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预防和处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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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预防和处理,主讲人 吴振耀 律师,校园安全是悬在学校上空的一条高压线!,生命不保 何谈教育 -李岚清,安全不保 何谈平安和谐,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校内的占40%!校外的占60%! 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城市学校占30%!农村学校占70%!,第一部分:学校伤害事件的主要种类,一、暴力伤害事件 二、网瘾伤害事件 三、心理伤害事件 四、性侵害事件 五、运动伤害事件 六、体罚、变相体罚伤害事件 七、人格尊严受伤害事件 八、组织活动伤害事件 九、突发伤害事件 十、其它伤害事件,学生的人格尊严受到伤害怎么办?,尊重人格,案例: 范跑跑事件,汶川地震发生后,中学教师范美忠在网上贴出文
2、章那一刻地动山摇,披露了在地震发生那一刻,自己先跑出教室而弃学生于不顾的心路历程。他的言论立即引起了网友的广泛争议,范美忠也被网友戏称为“范跑跑”。,您是如何看待范跑跑事件?,第二部分:处理学生伤害事件的法律依据,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五十四条
3、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六十条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民法通则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
4、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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