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最新政策解析与实务操作(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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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最新政 策解析与实务操作 讲课提纲 一、营改增的进展 二、36号细则涉及建筑业部分政策解读 三、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结算管理、分包管理、物资管理、合同 管理、发票管理 第一部分 “营营改增”政策介绍绍 2016/4/26 3 4月1日,李克强总理到国家税务总局考察 5000亿亿元的减税要减 到实实实实 在在、诚诚信经经 营营的企业业中去 建安业营改增为何一再拖延? 背后,建筑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主管部门做的大量工作不容忽视 增税之忧 难以抵扣 喊了一年狼来了 营改增”在2015年未能够完成任务,而且在2016年还有无期限拖下去 的可能 国务院直接在提交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
2、6年5月1日起全面 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是直接给财政部下了军令状和最后通牒。 也就是无论有多少困难 都必须执行,没有退路 财税系统自己不主动解决而是把矛盾上交的态度,再一次激怒了国家 领导人。于是国务院要求强制执行,由于时间短,问题多,估计这次 出台的“营改增”方案不会完善,注定是一个不完整的东西,因此将 来补丁会满天飞 u “营改增”的初衷是取消重复征税,并将二、三产业的抵扣链 条打通,实现了由“道道征收、全额征税”向“环环抵扣、增值 征税”的转变。其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负,让更多的企业享受 改革红利,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推动经济结构调 整。但“营改增”的实施并不意味着所有行
3、业和企业税负都会应 声下降,同时,当前增值税抵扣链条尚不健全,短期内势必造成 一些企业税负增加、利润承压等问题。 11 2016/4/26 一波三折的营改增政策终于落地 实施,各单位,各行业做好全面营改 增的准备了吗? “营改增”新政究竟给建筑业带 来了什么 ? 前言 企业要交哪些税种? 根据征税对象划分,目前我国税收分为: 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五大类 概括: 资产流转所得为税 14 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 税。 增值税基础知识增值税概述 15 生产环节批发环节零售环节 050100 200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原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原理
4、【零售环节】2003% 【生产环节】503% 【批发环节】1003% 【增值税 】 【零售环节】(200-100)17% 【生产环节】(50-0)17% 【批发环节】(100-50)17% 【营业税】邮电通信3% 2016/4/26 16 增值税流程 ABC D 100元出 售 200元出 售 300元出 售 借:银行存款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17 借:库存商品100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 17 贷:银行存款117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34 借:库存商品200 借:应交税费-进项34 贷:银行存款234 借:银行存款
5、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贷:应交税费-销项税 51 最终消费者 付款351 银行存款 117 应缴税费 1717 17 100 银行存款 234117 17 100 应缴税费 17 34 17 银行存款 35 1 234 17 100 应缴税费 3451 17 1717 2016/4/26 17 A BD 材料100元 工程造价 200元 借:原材料100 借:应交税费-进项 税17 贷:银行存款117 借:应收账款222 贷:工程结算200 贷:应交税费-销项 税22 应交增值税费22-17=5 按照营业额 200*3%=6 原材料中一半能取得发票的话,22 -8.5=13.5 一半
6、发票容易做到吗? 施工的情况会怎样? 序 号 项项目当年累计计数 万元 理论测论测 算进项进项据实统计进实统计进 项项 税率%可抵扣进项 1外购设备 支出1871.3717272178.94 2外购钢材支出53301.851777457056.67 3外购有色金属170 4外购混凝土24255.9517 和 6 35242917.21 5外购结构件391175757 6外购水泥4332.8117630332.49 7外购木材3018.0217439153 8外购石材846.461712397.11 9外购玻璃170 10外购自来水51136 11外购电、气等动力支 出 2489.9817362
7、69.83 某施工企业自己测算的情况 序 号 项项目当年累计计数 万元 理论测论测 算进项进项据实统计进实统计进 项项 税率%可抵扣进项 12外购其他辅助材料48378.321770292675.66 13委托加工、修理100.971715 14经营性设备租赁12200.641717731295.68 15运输费用45114 16建筑劳务费 用148291.6711或314696 17外购信息服务支出6 18外购设计 服务支出6 19广告费支出6 20测试检验检测 支出431.696248.77 21支付咨询机构支出535.9863024.27 22外购无形资产支出6 序 号 项项目当年累计计
8、数 万元 理论测论测 算进项进项据实统计进实统计进 项项 税率%可抵扣进项 23外购研发费用支出6 24外购办公设备以及物 品 127517185149.74 25外购其他非生产支出331517482 26可抵扣进项合计3051333739515015 如果工程总造价414529,(不含税)销项税=414529*17=70469 理论缴税70469-37395=33074 实际缴 税70469-15015=55454 如果按照营业税率414529*0.03=12435 发票对损益的影响 某项目部向A采购钢材等1批,含税价1,170,000元。合同 约定项目部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
9、0%的预付 款,设备到货、且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余额70%。同时 ,项目部与业主结算本期工程款,含税价1,287,000元。业务 发生直接费用10,000元。 (1)若A交货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部 付清所有货款,试计算该单业务利润情况。 (2)若A交货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部全额付款, 试计算该单业务利润情况。 P.2 发票与损益的关系? 发票观念 发票观念 损益观念 项目算式取得专票取得普票差异 税金计算含税销售额1 287 0001287 000 未税销售额11594591159459 含税购入额11700001170000 未税购入额1000000100
10、0000 销项税额127540127540 进项税额170000 增值税税率 应纳增值税-42460127540 附加税014029 损益计算收入11594591159459 成本10000001170000 附加税014029 费用1000010000 利润149459-34570 利润率12.9%-3% 若只交营业税 38610 利润=1287000-1170000-38610-2702- 10000=65688 23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完成了对66家建筑施工企 业的调研报告。此次挑选的66家企业的理论测算 结果,“营改增”后,平均减轻税负为83%。而实 际测算结果是,平均增加税负为93%,
11、折合营业税 税率是5.80%,增加2.8个百分点。 24 .投标报价体系 责任成本预算及考核指标 劳务分包模式选择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采购、租赁、调拨、甲供) 验工计价(超验、欠验、工程质保金、变更索赔) 第二部分 36号细则细则 涉及建筑业业部分政策解 读读 2016/4/26 26 应关注的“营改增”新政策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特别是该文件的四个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4)跨境应税服务使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6
12、/4/26 27 目前“营改增”的主要政策: 增值税基础知识纳税人分类 1、关于建筑业增值税的纳税人问题 有一级法人单位,二级法人单位和三级法 人单位等;按机构设置划分,有集团公司 或总公司等总机构,有分公司、专业公司 、工程处等分支机构;还有流动的独立承 担工程项目的项目部或工程部等等。 我们建议,在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中应 进一步明确:建筑业增值税的纳税人,是 销售其加工制造的建筑产品、或提供建筑 劳务的法人单位和个人。 2、关于建筑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在实际执行中,补充了“依据合同条款征收营 业税”的规定:即“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 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如合
13、同明确规定付款(包括提供原材料,动力及其 他物资,不含预收工程价款)日期的,按合同 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合同未 明确规定付款日期的,或者是未签订书面合同 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 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 我们建议,应该而且必须革除缴纳营业税 时关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为纳税义 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建筑业增值税的纳 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纳税人收讫加工制 造建筑产品、提供建筑劳务的销售款项, 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其中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操作上“以票(销项税)控税,按票(销 项税)纳税”。 3.关于甲方供料的进项税
14、扣除问题 在建筑业营改增实施办法中,应该对(仅 仅对)甲乙双方经济合同中明确的此类甲 方供料问题做出规定。我们建议,对甲乙 双方经济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向乙方提供 建筑材料、且甲方不能向乙方提供增值税 专用发票的,准许以甲方向乙方转入的供 料款额为准,从建筑施工企业计算销项税 的销售额中予以扣除。 4、关于在法规规定范围内延长建筑业纳税期的问 题 根据建筑业的产品和生产特点,在缴纳营 业税的情况下,我国建筑业的纳税期普遍 规定为1个月。营改增后,根据建筑业的特 点,考虑进一步支持建筑业的发展,缓解 11%增值税率可能增加企业税负的实际情况 ,我们建议,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范 围内,适当延长建筑
15、业的纳税期限,全国 统一规定为“建筑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 一个季度,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 5、关于区分新老合同工程,分别纳税问题 一是竣工已经结算的老合同工程。 二是竣工未结算的老合同工程。 三是没有竣工、也没有结算的老合同工程。我 们建议,要区分新老合同工程,原则上老合同 老办法,新合同新办法,分别纳税。具体来说 ,营改增后承揽的新合同工程,严格执行新的 增值税税率和一般纳税人的纳税方法。增值税 前的老合同工程,仍然按照原来的营业税税率 继续交纳营业税;或者采取按3%的简易计征率 交纳增值税 6、关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地点和交税方法问题 建筑业企业具有固定业户和非固定业户的双重
16、特 点,产品固定,生产流动,总机构所在地基本不 变,项目所在地经常变化。总结交纳营业税的历 史经验教训,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并参照 对已经试点行业、企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我们建 议,建筑业在纳税期内交纳增值税,采取“单位 法人向其分支机构注册的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预交、与向法人单位机构所在地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清缴相结合”的方式。预交比例 2%。 政策规定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 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 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
17、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 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 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 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7、关于生产用存量资产的进项税抵扣问题 我们建议,以建筑企业营改增时点前生产 用存量资产的净值和摊余价值为准,按照 “营改增”时点后被使用而转化为销售额 的实际数乘以相应进项税率,逐月计算出 进项税额,在相应的纳税期内,在相应的 合同工程上作纳税抵扣。抵扣时间可以限 定为35年,也可以到各项存量资产的净值
18、(或摊余价值)至零为止。 8、关于商品混凝土增值税简易征收影响建筑施工 企业税负问题 我们认为,即使要求商品混凝土销售方必 须到当地税务机关开具专用发票,但其扣 除进项税的比例(3%)也很低,难以使建 筑施工企业获得公平的进项税扣除。因此 ,我们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以有效的 商品混凝土购进发票额为计算依据,按6%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扣除额,进行纳税扣 除。 9、关于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沙石等地方料的进 项税扣除问题 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普遍比较分散,且有些 工程项目所处地域偏僻,大部分砖瓦、白灰、砂石、 土方等地方料以及部分小五金等零星材料,多数是就 地取材,当地采购;采购时所面对的供
19、应商,一般均 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是个体户或农民,难以取得增 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获得纳税抵扣。这在建筑施工企 业中,是一种极其普遍的客观现象。 参照财税201238号文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 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我们建议,经 过工程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 以购进砖瓦、白灰、砂石、土方等地方料的实际支出 额为计算依据,按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纳 税扣除。 10、关于给与建筑业3-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 “即征即退”(超征返还)政策问题 为了确保建筑业营改增健康推进,综合考 虑了区分新老合同工程分别纳税和生产用 存量资产进项税抵扣等问题的操作难度之 后
20、,我们建议,在建筑业实施办法中,全 国应统一明确规定,给予建筑业3-5年过渡 期,过渡期内实行“即征即退”(超征返 还)政策。 11、建筑业营改增很可能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 商品混凝土问题;地方料问题;甲 方供料问题;老合同工程问题;生产 用存量资产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建100层大楼,然后建到50层 的时候。然后营改增了。然后专家说50层 以下缴纳营业税,50层以上缴纳增值税。 然后说50层以上和以下定价也要变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负风险巨增吗? 建筑工程类企业长期形成的现有管理运 行模 式(资质共享、联营挂靠、内部承包 ),如不及早应对,营改增后将会导致大量 “虚开增值 税发票”的大案要案的出现。
21、 除严厉的经济处罚外,企业法人、分支机 构负责人、财务等主 要责任人员面对刑法 处罚的风险将加大 刑事风险对 比工业企业 有买发票 的“惯性 思维” 建筑企业涉刑风险对比其他行业“更”高 采购地 点分散 等“更”高 一群项目经理/ 承包人在采购 发票量 巨大 1.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得非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或者从购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俗称接受第三方发票。 2.购货方取得销售方提供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部分真实业务发生,为少缴税款,让他人为自己 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没有真实业务发生,出手续费购买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业务十三 中国企业家“高频”罪名 虚开
22、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成为中国企业家犯罪第一 高频罪名 数据来源:2014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 过渡期我们需要怎么做? 2016/4/26 在不到20天的准备时间内,我们将面临 “营改增”工作牵涉面广、时间紧、任 务重、工作复杂的局面。 2016/4/26 一,转变思想观念、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 绪,虽然“营改增”工作千头万绪,但我们要坚定信心,充分 研究政策,立足前期工作准备,克服畏难情绪,就能打好“营 改增”这一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硬仗。 其二,设立专职岗位,保证人员就位。设立专职税务管理部 门,配备专职税务人员。 其三,领导上手解决老项目问题。 其四,重点关注清理营业税工作。及时完
23、成清理报表。 其五,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协作。 其六,紧盯业主缓解资金压力。 其七,学习税法规避无知风险。 总之:营业税征收相对简单,而增值税税率复杂,征管要求 多,包括计征抵扣、发票管理、甚至纳税人身份选择都有大 讲究。 政策给我们主要带来了哪些变化? 2016/4/26 1.认清价外税的实质:辨析“含税造价”与“不含税造价” 2.打开税务筹划空间:改变营业税制下合约规划的定向思维 3. 争夺进项税额:另一个战场的博弈 4. 分包人的资格准入管理与承包人的纳税资格选择 (三)2016营改增改革时间表 2016/4/26 5月1日建筑业正式“营改增”,也就是说,除“老项目老合同” 采取简易征收方式
24、以外,其他项目从5月1日开始,收入按照11%计算 销项税,成本费用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或计算抵 扣方式抵扣进项税额。 3月23,财税【2016】36号文 4月份,税务机关开展系统调试、管户交接、企业资质认定、“老项 目老合同”审核等工作 5月初,企业申报4月份应交营业税 6月初,企业申报5月份应交增值税 考虑到建筑企业可能采取季度申报,税务机关可能采取这种征管安 排,7月初企业申报5月和6月应交增值税。 2016/4/26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建筑业作出如下规定: 老项目标准可以按建筑项目施工许可与施工合同 老项目可以适用简易征税3% 清包工可以适用简易征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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