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法律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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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付结算法律制度,2012浙江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概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使用票据、银行卡、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 金清算。完成资金转移。 1.主体:银行、单位、个人。 2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 此处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3.方式:票据、银行卡、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 通过银行进行。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此处不包括。,概述,(二)特征 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我国的中央银行,主管全国的金融。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央行统一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填写方法。 3.支付
2、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存款人的自主支配权。除规定以外,不查询、冻结、扣款、停止正常支付。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央行总行、央行分支行、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概述,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 银行转账结算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概述,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主要包括: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票据法、国内信用证 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 理办法等。 五
3、、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二)应通过依法在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足够的资金保证。 (三)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1.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2.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概述,(四)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伪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签章变造属于伪造。 变造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签章以外事项加以改变。 (五)签章符合规定: 1.单位、银行: 两个部分(单位或银行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个
4、人: 其一即可(签名 或 盖章),概述,(六)票据和结算凭证应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 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1.收款人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2.更改: (1)收款人名称、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 (2)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更改,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3.大小写金额 (1)票据和结算凭证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必须一致。 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受理。 (2)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 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概述,(七)规范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 1.
5、中文大写金额正楷或行书,不自造简化字,使用繁体字应受理。 2. 元后写整(正),角后可不写,分后不写。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不留白。阿拉伯小写金额前,应 加人民币符号¥。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 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1)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1023.40 (2)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10002.87 (3)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 “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 字,也可以不写“零”
6、字。 120000.34 10200.56 (4)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 “零”字。12653.09,概述,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月零壹月、零贰月、叁月玖月、零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 日零壹日零玖日、零壹拾日、壹拾壹日壹拾玖日、零贰拾日、 贰拾壹日贰拾玖日、零叁拾日、叁拾壹日。 出票日期小写银行不受理。 出票日期大写不规范银行可受理,但造成损失由出票人承担。,大写在前面加零月份,1月、2月、10月 日期,1日到9日、10日、20日、30日 大写在前面加壹月份,11月、12月 日期,11日到19日,现金管理,现金:存放于财会部门,出纳保
7、管的货币。 包括铸币、纸币和信用货币。 我国的现金:人民币(包括纸币、金属辅币)。,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除了5、6之外,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超过结算起点的,应转账支付。 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行审核后,予以支现。,现金管理,【多选题】可以使用现金结算的有( )
8、。 A.发给员工绩效奖金800元 B.支付给临时工劳务费2000元 C.向郊区农民购买大白菜10000元 D.出差人员随身携带差旅费3000元 【答案】ABCD 说明: 1.因采购地点不固定等特殊情况,确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应当向开户银 行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现金。 2.开户单位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如实、明确填写用途,由本单位财 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现金管理,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单位为零星开支所需,留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1.35天零星开支所需。 2.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地区,可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
9、日常零星开 支。 3.需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4.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 金,也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5.商业和服务业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含在开户单 位的现金限额之内。,现金管理,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一)转账结算凭证具有与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二)现金应当及时交存。 (三)现金账目的管理: 1.两应当健全账目,逐笔记载。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2.七不准白条抵库、相互借用、谎报套现、代人存取、公款私存、账外 公款、变相货币。 (四)严格控制坐支: 1. 原则
10、上不得坐支。 2. 特殊情况下,严格依法坐支。,现金管理,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单位负责人责任主体。 (一)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1.岗位分工: (1)收支与记账分离。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现金管理,2.授权批准: (1)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 (2)审批人越权审批,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 门报告。 (3)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申请、审批、复核、办理。 (4)重要支付,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 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5)严禁未经授
11、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现金管理,(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1.严格遵守现金管理、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2.借出款项必须严格授权批准,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3.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 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4.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 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 因,及时处理。 5.定期和不定期做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 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现金管理,(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财
12、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2.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四)货币资金监督检查 1.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 2.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 4.票据的保管情况。,现金管理,五、法律责任 1.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或超出核定限额留存现金的: “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2.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 一定期限内“停止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1)优待现金。(2)拒收票据。(3)白条抵库。(4)转账套现。 (5)谎报套
13、现。(6)相互借用。(7)替人套现。(8)公款私存。 (9)账外公款。(10)违规坐支。 处罚机构: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对开户银行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首先在10日内向开户银行 的同级人民银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 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前置)。,银行结算账户,一、概念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 活期存款账户。 1.办理人民币业务。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是活期账户。 储蓄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的区别: 1.储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结算功能。 2.储蓄账户定活均可。 3.储蓄账户限于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二、分
14、类 1.按存款人不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个人结算账户。 (1)单位:机关、社团、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 行结算账户管理。 (2)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 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也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银行结算账户,2.按用途不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 存款账户、QFII专用存款账户。5类。 核准账户:经央行核准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3)预算单位
15、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4)QFII专用存款账户 3.按开户地不同 本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双向选择。 (三)守法合规原则 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银行结算账户,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 (一)开立 1. 核准制与备案制: (1)4类实行核准制度: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需要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 (3)预算单位开立专用
16、存款账户 (4)QFII专用存款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 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 。 (2)其他实行备案制。 存款人提出开户申请,银行审查后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银行结算账户,2. 预留签章 (1)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的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2)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3.名称的一致性 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预留银行签章中的公 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一般应当保持一致。,
17、大发公 司财务 专用章,山张 印大,银行结算账户,(二)变更 (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 存款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 (2)存款人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出具 有关证明文件。 (3)开户行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银行结算账户,(三)撤销 1.撤销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1)和(2),撤销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开户行自撤销之日起2日内日通知其他账户开户
18、行,其他账户开户行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通知存款人,存款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办理其他账户的撤销。 先撤销其他账户,再撤销基本户。 未按规定撤销,银行有权停止其对外支付。,5个工作日内提出撤销申请,银行结算账户,(3)(4),撤销银行账户,银行收到申请2日内办理。重新开立基本户, 自撤销之日起10日内。 2.不得撤销的情形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 3.未发生业务账户的撤销: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1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且未欠银行债务的账户,应通知 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银行结算账户,五、基本存款账户 (一)概念 1.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
19、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主办账户。 3.唯一性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4.用途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二)使用范围 适用单位: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装部队、居民 社区委员会、民办非企业组织,非企业法人、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 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 (三)开户要求:向银行出具证明文件。 (四)开立程序 申请审查央行核准(2个工作日内),银行结算账户,六、一般存款账户 (一) 概念 1.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 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无数量限制。 (二)
20、使用范围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可转账收付、缴存现金、不得取现。,银行结算账户,(三)开户要求 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账户(统驭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4.存款人因资金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四)开立程序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无需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开户银行应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银行结算账户,七、专用存款账户 (一)概念 对有特定用途的资
21、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使用范围xx金(资金、基金、保证金、党团工会经费) (四)开立程序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核准 除“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之外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备案(开户之日起5日内),银行结算账户,(三)开户要求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 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 款账户不得取现。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 业资金账户需要取现,应报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 用存款
22、账户取现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 项外,只收不付,不得取现。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取现必须按 照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八、临时存款账户 (一)概念 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二)使用范围 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需延长,在有效期内申请展期。 (三)开户要求(了解) (四)开立程序(了解),银行结算账户,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概念 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
23、业务的存款账户。 自然人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开立的储蓄账户中 选择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适用范围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而储蓄账户仅限于办 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银行结算账户,(三)注意问题 1.单位支付给个人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2.单位支付给的款项应纳税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3.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 结算账户;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 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付款依据。 4
24、.个人持出票人(或申请人)为单位且一手或多手背书人为单位的支票、银 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并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最后一手背书人为单位且被背书人为个人的收款依据。 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款项的,银行应按照有关规 定,认真审查付款依据或收款依据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 管。未提供相关依据或相关依据不符合规定的,银行应拒绝办理。,银行结算账户,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一)概念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 行结算账户。 (二)使用范围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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