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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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TLCG2012-1215大连市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TLCG2013-1215)招 标 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0一二年十二月大连市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 张光欣编 制 人: 李俊儒审 核 人: 张光欣编 制 日 期: 2013年 12 月目 录 投标邀请函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2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52 附件1开标一览表82 附件2 评标
2、方法83大连市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大连市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TLCG2013-1215 二、招标内容:大连市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硬件设备 一批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1. 本次采购的空调(不包括精密空调)、平板电视、桌面显示屏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强制采
3、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主要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
4、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10日起至2013年1月24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30日9:00至9: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月
6、30日9:30(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月30日9: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招 标 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靖 张光欣 电 话:041184651715、84651717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电子邮箱:tongli_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 7212910182600212019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法院“天
7、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LCG2013-12152招标人名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3投标保证金额:7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如递交支票请于开标前两天到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沙河口区支行;帐号:721291018260021
8、2019”(支票、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注:本项目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形式递交,开标现场只接受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7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3年1月30日9:00至9:30),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4)当面递交。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1月30日9:30(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1月30日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
9、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月10日起至2013年1月24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吴靖 张光欣 联系电话:041184651715、84651717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主要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
10、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11供货要求:(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工作日。(二)供货及安装地点: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12样品要求:(一)投标人须携带本项目数字法庭庭审主机产品的样品在开标前送至开标现场,并在评标前调试完毕。评标结束后样品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封存。未中标样品在本项目发布
11、中标公告7个工作日后返还,未中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样品如发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样品,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为投标无效。(三)开标当天样品携带至开标现场先由投标人自行保管,投标人派12名人员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统一将样品及相关设备送至指定地点,并对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面及周边设施做好保护措施,若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而引起的相关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四)样品送达时间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执行,投标人自行准备运输工具及搬运人员;招标人将对所有样品进行封存,评审会议结束后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进行封存
12、,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13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须对法院的业务的了解,对硬件产品的选型以及法院相关业务整合等情况进行答辩,评标委员会将根据项目负责人的答辩进行综合评分,每个项目负责人的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注: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经招标人同意后进行更换,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须得到招标人的认可。14投标报价中应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人工以及配件等涉及到本项目的一切材料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13、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市法院“天平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硬件设备 一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个工作日。(4)供货及安装地点: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在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人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的基础上,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30%作为本项目的预付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项目稳定运行一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剩余款项即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若无质量
14、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主要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并且委托的售后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至开标之日止不低于一年);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
15、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
16、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以及企业所在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
17、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2.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4.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
18、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19、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开标一览表附件2 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
20、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投标报价表;(1)小型和微型企
21、业产品报价说明表;3.规格及技术响应表;4.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5.资格证明文件:6.售后服务承诺书;7.其他;8.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9.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
22、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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