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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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指南 葛文彬,前言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构成 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的编制、明白卡的填报 地质灾害天气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救灾工作组织,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增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民众的防灾减能力,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则是具有中国特色和创新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我国开展群测群防工作: 建立防灾预案 应急预案 防灾明白卡 气象地质灾害与群测群防相结合,近年来取得的成果: 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000多起 及时疏散转移: 10多万人 减少人员伤亡: 47614人(2004年) 减少经济损失: 近百亿元
2、,在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中, 存在问题: 1、各地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还有差异; 2、对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尚无统一的要求和标准; 3、在群测群防体系建立和防灾、减灾组织中还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编制本指南及培训目的: 1、为进一步推进完善和规范此项工作; 2、供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在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工作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借鉴; 3、增强地方政府和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取得更好的防灾减灾效果 。,第一部分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构成 一、法律依据 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工作组织 三、地质灾害的调查制度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制度 五、地质灾害预防制度和措施
3、 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加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总则第六条中规定: 第三章地质灾害预防中,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五条中规定:
4、第十七条中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拟定全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行政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包括的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 还对发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质灾害时,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发现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及时组织受威助的居民和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第四章地质灾害应急部分,第二十五条明确: 第二十六条 在这一章中,,一、法律依据 国务院颁布的
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的构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及受威胁的基层政府 居民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义务和作用,综上所述,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认真学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是编制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方案,构建适合当地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重要条件。,作出了相关规定,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中,组织管理工作的重点,建立群测群防的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的落实,1、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工作体系与群测群防工作,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定义,根据地质灾害分级(特大型、大型
6、、中型、小型)划分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和群众参与,有效防治地质灾害的行政管理体系。,图1 地质灾害行政管理工作体系框图,对危及铁路、公路、水利基础设施方面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在所在地政府领导下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会同)下,作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从条例第十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的规定可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部门、乡(镇)村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主体和有生力量,应在前述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工作体系框图表征的上级
7、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好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开展好所在地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群测群防管理体系的建立,一定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党的宗旨和“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宗旨,协调和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和社会资源,创建和谐、协调、高效务实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工作体系。,2.群测群防工作责任的落实,1、对群测群防工作,国土资源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州)人民政府负有领导的责任; 2、市(州)以上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有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责任;
8、 3、县、乡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村),负有组织实施的责任。,防灾责任制的落实,应结合: 还应结合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四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的编制。 国家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建立。 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预防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和地质灾害的治理等各项制度的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责任制落实的重点,1、是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调查和充分收集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危害和基础上,组织编制好所在行政区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预案,落实县、乡、基层群众组织的防灾责任人; 2、在预案中,按灾点明确监测责任人(条例第十八条);
9、3、对危险区内的居民和相关人员,在作好地质灾害宣传和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填制好防灾明白卡。,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在加强和组织当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和落实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人的同时,还应重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的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启动群测群防工作预案,并及时按预案处理和上报。,三、地质灾害调查制度,1、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重要组成部分。 2、是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县、乡、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案编制的基础, 3、是编制好县、乡、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案的保障条件。,调查工作中应充分注意形成各种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 作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 调查过程和
10、成果编制中,划分易发区(高、中、低)和非易发区,提供地质灾害区域性的易发程度特征,服务于政府确定重点防治区; 按不同灾种的特征确定地质灾害点的空间分布、规模、类型和有针对性地划定危险区,作为确定危险性分级和编制防灾预案的依据。,重 要 性,如 何 作 好 调 查 工 作,三、地质灾害的监测制度,是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 ; 是了解地质灾害状态、发展变化趋势的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 通过监测工作,及时了解临灾前兆现象,是作出启动防灾预案,采取避让、搬迁等防灾减灾措施的行之有效的群测群防工作手段。,国家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
11、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监测网络构成,监测工作应注意的事项,1、应针对不同灾种的特征,分布情况有针对性的布设; 2、危害性大和技术经济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应采用多种方法和仪器监测,配置专业监测人员; 3、对群测群防监测点,应做好简易监测方案的选择和监测员的培训; 4、对监测项目的测量、数据记录和分析,监测设施保护,临灾引发因素和临灾征兆的判别,险情的及时处理和报告等工作环节均要求监测人员能较熟练的掌握;
12、 5、建立专业监测点,群专结合监测点,群测群防监测点等多种类型,监测点类型的选择,一定要结合实际和条件,坚持务实有效的原则。,对群测群防的预防工作制度,主要应包括,五、地质灾害的预防制度和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总则第三条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群测群防工作也不能例外。,(一)地质灾害的监测(前已述,略) (二)地质灾灾害预报 (三)年度地质灾这害防治方案的编制 (四)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防灾措施,地质灾害预报,1、是世界性难题。成功预报又是提高和取得成功减灾工作效果的前提。 2、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国家实行地质灾害的预报制度”。
13、3、预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4、预报方式: (1)发布区域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2)群测群防地质灾害点在出现临灾征兆时,进行临灾预报(由人民政府委托的村社基层组织或受灾威胁的群众来承担)。 5、预报信息发布: (1)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才能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2)对于来不及进行发布审批的临灾预报,县级人民政府可在防灾预案中委托村(社)(社区)基层组织进行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1、条例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
14、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 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县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取得了十分显著的减灾防灾效果。 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2)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3)重点防范期; (4)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5)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4、如何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对已发生地质灾害点发育分布规律和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发现和调查潜在存在的地质灾害点,尤其是规模不大,危害性大的灾害点,仍是地质灾
15、害调查和年度预案编制的必须攻克的难点和长期不容忽视的工作重点。年度预案必须结合地质灾害发生和潜在危害的变化,年年编。 5、最有针对性和有效的是县级地质灾害年度预案的编制。,(四)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防灾措施,1.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其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2.禁止在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地质灾害险情已经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级人民政府应
16、当及时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总则中,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六条第二款)。“国家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进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知识”(第八条)。,分类指导,提高宣传培训工作的效能,1、对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应加强针对监测、预案编制、临灾征兆的识别、组织实施预案方面的培训; 2、对处易发区的地方政府官员和公民,应加强所辖行政区域和地域的地质灾害类型和防灾减灾知识和职责的宣传; 3
17、、对危险区内的居民和相关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结合明白卡的填报,选择最有效的避让措施,按预案规定,听从指挥。扶老携幼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方面的培训。,群测群防工作的重点和应取得更大突破的关键点在发挥基层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在防灾减灾过程中的巨大潜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系的建设,会增强这方面的作用。 因而,宣传培训工作的重点,也应在基层。,第二部分 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编制、明白卡填报,一、地质灾害预案点的确定 二、引发因素、临灾征兆的制定 三、灾情、危害性的确定 四、危险区的划定 五、地质灾害预案点的分级与职责分工 六、主要灾种地质预案编制方法(案),一、地质灾害预案点的确定 1、经专业调查(县(市)
18、地质灾害调查)确定 县(市)的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划定出地质灾害易发区,推进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工作,有计划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的专门性工作。 成果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对主要地质灾害点分布、类型、规模、稳定状态、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危害性进行评价。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成果是编制预案点的重要依据。 2.群众报灾,经专业技术人员核实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对群众通过各种方式报灾的点,各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地质环境监测站应及时派技术人员或专家组调查核实。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应纳入预案点编制的范围,调查结果作为编制预案的依据。 3.突发性地质灾害点 对依然存
19、在险情隐患或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灾害点,及时纳入防灾预案点,并编制防灾预案。在险情未解除前,根据危险性分级,作为省、市、县确定预案点分级编制的依据。,二、引发因素、临灾征兆的判定,引发因素,自然因素 :主要包括降雨、地震、地表水、地下水活动、重力作用等,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包括采矿、建房、基础设施、城市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各种地质灾害,在发生前,都会显示出一定的前兆特征。 正确制定临灾征兆,是采取各种应急措施和启动预案的前提条件。也是减少误判和盲目采取不必要措施的重要前提条件。,临灾征兆判定,1.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1980.6.6 湖北盐池磷矿崩塌:2841人丧生 1983.3.7 甘肃洒
20、勒山滑坡:237人死亡 2.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 19491990: 铁道部门统计:重大行车事故180起 淤埋火车站33个41次 毁大桥:27座 隧道:6个 平均每年中断行车 1100小时 用于修复 1.5亿元 3.地质灾害对人类生存条件和自然资源的破坏与损害 4.地质灾害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的影响 宣汉县天台乡滑坡安置灾民317户1000多人,丹巴县建设后街滑坡,避让人数近4000人,对所在县带来很大压力,原来的工作和建设安排必须重新调整,以克服因灾区生产的停顿造成的影响。,三、灾情、危害性的确定,(一)地质灾害 灾情、危害性,(二)灾情及危害性的确定 1.主要地质灾害体规模划分,2.灾情、
21、危害性的确定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危害性大小,分为四个等级,见表4。按条例精神,在进行危害性划分时,人员伤亡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指标,任取其一则可。对潜在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尚未发生)的灾害危害性分级标准,可参考表5(P19)。,四、危险区的划定 对正确确定危害范围,确定防灾重点,编制防灾预案,以及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均具有重要作用。 是决定地质灾害灾情和危害程度的基本依据。 危险区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地质灾害的规模和危害方式。 不同种类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划定,应依据发育不同地质灾害类型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灾种和规模以及危害作用方式来综合分
22、析制定。,崩塌危险区的确定主要根据危岩崩落的距离和危岩带宽度确定,具体范围可根据危岩体积和临空高度进行估算,也应通过调查崩塌堆积体分布和影响的范围进行验证。其范围一般不超过斜坡坡脚分布的范围(见图3、图4)。对位能高的崩塌体,应充分估计跨过沟谷危害对岸的可能。,崩塌危险区划定,图3 崩塌危险区范围平面示意图,图4 崩塌危险区剖面示意图,滑坡危险区的确定主要取决于滑坡体大小以及滑坡体滑动后可能影响的范围。其范围包括滑坡体分布范围、滑坡体运动区、滑坡体边缘影响地带,个别情况下,危害范围还包括滑坡活动造成溃坝、堵江等引起的灾害链的危害区(图5),滑坡危险区划定,图5 滑坡危险区范围平面、剖面示意图,
23、泥石流活动区分为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 泥石流主要危害区在堆积区,这里一般地势开阔低平,常常是山区人口聚集的城镇、企业以及交通设施所在地,泥石流发生时常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其危险区范围可依据堆积扇长度、宽度、最大幅角进行估算。 对多次暴发过的泥石流,应开展对堆积扇分布、空间叠置组合关系的调查,了解历史上泥石流发生和演化过程、发展趋势,对确定泥石流的危险区十分有帮助。 对堆积扇危险区的调查与判定,还应注意调查堆积扇沟道的宽度、深度、平面弯曲形态以判定沟道的自然排导能力和爬(壅)高的位置。在堆积扇建有住房的区域,更应作深入的调查,以确定是否处在危险区的范围内(图6)。,泥石流危险区划定,图6 泥
24、石流沟危险区范围平面示意图,五、地质灾害预案点的分级及职责分工 1.地质灾害预案点分级 *为明确防灾职责、完善地质灾害管理制度,应对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进行分级。 已发生:按条例对照灾情(死亡人数、财产损失)(表4) 未发生:按潜在危害性(受威胁人数,潜在直接经济损失)(表5)(国土资发【2004】86号文件) 2.职责分工 地质灾害应实行分级管理,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并层层落实责任制。 * 依据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 国办发(2001)35号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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