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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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11规则)配套 规范性文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分四个部分进行解读: 第一部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法规体系以及与11规则配套的相关文件整体框架介绍; 第二部分:11规则及其实施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三部分:过渡期安排; 第四部分: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的质量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第一部分: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法规体系以及与11规则配套的相关文件整体框架介绍,一、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法规体系 由船员管理最高法规中华人民
2、共和国船员条例,以及与其配套的一系列部令和规范性文件组成。主要包括主要包括1个条例、5个规则和相关配套文件,形成一棵履约管理树:(1+5)(STCW+Q):,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STCW公约履约文件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二)培训管理(T):中华人民共和国培训管理规则、培训大纲; (三)考试与发证管理(C):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考试和发证规则的实施细则、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海船船员合格证考试大纲、评估标准;考官和评估员
3、管理:船员考试考官管理办法、船员适任评估员管理办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四)值班(履责)管理(W):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健康管理:健康证书管理办法、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五)一整套标准(S):体现TCW配套的配套文件中; (六)质量管理(S、T、C和W的质量保证):质量管理的四个文件,以及配套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与和发证规则宣贯会,11规则配套文件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与和发证规则宣贯会,二、11规则和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整体框架(主要包括(1个部令+1个通知+4个办法+1套适任
4、标准+1个规则):(11411) (一)一个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二)一个履约准备通知: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 (三)一个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四)一个过渡期办法:关于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的实施办法 (五)一个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 (六)一个健康证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七)一套适任标准:包括适任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
5、等。 (八)一套质量管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管理质量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第二部分:11规则和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11规则规则正文和附表结构说明 二、11规则与培训合格证签发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一)船员培训 1.岗位适任培训 (1)取消了学历的要求,强化适任培训; (2)增加了新的适任岗位和适任标准; (3)培训大纲; (4)航海院校招生;
6、(5)培训证明的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2.合格证培训 (1)取消雷达观测与标绘、ARPA二小证培训项目; (2)增加保安意识培训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 (3)调整液货船及客船培训项目; (4)明确培训资历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3.新规则确定的操作级高级船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二)适任考试 1.资历要求(11规则) (1)各职务晋升所需的海上服务资历维持连续性; (2)打通“无限航区”船员在“沿海航区”船上的任职通道; (3)航区扩大和吨位或功率提高资历要求统一为12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7、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2.适任考试科目和题目形式(实施办法中规定): (1)适任考试科目调整; (2)考试形式调整; 3.航海院校学生申请适任考试(11规则附表备注4) (1)差别管理,强调航海教育的实践性; (2)明确校生考试的时间节点,强调培养和考察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综合运用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三)船上见习 1.船上见习的航区与船舶等级要求; 为解决见习难问题,11规则规定,通过适任考试后,根据职务和责任的不同,对船上见习的船舶航区和等级要求也不同; 2.见习时间要求 支持级、操作级和管理船员的见习时间分别是6、12、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
8、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四)证书 1.船员证书形式调整:7月1日起将启用新版船员证书,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健康证明分别采用一张纸打印,减少船员证书数量; 2.适任证书 (1)航区调整; (2)申请年龄调整; (3)有效期限调整; (4)证书再有效形式多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3.培训合格证 (1)部分合格证申请需要资历条件; (2)培训合格证有效期; (11个培训合格证有效期5年,8个培训合格证长期有效) (3)培训合格证再有效条件。 4.适任证书和特殊培训合格证的关系(在实施办法和制证细则中体现) 除保留客船适任证书(仅限船长和高级船员)需要取消限制外,
9、其他类型特殊培训合格证和适任证书结合适用,不再进行取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5.健康证书的管理 (1)体检机构和主检医师的资质; 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及主检医师,应当取得海事管理机构的认可。 (2)健康证书的签发; 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由海船船员健康体检机构的主检医师签发。 (3)健康证书的报备; (4)适用范围。 海船船员在申请船员注册、船员证书及在海船上服务时,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6.适任能力跟踪 (1)海事管理机构对船员履行职责、安全记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船员适任能力的监管; (2)第四十四条规定,船
10、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组织对船员适任能力进行考核: 考核未通过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适任证书或者承认签证。 (3)对被注销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要求参加低等级、职务或者航区的评估,海事管理机构签发与其考核结果相适应的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宣贯,第三部分:过渡期安排(包括时间) 一、过渡期时间节点 (一)过渡期证书签发的时间节点 1.适任证书 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照11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但原持乙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的换证工作自2013年7月1日起;2016年7月1日起停止按照“04规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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