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经典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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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知识点回顾之劳动关系,定义: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处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的经济法律关系。,知识点回顾之劳动关系,特点: (1)劳动关系中的主体中,一方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者,另一方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二者属于领导与被领导的从属关系。 (2)受到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调整规范,通常要建立书面的合同。 (3)与劳动过程相联系的社会关系,表现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 (4)劳动报酬持续性、定期支付。,知识点回顾之
2、劳动关系,界定: (1)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 (2)服从用人单位安排、遵循其规章制度、参加培训、遵循公司章程等 (3)是否参加社会保险 (4)签订劳动合同,定义:劳务关系指的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根据口头或者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供一次性或者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知识点区分之劳务关系,特点: (1)劳务关系中的主体中,双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或者单位的任意一方,二者不是从属关系,是平等关系。 (2)受到 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规调整规范,两者之间是否签合同由双方协定。 (3)虽与劳动过程相联系,但更强调与实现过程与劳动成果。 (4)劳动报酬一次
3、性、分期性支付。,知识点区分之劳务关系,案例1,案例简述 小李从四川农村到北京打工,经老乡介绍,在一户人家当保姆。工作前雇主许诺的报酬待遇以及其他方面的条件都不错,小李就同意了这份工作。但是,在雇主家干了2个月后,雇主并未落实原来应允的报酬条件和待遇,还布置按约定不属于她工作范围的工作。小李决定不干了,要求雇主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雇主不仅没有给小李工钱,还说她完成不好工作,经常弄坏家里的东西,应从工钱中扣除以作赔偿。双方争执无果,于是小李就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结果仲裁委驳回了小李的申请。,案例判定 仲裁委认为,个人或家庭雇佣家庭保姆从事家务劳动,雇佣方是个人或家庭,不符合劳动法
4、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条件,不属于该法调整范围。仲裁委工作人员告知小李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1,案例解析 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外在形式上极为相似,但法律性质却截然不同,适用的法律以及争议解决程序也完全不同。在理论上,通常认为,民法上的雇佣关系是一种雇主与劳务提供者之间的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换关系,雇主支付劳务报酬,而被雇佣者承担在确定或者不确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特定工作的义务,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从属关系。,案例1,案例解析 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则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005年
5、5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规定,具备下列情形的,不管当事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劳动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案例1,案例解析 区分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第一,从用人单位的主体身份来辨识。即雇主是否属于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所说的“用人单位”的范畴。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
6、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明确规定,发生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一是家庭或者个人与家庭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二是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三是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也就是说,家庭、个体工匠、农村承包经营户等不具备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他们与雇员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属于民法上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案例1,案例解析 第二,从被雇佣者的主体身份来辨识。根据劳动部1994年9月5日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劳动法第2条“劳动者”作出的解释,明确排除了以下几类人员:一是公务员和比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
7、工作人员;二是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三是现役军人;四是家庭保姆;五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干部。,案例1,案例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几类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也被认定为民法上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关系:一是企事业离退休人员被原企业、事业单位因返聘形成的雇佣关系;二是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包括依法办理了内退的人员),离开原单位应聘到其他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雇佣关系;三是已经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应聘成为其兼职人员所形成的劳动关系;四是被国家劳动保障部列为劳动关系疑难问题的几种特殊劳动关系,如出租车司机、保险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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