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读本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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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读本讲座,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谢 平 2006年12月,2,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 2 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生产安全事故与预防,3,1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企业的安全责任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主要法律相关内容简介 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内容 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 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作用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简介,4,一、我国安全生产立法的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依人为本,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依法治国,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安全第一,预防为
2、主,防患于未然。 完善设施,逐步改善劳动生产条件。 鼓励进步,深化安全生产本质安全。 三不放过,严肃查处各类生产事故。 安全发展,积极稳妥构建法规准则。,5,二、企业的安全责任,行政责任: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都必须对国家、行业、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行政法规认真执行和落实。 技术责任:企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必须达到现行相应的标准所要求的水平。 管理责任: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管理方针和资源配置等必须遵守和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要求。,6,安全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职务过错责任和行政过错责任。 职务过错责任指行政机关工作
3、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滥用职权或违法失职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职务过错责任的行为人包括政府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过错责任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行政过错责任的行为人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管理及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等。 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行政处分;行政处罚。,7,安全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违法的违法性质最为严重。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罪名主要有: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渎职罪中的滥用
4、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 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拘役;服刑。,8,安全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9,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按层次分为: 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国务院颁布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国家部、委、办、局颁布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 地方人大、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按内容分为: 安全生产管理法规 安全生产技术法规 职业卫生技术法规,10,四、主要法律相关内容简介,(
5、1)宪法中有关安全生产内容 第四十二条中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11,(2)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的部分内容,12,(3)专门的安全生产法律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职业病防治法等 (4)其他有关于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 劳动法、 工会法、 消防法、民法通则乡镇企业法、工业企业法、电力法 、 建筑法等,13,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
6、年34号令) 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302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344号令) 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1年352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1年373号令)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397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393号令)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2004)2号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050905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060125,14,(6)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规章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国家经贸委第49号令)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7、国家经贸委第36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 第13号令)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监局1号令)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国安总局3号令)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2006国安总局4号令)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国家监察部和安监总局令第11号061121,15,(7)浙江省地方法规: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6年7月31日 浙江省机械冲压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规定2006年1215 违反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处罚办法 浙江省查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规定 (8)宁波市地方法规: 宁波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试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
8、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 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16,浙江省机械冲压设备安全 检测检验规定(20061215),冲压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检测检验,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冲压设备安全定期检测检验周期为二年经检测检验合格或复检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并对所检的冲压设备发放浙江省机械冲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安全合格证”); 冲压作业单位应对本企业内的冲压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统计、建立台帐,并及时上报当地市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7,国际劳工安全健康公约 关于国际劳工安全健康公约的介绍 创建于1919年的国际
9、劳工组织,制订国际劳工安全健康公约的主要目的就是制定采用国际标准来应对不公正、艰难、困苦的劳动条件问题。1919年至2002年已通过185个公约和194个建议书。 公约分为三类,其中:第一类是用来指导成员国为达到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证工人的福利与尊严制定的方针和措施;第二类是针对特殊试剂、职业癌症、机械搬运、工作环境中的特殊危险而提供的保护;第三类是针对经济活动部门提供的保护。,18,经我国政府批准的 国际劳工安全健康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在历届劳工大会上通过的公约有185个。经我国人大批准的仅有23个,如: 建筑业安全健康公约(第167号)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 职业安全和
10、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55号) 预防重大事故公约(第174号) 矿山安全与卫生公约(176号)等,19,五、安全生产法核心内容 (1)三大目标 (2)五方运行机制 (3)两结合的监管主体 (4)确立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5)四方责任对象 (6)三套对策体系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六项责任 (8)从业人员八项权力 (9)从业人员三项义务 (10)四种监督方式 (11)安全监督部门四项职权 (12)38项各类违法行为(13)十三种处罚方式,20,(2)五方运行机制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运行机制- 政府监管与指导(立法、执法、监督) 企业实施与保障(建立规章制度、落实预防措施、应
11、急救援体系、事故处理) 员工权益与自律(八项权力、三项义务) 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社区) 中介支持与服务(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21,(4)确立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力义务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事故应急求援和处理制度。,22,(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六项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投入 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3,(8
12、)从业人员八项权力 知情权 建议权 批评、检举、控告权 拒绝权 紧急避险权 伤害索赔权 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9)从业人员三项义务 自律遵规的义务 自觉学习安全生 产知识的义务 危险报告的义务,24,(12)38项各类违法行为 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30种;政府监督部门5种;中介机构1种;从业人员2种。 (13)十三种处罚方式 对政府监督管理人员降级、撤职的行政处罚;对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责令退还违法收费的处罚; 对中介机构有罚款、第三方损失连带赔偿、撤销机构资格的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经济处罚、责令停建、关闭企业、吊销执照、连
13、带赔偿等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处罚、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降职、撤职、处十五日拘留等处罚 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规章制度处分和处罚。,25,六、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地位,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主体法。 安全生产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要把生产安全与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区别开来。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26,七、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意义,表明三个基本性质: 是
14、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人权问题; 是关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问题; 是关系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 突出三个体现: 体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体现了宪法的基本要求和我国社会主义本质; 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四个重要标志: 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成果,反映了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 标志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企盼得以实现,反映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标志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历史性总结,和国际安全科学的成功借鉴; 标志我国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转变,和适应现代安全管理的进步。,27,八、安全生产法的重要作用 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 有利于改变我国人权状况; 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
15、产; 有利于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领导; 有利于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管; 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有利于增强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 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制定背景:今年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 政工作会议都把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作为解决损害群众切 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了党和政府反腐败工作之中。3月27日中央 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 要抓好安全生产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厉查处隐藏 在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行为和失职渎职现象。温家宝 总理在今年的
16、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 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强调要加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 究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9月 1日又作出重要批示,要研究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规 范党纪政纪处分执行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结合学习贯 彻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和官正同志的讲话和批示精神,中央纪 委、监察部和安监总局研究,决定联合制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 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党纪处分暂 行规定。,目的意义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 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政纪处分方面的部门 规章。这部规章对安全生
17、产领域中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及其处 分量纪标准作出明确规定,是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案 件的重要依据,暂行规定体现了预防为主,是从源头上 强化政府安全监管主体、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应负责任的重要 措施。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安 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 实施,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 义。它的颁布实施,不仅是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大举措,也是在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迫切要 求。是强化安全监督执法的一把利剑,有利于规范安全执法 行为,有利于打击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
18、、官商勾结等腐败行 为,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30,规定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第一,明确了立法的宗旨及其法律依据。 主要是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制定这部规章 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惩处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 公共财产安全。”依据的法律,主要是行政 监察法、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31,第二,明确了适用的范围及其执行主体。主要是 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十七条。这里明确了“国家行政 机关及其公务员,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 任命的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 处分的,适用本规定”,明确了
19、“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 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 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 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参照本规定执 行”。还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中除由国家行政机关 任命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 为,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 执行”。这实际上涵盖了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和中介组织中的所有人员。,第三,列举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类别和表现。这 是暂行规定的主体内容,从第四条到十六条,分国家行政机 关及其公务员、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及 其工作人员三个层面作出规定。 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
20、员归纳为七类25种表现。一是不执行 或者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实施行政 许可的行为;三是违法违规批准向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剧毒品、火 工品等危险物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条件的;四是干预插手安全生 产经营活动以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监督执法、中介活动等行 为;五是对工程项目未按照“三同时”规定组织审查验收,对生产 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者不及时组织抢救等行为;六是妨碍事 故调查处理和不执行事故处理决定的行为;七是违反规定在煤矿 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以及徇私舞弊等 行为。,33,对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归纳为五类18种表现 一是生产经营和新建、改扩建等环节的违法违纪行为
21、; 二是由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瞒报、谎报事故、擅离职守、逃匿以及妨碍事故调查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是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事故处理决定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的行为。,第四,明确了政纪处分的种类。针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 违纪行为的类别和表现,暂行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公务员的处分种类分六种: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分七种: 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查看、开除。对 事业单位及中介组织工作人员的处分种类分八种:即警告、 记过、记
22、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查看、开除。 第五,与相关法律法规作了衔接。暂行规定第十八 条规定,“有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组织处 理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这一条主要是依据有关党政干 部引咎辞职的规定作出的。第十九条还规定,“有安全生产 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这一条是依据安全生产法作出的。,35,安全生产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36,2企业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班组长和员工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
23、产责任制 生产调度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工会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37,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概念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定义、形式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38,(一)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A.人为因素:常称为-不安全行为 包括个六方面:忽视安全、违规操作;误动作;不注意;疲劳;身体缺陷。 B.物质(环境)因素:常称为-不安全状态 包括九个方面: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材料的强度不够;易损另部件的磨损老化;作业面积和作业场所的缺陷;工作环境(尘毒,温度,湿度,照度,噪音,通
24、风,振动)不良;物质的放置不当;存在危险的物质;安全装置防护失灵;防护用具、服装的缺泛或有缺陷; C.管理因素,常称为-不安全管理 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技术上的缺陷;设计布置和材料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流程和维护检修等达不到安全要求;作业方法不安全;培训教育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缺泛检查和指导,或者指导有错误等;,39,(二)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指国家应用立法、监督、监察等手段,企业通过规范 化、标准化、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对危 害因素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预测、 预警、预防、监测、应急、调查、处理和实现安全生产保障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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