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版新学案》2012高考政治总复习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一 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课件 新人教版选修5.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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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习本模块,要以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为主线梳理好各专题的知识,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理解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在合同、就业、商业经营、婚姻家庭、法律救济等不同社会领域中人们应正确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力求建构知识体系、夯实基础知识。 在复习中,要注重运用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市场经济的法制性、社会主义权利义务观及各种民事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等重点知识,结合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的实际,深入剖析年度重大法治新闻材料、乡土材料和生活实例,加大主观题训练力度,不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题一 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考点1 法的本质、特点,
2、1法的产生 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历史类型 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 3法的本质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法所追求和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统治阶级所承认的公平、正义。,4法的特点 法与其他行为规范相比较,具有自身的特点:法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法的主要内容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
3、遍的约束力。 5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内涵 我国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体现着由我国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它用规定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工具。,辨析:法是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因此,法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 解析: 本题意在考查学生对法及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的理解与把握。作答时要注意联系教材的相关知识对辨题进行逐层分析,说明题中观点的对与错及原因,如果题中观点错误,还要答出正确的观点。,答案:
4、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体现。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并掌握了国家权力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类型的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所以说法是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的观点是错误的。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任何法律都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否则,法律就难以实施。但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其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因而,社会主义法的实施,主要是靠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遵守,是国家强制实施与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考点2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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