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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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职业活动中法律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劳动法概述,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包括: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共13章107条。 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其适用范围是除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
2、则; 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途径,协商解决:遵循自愿原则; 企业调解: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劳动仲裁:调解不成时,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院
3、判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何谓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 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
4、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属劳动
5、仲裁的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公务员法概述,公务员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分为总则、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职务与级别、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法律责任和附则,共18章107条。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属于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适用于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的基本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法治原则;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
6、则; 分类管理和效能原则。,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权利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 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 待遇; 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提出申诉和控告;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公务; 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 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7、其他义务。,处理人事争议的法定途径,申诉:公务员对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及其他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控告: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仲裁: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 法律素质的培养,努力学习职业道德 和职业活动中的法律知识,第二节 大学生择业与创业,
8、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就业观,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跨入大学校园,我们将度过紧张而又丰富多彩的四年大学生活。四年中,我们将进一步充实自我,在身心健康、知识系统、社会化、人生观念等方面为进入社会生活做好必要准备。 四年后,我们又面对人生道路上的一次重要的选择求职择业。面对未来全球化的人才竞争,我们应提早做好求职择业的准备。,一、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就业形势整体严峻; 国家采取了积极的 就业政策。,造成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的原因,人口基数大,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高峰与全社会就业高峰重叠; 就业机制有待完善,人才流动机制不完善,劳动力要素配置未达到完全
9、优化; 就业观念滞后,就业期望不切合实际,缺乏主动创业精神。,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中比较突出的问题,结构性失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素质、择业观念与经济结构调整或生产技术变革引发的就业岗位要求相脱节,导致有工作不能干不易化解; 摩擦性失业:劳动者由于工作不如意、或者为了寻求更高的待遇和更好的发展机会而造成的暂时性失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常态现象,较易化解; 发展性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所伴生的问题; 周期性失业:经济周期性不景气造成劳动力有效需求萎缩,对经济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大。,当前我国积极的就业政策,最根本的方法是发展经济:GDP每增加1个百分点,新增就业岗位数达300万个; 调整经济结构、深化
10、改革、协调发展城乡经济;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调整就业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变偏态为正态。,劳动者自主就业 市场调节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二、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与创业观,选择职业是人生大事,因为职业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选择职业,就是选择将来的自己。 罗素,创业 通过发挥自己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开辟新的工作岗位、拓展职业活动范围、创造新的业绩的实践过程。,择业 个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社会的需要,主动选择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过程。,新生活 新方向,树立崇高职业 理想,重视人 生价值的实现; 服从社会需要,追求长远利益; 打下坚实基础,做好充分准备。,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择业观的价值取向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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