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doc
《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银行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龙江银行实际情况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第三条 支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单位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第四条 支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支行安全保
2、卫部门在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及银行监管部门指导,对行行长负责。第六条 行长为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二)定期听取本级安全保卫部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总行要求配备安全保卫人员,为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七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主管行领导是本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
3、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贯彻、落实上级行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随时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八条 安全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确保财产安全; (二)做好防火灾、防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促龙江银行人员和财产安全; (三)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
4、产事故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导本行和所辖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所辖机构防范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五)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全防范工程审查、验收; (六)负责安全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七)负责守押社会化管理工作,确保运钞安全;(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 (十)依据龙江银行员工违规违纪处罚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的机构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5、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九条 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一)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三)对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 (四)设立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消防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消防事务。第十条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第三章 安全保卫人员管理第十一条 安全保卫人员管理(一)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对本行安全保卫人员负直接管理责任,同时对安全保卫部门的管理负指导监督责任。安全保卫部门
6、负责人有权对安全保卫人员和所辖下级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并提出人员调整建议;(二)建立安全保卫部门对安全保卫部门的后续评价档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管理原则,(三)安全保卫人员管理实施分级负责、连带追究制度。因工作失职而导致保卫人员违法违纪等案件和事故发生的,根据责任程度和案件、事故的后果影响,分别追究安全保卫主管行领导以及上级负责人责任;(四)对安全保卫部门提出的不适合从事守押工作人员调整建议不采纳,或调整不及时而造成案件、事故的,视后果追究主管领导责任。第四章 安全防范工作及安全设施管理第十二条 龙支行机构均应创造条件实行守押社会化管理。 第十三条
7、安全保卫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审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机构应积极落实值班、值宿的相关要求。 第十五条 营业场所应与相临单位建立治安联防,签订联防协议,适时进行演练。 第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是保证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不受侵害的建筑设施和技术装备。主要包括: (一)金库、守库室、营业室、计算机房、围墙等建筑防范设施及其相关的配套防护设施、设备,如金库门、防弹玻璃、防盗门等; (二)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 (三)其他相关设备或器材。第十七条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以“防盗窃、
8、防抢劫、防破坏为目的,配置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 第十八条 应当依据公安部、银监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规定、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配置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及管理具体执行龙江银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及管理规定。 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十九条 营业场所为本行安全管理的重点部门,具体管理内容如下:(一)营业网点必须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员工为组员。主要工作任务是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同时做好防范突发性案件的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 支行 安全保卫工作 管理 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786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