办教育投资可以取得合理回报。 持此观点的人士对该观点的证明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 (1)民办学校是举办者投资的,既然是投资就要有回报。目前,我国民办教育资金的来源,除了大部分来自学生缴纳的学杂费外,在举办者的投入中,
3、相当大的部分来自于商业性资本,投资的动机主要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事实上,从近年来民办学校发展的情况看,一些学校的“营利”行为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 (2)民办教育取得合理回报与教育的非营利性是不矛盾的。厉以宁教授认为,从性质上讲,民办教育投资与购买发展教育的债券一样的。这不同于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企业投资,所以也不能认为这同教育的非营利性有冲突。如果教育组织或单位获得了较多的“盈余”或 “利润”,投资者能不能得到得到高于国库券或金融债券利率的投资回报率,这又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题目。如果某一教育单位提供的是私人产品,由于经营得法,并且采取了大大降低成本的措施,从而在经营之后有较多的“盈余”或“利
4、润”,那么除了提取用于发展教育的基金外,还可能得到高于国库券或金,融债券利率的回报率。这类似于某些技术创新举措或经营管理创新举措的企业所得到的超额利润,是值得鼓励的。 (3) 允许教育投资的合理回报,是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民间投资的需要。基于国家财力的限制,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已不可能满足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民办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其资金筹集渠道与公办教育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承认合理回报,将极大地调动社会力量的办学积极性,能吸引大量的社会游资进入教育事业领域,从而进一步解决办学经费短缺的问题,为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积累必要的后劲。,二、怎样把握合理回报“度”的问题,合理回报的
5、取得似乎已经没有太大的争议,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但取多少回报是合理的?取得回报的原则和方式应该怎样?关于这些问题法律上目前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这些问题又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吴吟的论我国民办教育投资的性质与回报中指出民办教育合理回报“度”的一些原则,这应该是以后一段时间的研究热点,为政策的制定献计献策。 (一)民办教育投资回报必须具有公平性才能称得上合理(1)为了确保公平,民办教育投资的回报率应该相对统一。(2)为了确保公平,我们必须承认民办教育投资回报的差异性。民办教育投资具有地域差异。(3)要利用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使民办教育投资回报更加公平。 (二)民办教育投资收益和回报的公开性是又一
6、个衡量其回报是否合理的重要标准,文东茅的民办学校“合理回报”方式分析中提出了八种提取回报的方式。,(一)与投资额相联系,并规定每年的回报率为银行存款利率或略高 (二)与投资额联系,并规定每年的回报率为贷款利率或略高 (三)与每年办学结余联系,并规定办学结余为办学收入扣除办学成 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要的费用之后的 结余(即小结余),回报额可以为办学结余的一个百分比,如30%一50% ( 四)与办学结余联系,并规定办学结余为办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之后的结余(即大结余),回报额比例为该结余的一个比例,如10%一 20% (五)与办学收入联系,并规定每年的回报额不超过学校总办学
7、收入(包括后勤和其他教育产业收入)的一个比例,如5%一10% (六)与学费收入联系,规定每年的回报额不超过学费收入的一个比例,如7%一10% (七) 一次性奖励方式,即对滚动发展的学校创办人,在停止(退出)办学时一次性给予奖励:对投资办学者,当停止或退出办学时,除返还本金和利息外,另加一次性奖励 (八) 组合回报方式:即除年回报外,在退出办学时,根据办学业绩通过产权转让的方式再次取得回报,举例说明:假设:投资者投资1亿元建立了一所10000人规模的民办大学,学 生每人每年学费为6000元。分析的结果如下,我们认为,在这方面还只是初探,因而很多理论都不成熟,也缺乏可操作性。由于这是个系统问题,涉
8、及到的利益相关体很多,而且各种法律的配套,行政的措施以及各地政府的认识等等,更由于知识的浅薄,不可能提出多么有见地的看法和意见,但是我们认为有一些原则在这个过程中是不可丢的,比如说:合理回报不能成为举办教育者谋取暴利的手段,合理回报应该首先要保证学校的发展,不能置学生,老师的利益不顾,还有就是要具有可操作性。 总之,一项政策的制定,都是多数人相互博弈的结果,在政策不明朗的情况下,人们大都持一种观望状态,投资的积极性不高,为了加快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我们必须尽快制定法律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三、怎样保障取得合理回报,1、通过立法规范政府在民办教育取得合理回报进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邱伟认为:政府与民
9、办学校之间的关系,可以归纳为“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反映了政府职能由传统的管理职能转为现实的服务职能,这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在教育民营化领域内,政府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政府应该从直接管理民办学校的舞台退出,充分保证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转而通过立法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供良好的办学大环境,承担政府性的督导和有关资金分配的工作。换句话说,政府只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这才是政府所应扮演的最佳也是最具效率的角色。也就是说,政府不应该被烦杂的具体的事物困住,而应该从宏观层面来加强监督和立法。现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还有很多模棱两可很多可以人为的操作的空间,比如说怎么提取合
10、理回报,合理回报的这个度应该怎样确定的问题,法律中应该尽早确定清楚。还有就是对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和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的区别对待,出发点是好的,可实际上不求回报的民办学校已经在行合理回报之实,而且由于利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不求回报的民办学校往往比要求回报的民办学校获取更多利润。潜规则与法律相激荡。另外学校的出资结构决定了民办学校的领导体制和权力分配架构,目前我国较普遍的情况是主要出资人将董事长、法人代表和校长等职务集于一身。这为一些民办高校形成权力的绝对集中、个人的独裁和家长制管理创造了条件。事实上,中国的民办教育者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已将应得收入合理合法地转入自己的名下。 美国经济学家
11、道格拉斯.诺思指出,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如果一个社会没有实现经济增长,那就是没有从制度方面去保证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应该得到最低限度的报偿或好处。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一年多以来,并没有“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来举办民办学校”,民间办学的积极性没有被真正调动起来。,2、通过立法保障教育民营化进程中的公平竞争环境 邱伟认为:教育不再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它可以包含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以及私人产品的多元化的办学行为模式。我们完全可以把具备准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性质的那部分教育服务让渡给民营力量。而且,民办教育较之于公办教育具有显而易见的制度优势,那就是引入市场机制。市场
12、机制的内核就是需要营造一个公平竞争、自由选择的大环境。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这就需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加以补充和保障。政府所承担的这种规制职能主要运用立法的手段来进行,涉及到事前、事中、事后三大方面。 在事前机制中,政府只享有市场准入的许可、审批权。政府通过法律来规范和确立民办学校的办学基准、具体设立条件、软硬件设置标准等事项,对于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申请举办者,在筹建时有办学资金和银行的验资报告,便可以批准,发给许可证,并注明办学范围等相关事项。以此来消除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和垄断,满足社会对于教育的巨大需求。,在事中方面,通过立法建立一系列的外部监管措施制度,如监督评估制度、会计、审计、资金、资产
13、管理制度、常规监督奖惩制度,尤其要加大对于财务的监管力度,这是监管的核心内容。为了严格地规范教育民营化的各个环节,全程营造并保障一个公平竞争的办学大环境,政府要借助多方力量,采取多种手段来完善监管机制,如投诉的确立、民意调查、实地考察、工作记录检查。监管方面,政府不妨分出一部分的监管职能,交由中介组织来承担,而前提必须是中介组织自身的健全与完善。 在事后方面,主要对“法律责任”加以规定。但是有一点需要明确,制裁仅仅是法律的一种手段,绝非其根本目的。法律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保障合法的权益。所以,在事后的监管环节,真正的关键在于要维护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权利。例如在退出机制中,不仅要让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要更多地关注学生,及时、妥善地安置学生,使他们能够继续接受教育。,评价:,1、研究的深度不够,比较表面化,大部分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仅停留在对法律的解读层面,研究的维度较窄,研究一般是就事论事的直线求索。 2、无谓的讨论过多,而有实际意义的讨论很少,如取得回报的规则、方法、程序等的讨论很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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