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规体系及实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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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法规体系及实施,主讲 武警学院消防指挥系 姜连瑞 Tel: 0316-2068825 13463607788 E-mail: ,2019/5/21,2,一、消防行政管理法规 1、消防法律:消防法 2、消防行政法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3、消防部门规章:执勤战斗条令 4、地方性行政法规:地方条例 5、地方政府规章:政府令 二、消防技术法规 1.国际标准 2.行业标准 3.地方标准,(1)制定政策、法规、标准 (2)行政执法,利用行政系统上下级关系,通过行政命令、指示等手段。,(1)经济鼓励政策 (2)经济补偿 (3)保险手段,(1)宣传教育 (2)培训 (3)技术、法律指导,(1)行政合
2、同 (2)共同协商,1)行政许可 2)监督检查 3)行政调查 4)行政确认 5)行政命令 6)行政处罚 7)行政强制,三、现代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一)我国现代消防监督管理经历的几个时期 1改造队伍与创建体制时期(19491957),(1)接受国民党时期的消防队,并对其改编; (2)成立消防局(1955); (3)培训消防人员(1956); (4)颁布消防监督条例(1957年11月29日); (5)确立“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1)受“大跃进”冒进思想的影响,消防工作受到削弱; (2)发布了三个规定,提出公安机关分级消防管理的意见(1963); (3)实行兵役制。(1
3、965),(1)消防机构被撤销,消防队由军区接管; (2)消防监督工作停止; (3)后期有所恢复,但对全国来说收效不大。,2遭受挫折与调整提高时期(1958-1965),3动乱破坏与倒退停顿时期(1966-1976),关于城市消防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草案) 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建设若干问题(试行草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4恢复与稳定发展时期(19771994),(1)恢复消防机构;(1978) (2)重申三级管理; (3)提出消防重点单位“十项标准”;(1981) (4)消防部队列入武警序列; (1982) (5)颁布消防条例确立消防工作的新方针(1984) (6)提出“谁
4、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988) (7)发布消防监督程序规定(1991),(1)制定发布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1995) (2)江泽民责任重于泰山讲话公开发表(1996) (3)消防法以及相关法规颁布实施 (4)73号令发布实施(2004) (5)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2006年5月10日 ) (6)消防法及配套规章修订发布,确立了新的消防工作原则(20082009 ),5.消防监督向新模式转化时期(1995 现今),1998年颁布消防法,随后又颁布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36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37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61号令)等,2008年1
5、0月31日消防法修订案通过 2009年4月30日,106、107、108号令发布,(二)我国的主要消防监督管理制度,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2、消防监督检查制度 3、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制度 4、火灾事故调查与统计管理制度 5、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 6、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四、我国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一是火灾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近五年火灾情况,上个五年火灾情况,新疆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火灾 ,烧毁建筑面积73799M2,三名消防官兵牺牲,损失超亿元。,一是火灾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 二是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1、缺乏专门的消防组织法 2、法规层次不完整,如缺
6、乏国务院层级的消防行政法规 3、缺乏规范消防技术服务等中介组织的法规,一是火灾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 二是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和专业消防力量建设仍然滞后,2005年全国还有55个地级市和75个县级市没有制定消防规划,城镇公共消防站“欠账”57.4%,城镇公共消火栓“欠账”22.2%。近几年来虽有所改进,但由于城镇化发展快,有的地方旧账还没有补上,新账出现。 消防队伍不能满足社会公共需求。2005年全国还有692个县(市、旗)未建公安消防队,3.7万个乡镇没有专业消防力量。虽然近几年各种消防力量大大增加,但就全国而言,仍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一是火灾事故稳中有
7、降,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 二是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和专业消防力量建设仍然滞后 四是农村防控火灾能力尤为薄弱 ,监管乏力。,农村居民对公共消防安全的需求增加,农村消防工作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由于农村消防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在农村经济逐渐繁荣的背后,农村的火灾起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额正在逐年上升,农村火灾局势严峻。据统计从1999年至2003年五年间,全国农村共发生火灾37.6万余起,造成8539人死亡,12116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5.3亿元,分别占同期全国火灾总数的61.2、65.7、62.9和64.6。2006年至2008年三年间虽然有所
8、下降,但除个别指标外,仍在60%左右。 农村消防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灭火力量严重不足,发生火灾后得不到及时扑救;二是消防监督管理乏力,乡镇没有消防监管机构,县级监管机构人员严重不足,无法顾及农村消防监管。,一是火灾事故稳中有降,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 二是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 三是公共消防设施和专业消防力量建设仍然滞后 四是农村防控火灾能力尤为薄弱,监管乏力。 五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制不落实 。 六是火灾隐患数量多、整改难度大 七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五、新消防法的特点,(一)确立了新的消防工作的原则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更加明确 (三)改革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制
9、度 (四)明确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职责,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五)增设了消防监督检查一章 (六)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取消了部分处罚前置,增设了新的处罚种类与内容 (七)赋予了公安消防机构临时查封和强制执行权,六、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概念 “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安全责任制,广义的责任包括法定职责、义务和违法责任; 狭义的责任仅指违法责任,即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履行法定职责、义务应承担的后果。,是指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为实现消防安全应履行的职责、义务以及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的后果。,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是指把消防安全作为一个系统,在
10、这一系统中,要明确责任主体以及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并且要确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是指将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加以明确,并按照组织的层级进行分解,使组织的任何部门、任何人都各有其责,使责任真正落实的制度。,消防责任体系两大要素,责任主体 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 政府有关部门 非政府公共组织 社会各单位 各组织的领导人 行政执法人员 具体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由来与发展,1988年天津全国消监督现场会提出“两谁”原则 1991年进一步推行“两谁”原则 1995年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实行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 1998年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008年消防法第二条
11、,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必要性,一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二是社会各组织、各单位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保障。,法律、法规关于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一)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第3条至第39条规定了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单位、公民个人应履行的职责与义务。第40条至第52条规定了违反法定职责应承担的责任。,(二)安全生产法 第4条至第15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16条至第43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44条至第52条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53条至第67条规定了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68条至第76条规定了生产安
12、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职责; 第77条至第95条规定了违反法定职责应承担的责任。,法律、法规关于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三)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2001年4月21日)。该规定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及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 (四)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5号。其中第6、17、18、19、20条明确了政府、政府部门、社会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 (五)公安部 监察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04)是一部专门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文件。 (六
13、)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1、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行领导; 2、组织制定、批准全国消防发展规划; 3、制定发布消防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4、必要时组织对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七、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的消防安全职责,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十五”期间消防工作发展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0615号,吉林中百商厦2.15特大火灾、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都是由国务院组成的调查组调查的。,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城乡消防规划 (三)组织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
14、防技术、消防装备 (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责,(六)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七)统一指挥大型灭火抢险救援活动,调集所需要物资支援灭火 (八)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季节特点和本地特点组织防火检查 (九)督促、协调解决本辖区的重大火灾隐患 (十)决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停产停业的处罚,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消防安全职责,1、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
15、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 2、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一)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消防管理职责,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责,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是指: 公安机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质检部门 文化行政部门,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的消防安全职责,(1)在进行城乡规划时,要把消防规划纳入其中,使消防规划与城乡规划同步进行。 (2)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审批、验收时,要严格依法审批、验收,严把消防关。,(1)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等实
16、施审批,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批准; (2)协助消防部门督促、协调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1、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 2、在企业登记、注册时,要审核其消防安全条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不予登记、注册。 3、对于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公安消防部门建议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应及时依法办理。 4、在企业执照年度检验时,要严格审查有关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对生产领域中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与消防部门协作抓好公共娱乐场所、网络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各种大型文化活动消防安全工作。,3、工商行政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4、质检行政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5、文化行政部门消防
17、安全职责,(二)对行业、系统有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 的主要消防安全职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明确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部门、机构和人员。 二是结合本行业、系统特点,研究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推进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三是针对影响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本行业、系统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有得力的措施。,这些部门包括: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等,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或特定区域内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业务上接受公安消防部
18、门的指导。,森林、草原、 军事设施、 矿井地下、 核电、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法律授权的其他特殊行业主管部门的 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新闻、媒体,宣传教育 监督职责,八、公安消防部门的架构体系 及监督管理运行模式,(一)机构的设置,1、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序列,公安厅(局)消防局(总队),公安消防分局(处)(支队),公安局消防科(大队),公安消防中队,公安派出所,中央,县级,省级,地市级,公安部消防局,公安厅(局)消防局(总队),公安消防分局(处)(支队),公安部消防局 (正军级),办公室 政治处 纪委 防火监督处 社会化工作处 标准规范处 政策研究处 战训处 警务处
19、科技处 宣传处 后勤装备处 财务处 审计处 培训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局(总队)(正师级),市(地、州、盟)公安消防分局(处)(支队)(正团级),司令部(办公室) 政治处 后勤处 防火监督处,司令部(办公室) 政治部 后勤部 防火监督部,公安消防支队根据人数多少分为六类: 1000人以上;800-1000;600-800;400-600; 300-400;300以下,县(区、县级市、旗)公安消防科(大队) (正营级) 特勤大队(正营级): 承担特殊火灾和灾害的抢险救援任务 消防中队(正连级): 承担经常性火灾扑救任务 公安派出所:承担乡镇、社区及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
20、。,2、其他行政部门的公安消防机构 其他部门公安消防机构是指公安部设在其他部门的机构,不属于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铁路公安 交通公安 民航公安,(二)消防监督管理模式 1、我国实行三级监督管理模式,即: 2、公安部消防局与省、自治区消防局一般不实施对社会的监督权,主要是通过制定政策和起草法规、规章对全国或本省区消防监督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管。,城市(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地、州、盟公安消防机构,市辖区、县、县级市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公安消防与其他法律授权的组织、行业公安管辖分工,1、军事设施由解放军内设保卫部门负
21、责。非军事设施、对外营业的社会服务设施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 2、核电站由核电主管部门负责。 3、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由其主管单位负责; 4、矿井地下部分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地上部分由公安消防机构监督。,5、森林消防 根据1989年国家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公安部、林业部关于划分森林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通知: (1)城市市区以外的森林、林木、林地的防火由当地森林防火总指挥部负责。未设森防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2)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林业城镇和职工聚居点的消防监督管理由当地林业公安机关负责。,6、草原消防 根据草原法和草原防火条例,草原的消防工作由农牧业主管部门负责,地方草原的消防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22、的部门负责。 7、铁路消防 列车、车站、直接为其服务的设施、仓库等由铁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其他由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负责。,8、交通消防 沿海、内河的船舶、水上设施、港口、码头的消防监督由交通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 9、机场消防 机场内的一切建筑、设施、航空器和所属单位,机场外直接为航空运营服务的油库、仓库、导航台、发射台,军民合用机场民航部分的消防监督由民航公安机关负责。,2019/5/21,45,九、消防管理:,消防管理的特征: 1、自然属性 2、社会属性 3、技术性,消防管理是一个组织,为了实现消防安全,以有效的方式,进行计划、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以实现消防安全目标的过程。,消防管
23、理所涉及的内容是防火和灭火以及事故、灾害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事务。,2019/5/21,46,(二)消防行政管理: 消防行政管理是指国家消防行政机构为了公共安全,对社会消防安全事务实施管理的活动。 (三)公共消防管理: 公共消防管理是指国家消防行政机构或非政府公共组织为了公共安全,对公共消防安全事务实施管理的活动。,2019/5/21,47,(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社会各单位为了本单位的安全,对内部消防安全事务所进行的管理的活动。 (五)消防社会化管理 消防社会化管理(也叫消防管理社会化,或消防工作社会化),它是指依靠全社会的各种管理资源,以多种方式和手段对消防安全事务实施管理,维护社会的消
24、防安全秩序,以实现消防安全目标。(消防管理的方法论),2019/5/21,48,公共消防管理,消防监督管理,消防行政管理,消防管理,2019/5/21,49,公共消防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内部消防行政管理 外部消防行政管理,消防管理,消防行政执法 消防行政指导,政府消防机构的消防行政管理,消防监督管理 公共消防服务,非政府组织承担的消防管理,消防中介组织服务 社区消防管理,2019/5/21,50,消防管理主体与消防监督(管理)主体 (一)消防管理主体 凡是对一定范围的消防工作负责并承担责任的组织都是消防管理主体。,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 公安消防部门 政府有关部门 社会各单位 消防中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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