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PPT课件.ppt
《《新安全生产法》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安全生产法》PPT课件.ppt(10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 2. 2.修法背景及原因修法背景及原因 3. 3.修法思路和原则修法思路和原则 5. 5.修改具体内容修改具体内容 4. 4.修订亮点修订亮点 1. 1.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目前安全生产形势 1. 1.目前目前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形势形势以建筑行业为例以建筑行业为例 1)总体事故情况 据初步统计,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建筑 施工事故520起、死亡646人,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了 1.52%和4.15%(最终数据以文件印发为准)。 2)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2014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较大及以上事故29起、 死亡105人,与2013年相比,分别上升了1
2、6.00%和2.94%。其 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 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起重机械倒塌事故最多,为12起,模 板坍塌事故5起,基坑坍塌事故为3起、钢结构坍塌事故为2 起。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对建立安全生产法律 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 保障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发挥了巨大作用。 由于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 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 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突出,生产安全事故还处于易发多发的 高峰期,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3、,安全生产各方项工作 亟须进一步加强。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 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 踩的“红线”。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修订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治理,非常必要! 2.修法背景及原因 吉林德惠禽业 “6.3”火灾事故(121人遇难) 中石化青岛“11.22”输油管泄漏爆燃事故( 62人遇难) 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75人遇难) 原因一: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频发! 广西医学院医科大楼坍塌事故(死亡4人) 湖北武汉 “913”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死亡19人) 上海静安区“1115”施工火灾事
4、故(死亡58人) 北京市通州区卸料平台垮塌事故(死亡5人) 原因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原因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原因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原因三:重要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 安全生产是不能逾越的“红线”,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 线,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执法和应急处 置能力,坚持预防为 主、标本兼治,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隐 患实行“零容忍”。 原因三:重要方针政策上升为法律 原因四:进一步增强法律规定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原安全生产法的部分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原安全生产法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有些存在 重复、交叉或实际效果不明显的
5、审批项目进行必 要的调整。 原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 惩处和威慑力度明显不够,难以适应当前安全生 产领域重典治乱的实际需要。 原因五:国家领导人对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 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要作为一条不可逾 越的红线。” 李克强总理指出“安全生产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 战,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 管理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执法和 应急处置能力。” 3.修法思路和原则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目标,落实生产经营 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政府监管是关键,严格责任追究是保障。 修法的总体思路是:完
6、善、创新相关法律制度,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的 制度措施: 一是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 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 二是强化政府监管,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减少行政审批,加强 监管监察执法;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重对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着力解决 “重典治乱”的问题。 4.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1)进一步明确“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 2)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4)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7、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第一章 总则 1-15条,共15条 共16条,1-16条, 章节对比 修订前 安全生产法 修订后 安全生产法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6-43条,共28条 共32条,17-48条 Text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44-52条,共9条 共10条,49-58条 TextTextText 第四章 安全的生产监督管理 53-67条,共15条 共17条,59-75条 第五章 安全生产事
8、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68-76条,共9条共11条,76-86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77-95条,共19条 共25条,87-111条 第七章 附则 96-97条,共2条 共3条,112-114条 5.修改具体内容 1)章节对比 2)新安全生产法条文数量变化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 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 织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适用范围 立法目的 工作方针和机制 3)新旧安全生产法对比 主要负责人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内对生 产经营活动负有决策权并能承担法律 责任的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 制人、总经理、经理、厂长等。 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9、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 任制,指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 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 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个生产环节符 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 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规范化建设。 工会职责 安全生产规划与监管 本条着重规定了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两个方面的职责: 支持、监督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 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 重大问题。 监管部门与职责 安全生产标准 协会职责 安全生产宣传义务 专业服务机构 责任追究制度 案例
10、分析一 某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乳化震源药柱生 产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9人 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600余万元。2013年5 月20日,该企业502工房工作人员处理震源 药柱废药时,因回收复用过程中混入了起爆 件中的太安,提高了危险感度。太安在4号 装药机内受到强力摩擦、挤压、撞击,瞬间 发生爆炸,引爆了4号装药机内乳化炸药, 从而殉爆了工房内其他部位炸药,产生连环 爆炸。 评析 引起这次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不是偶然的 ,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性 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随意改 变工艺设计,违规作业。 从企业本身分析,有以下原因: ( 1 )违规改变生产工艺。违反
11、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的有关规定,未经论证鉴定、有关单 位评价咨询、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擅自在乳化型震源药柱中加装太 安起爆件,埋下了安全隐患。 ( 2 )违法增加生产品种、超员超量生产。违反民用爆破器材 工程安全设计规范(GB50089-2007)、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 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201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66号)等有关规定,擅自将震源药柱压盖(加装含太安炸药 的起爆件)、热合、拧螺旋套、装箱、封箱工序移入502工房;擅自增 加生产二号岩石乳化炸药品种并增开1台装药机和擅自增加生产线操作 工;擅
12、自提高产量,该公司2012年实际生产震源药柱12937吨,超过许 可能力近一倍。2013年1-4月份已生产4554吨,严重超产。事故发生时 ,502工房现场人员总数达34人,工房总药量为3.7吨,远超最大允许定 员14人、定量2.5吨。 (3)违规进行设备维修和基建施工。按照有关规定,炸药在线生产 时不能进行设备维修,但502工房在生产作业的同时,对工房内膜热合 机进行维修。事故发生时,工房外侧安全距离范围内违规进行包装工房 连廊基建施工。 ( 4 )没有建立相应的药物管理制度。起爆件保管、领用、使用、 登记和回收管理混乱,致使起爆件中的太安混入震源药柱废药。采用回 收不合格震源药柱中主装药再
13、利用的生产方式,致使震源药柱起爆件中 的太安混入废药后,进入乳化炸药制药环节。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工艺系统、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等能力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 安全生产法第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 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17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
14、营活动。” 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超能力生产,药物生 产、储存等工艺混在一起,导致事故发生,必须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 的法律责任。 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 全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 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 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 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条件 主要负责人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资金投入 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部分,是对各级是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的一部分,是对各级 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人在生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和工人在生产 中应负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
15、的制度。内容:厂中应负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内容:厂 长、经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长、经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 ,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评比结、评比生产的时候,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生产的时候,融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 职能机构和人员,在自己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安职能机构和人员,在自己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安 全生产负责;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法规,不全生产负责;职工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法规,不 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
16、指挥,险情严重时有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 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者整改难度 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 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 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 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 患。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 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 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 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安管人员履职保障 知识和能力要求 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高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要求 “四新”的教育和培训
17、 安全设施设计和审查 高危建设项目的施工和验收 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设备 危险物品容器和运输工具 淘汰制度 危险物品的监管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 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由于危险物品具有危险性大、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特性,必须加 强安全监督管理。 重大危险源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的安全要求 危险作业管理 从业人员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检查 经费保障 安全生产协作管理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 动中造成人身伤亡(包括急性工业中 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包与出租安全管理 事故抢救和处理职责 保险 引入安全
18、生产责任保险,既有利于分 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责任,也 可以将保险的风险管理职能引入安全 生产监督体系。 案例分析二 某百货公司发生特大火灾事故,死亡309人。该公司有地下二层和地 上四层的经营场所,因经营困难,将四层娱乐场所发包给个体业主甲, 将地面一层和地下一层发包给企业乙。2000年12月初,企业乙在室内修 饰时已经将地下一层大厅中间通往地下二层的楼梯通道用钢板焊死,但 留有两个小方孔。事故当日,为封闭两个小方孔,企业乙负责人安排丁 某(无焊工资格证)等3人进行电焊作业,未作任何安全防护方面的交 代。王某某施焊中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从方孔溅入地下 二层可燃物上,引燃地下二
19、层的绒布、海绵床垫、沙发和木制家具等可 燃物品。王某某等人发现后,用室内消火栓的水枪从方孔向地下二层射 水灭火,在不能扑灭的情况下,既未报警也没有通知楼上人员便逃离现 场,并订立攻守同盟。正在百货公司工作人员和企业乙的其他人员迅速 撤离,也未及时报警和通知四层娱乐城人员逃生。着火后,东北角的楼 梯被烟雾封堵,其余的3部楼梯被上锁的铁栅栏堵住,人员无法通行,仅 有少数人员逃到靠外墙的窗户处获救,聚集的大量高温有毒气体导致309 人中毒窒息死亡,其中男135人,女174人。 评析 引发这起特别重大事故有多方面的原因, 其中固然有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监管不力、 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消防等行政审批把关不
20、严的问题,但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发包过程中 ,安全生产职责不清,疏于统一协调、管理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安全出口不 畅等。 从企业本身分析,有以下原因: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消防安 全意识浅薄。 生产经营场所没有畅通的安全出口。这是 造成众多人员伤亡的重要原因。 承包经营中安全责任不明确。 违反消防法规规定,对长期存在的重大火 灾隐患,拒不整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场所、项目、 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现象越来越多。实践中,许 多生产经营单位往往是一包了之,一租了之,以包代管,以租代管 ,什么情况一概不知,最后发
21、生事故。另外,生产经营单位为了加 强所谓的“人员管理”,锁闭相应的出口,一旦事故发生,人员无法 逃离。 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1、2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 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 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 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 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 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 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39条第2款规定:“生产经营场 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
22、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 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 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安全生产法第27条第1款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 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百货公司为了经济利益,对发包单位采取了放任 的态度,以包代管,导致事故发生,必须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 知情权、建议权 批评、检举、控告权和拒绝权 紧急避险权 求偿权 服从管理的义务 接受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危险报告义务 工会监督权 案例分析三(1) 某煤矿为独眼井多头生产,某日,该矿地面11千 瓦局扇停风,约2小时后机电人员买来一台5.5千瓦的 局扇并安
23、装好,恢复了通风。16名工人下井后,测量 瓦斯浓度为 5.5 ,矿工小王上井找矿长,说:“井下 瓦斯太高,是不是等一等再下井。”矿长说:“你们先 凑合着干一班,我马上派人再去买风机。”小王说:“ 这事人命关天,怎么能凑合呢,我可不敢下去。”矿 长说:“你是领导还是我是领导,听我的,先下去干 活,要不就扣你这个月的奖金。”小王只好下井工 作。5小时后,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包括小王在 内的16名矿工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 这是一起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引发的特 大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第51条规 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 绝违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768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