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基本常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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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务会计 (东北财大安仲文版),主讲教师:王章渊(副教授) 管理学院会计系 EMail: 联系电话:62003987,课程主要章节内容,纳税基本常识和原理 增值税会计、消费税会计、关税会计、营业税会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会计 资源税会计、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会计、房产税会计、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会计、土地增值税会计、印花税和契税会计、烟叶税会计 企业所得税会计、个人所得税会计,第一章 纳税基础知识,重点:税法的基本要素、税收管理体制、分税制 难点: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复合计征方法,主要章节内容,税收与税法 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 纳税的基本程序,第一
2、节 税收与税法,税收: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依据是政治权力,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的职能:财政职能、经济职能、监督管理职能 税法: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收的分类,以征税对象为标准: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 以计税依据为标准:从价税和从量税、复合计征 以是否转嫁税负:直接税和间接税 以管理权限: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以税收与价格关系:价内税和价外税 其他:实物税和货币税;一般税和特别税、定率税和配赋税,税收法律关系
3、,权利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我国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关系不对等 权利客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指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 税收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最实质性的的东西,税法的灵魂,二、税法的分类,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基本法和普通法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不同:流转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 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权限不同(分税制):中央收入税法、地方收入
4、税法、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法 CPA税法与其他税法,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 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特定目的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经、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财产行为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第二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1),总则: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税法的个人概念: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
5、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计税依据(税基)和税目,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价值形态(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和物理形态(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 从价计征(按价值乘以税率,从价定率,从价税)和从量计征(按形态乘以单位税额,从量定额,从量税) 税目,具体征税项目,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率,基本四种: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计征方法)、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派生税率:名义税率、实际税率、平均税率、边际税率 比例税率 单一比例税率 差别比率税率 幅度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从价定率、从价
6、计征、从价税),增值税:17、13 营业税:5、3 消费税:化妆品30 城市维护建设税:7、5、1 教育费附加:3 企业所得税:25、20 个人所得税:20,定额税率 (从量定额、从量计征、从量税),消费税:啤酒甲类250元/吨;乙类220元/吨 黄酒:240元/吨 汽油(含铅)1.40元/升;(无铅)1.00元/升 柴油、航空煤油:0.80元/升,复合计征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卷烟:甲类:560.003元/支,乙类36+0.003元/支 白酒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0 注意单位换算问题:1吨=?公斤(kg)、斤、升 %、 的换算 年、月、日计算时间的换算 闰年、平年、大月、小
7、月、闰月、平月,关键概念理解:累进 全额累进(不合理) 超额累进(超过部分缴纳更高的税,适用更高税率) 速算扣除数(常数)=全额累进计算数-超额累进计算数 扩展:速算增加数 (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全额累进计算金额速算扣除数,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500 5 0 5002 000 10 25 2 0005 000 15 125 5 00020 000 20 375 20 00040 000 25 1,375 40 00060 000 30 3,375 60 00080 000 35 6,375 80 000100 000 40 10,375 100
8、000以上 45 15,375,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 30 0 增值额在50100的部分 40 5 增值额在100200部分 50 15 增值额超过200以上部分 60 35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全额计算的金额-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地点 减免税、起征点 罚则 附则,税法的构成要素(2),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一、税法体系(税收制度)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一定
9、体制下以法定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和 三个层次:不同的要素构成税种、不同税种构成税收制度、规范税款征收程序的法律规范,征管部门,海关负责关税征收管理 部分地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 税务机关适用税收征管法 海关适用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 财政部门适用部门规章制度,第三节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中央税、地方税 中央地方和地方共享税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权(1),分税制: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地方自行立法的地区性税种,省级政府和税务主管部门掌握 地方政府管理屠宰税、筵席税 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在省级以下划
10、分由省级人大或政府决定 少数民族地区和特区外,其他地方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地方税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拥有某些特殊税收管理权 经济特区同上 地方税权不能影响国家宏观调控和中央财政收入 涉外税收统一 国务院统一减免税,地方不得先征后退、变相减免,税收执法权(2),税务机构设置,中央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地方: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税务局系统包括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国税局由国税总局直属垂直领导,地税局实行双重领导,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垂直管理示意图,国家税务局征收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建税,
11、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和资源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中央税滞纳金、补税、罚款,地方税务局征收税种,营业税、城建税、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地方税滞纳金、补税、罚款,征收权限调整(1),2001年12月31日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变动 2002年1月1日起,新开设企业所得税在国税局管理 除下列企业外:合并、分立、事业单位改制、变更登记的 2002年1月1日起,其他管理部
12、门登记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律师事务所、医院、学校等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征收权限调整(2),2001年底前已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未税务登记的企业组织,不变 不实行所得税分享的铁路运输(包括广铁集团)、国家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由国税局管理,征收权限调整(3),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外的个人所得税(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仍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部分地区,地方附加、契税、耕地占用税,仍由财政征收管理 海关:关税、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固定收入,中央
13、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屠宰税、筵席税开征与否属于地方,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增值税(不含进口部分):中央75,地方25 营业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银行总行、海洋石油企业缴纳归中央,其余按中央60,地方40 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外,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城建税:铁道部、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部分归中央,其他归地方 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中
14、央94,地方6,其他归地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税务机关 纳税人,第四节 纳税基本程序,办理税务登记 领购发票 建立账簿与财务制度 纳税申报 缴纳税款 税务行政复议 税务行政诉讼,第二章 税务会计的基本原理,第二章 增值税法,重点:征税范围、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几种特殊经营行为、进口货物征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难点:销售额的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得抵扣的处理、进口货物征税的计算、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国务院2008.11.5发布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08年12月15日发布实施细则,主要章节内容,增值
15、税的基本原理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税率与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特殊经营行为和产品的税务处理 进口货物征税 征收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第一节 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增值税概念: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特点:,保持税收中性 普遍征收 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实行比例税率 实行价外税制度,增
16、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以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或劳务收入)减去用于生产、经营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资资料价值后的余额作为法定的增值额,但对购入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 收入型增值税: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 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购置物资资料的价值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 我国实行的不完全消费型增值税,不动产(房屋和建筑物,含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 、无形资产由于缴纳营业税,不允许抵扣,增值税的计税方法,直接计算法,复杂,无法执行 间接计税法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非增值项目已纳税额=销项税额-进
17、项税额,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销售或进口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货物期货、银行业销售金银、死当物品和寄售、集邮商品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 视同销售的8种行为(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体现) 代销、销售代销商品 两个机构统一核算,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另一个机构(同一县市除外),第二节 征税范围以及纳税义务人,委托加工示意图,委托方A 原材料 主要材料,受托方B 辅助材料 加工费,委托个体 加工除外,受托 方代 收代 缴消 费税,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生产用和房地产用固定资产建造区分(2009年前)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
18、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自产或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用于投资 自产或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自产或委托加工、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 非视同销售(不交税):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购买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只要使用就要交税,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一项行为涉及增值税、营业税两个税种,按主业征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提供两种劳务涉及两个税种,分开核算,一律从高 兼营和混营的区分原理举例讲解应用:商场销售彩电运送到家、电信行业、大型综合商场经营活动、摄影行业购买相框等,混营和兼营行为,电信业兼营和混营示意图,兼营2 单纯性 购买 手机,兼营1 (主营) 单纯性 上
19、号,混营 购买手机 同时上号,电信城,营业税,增值税,营业税,分开核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一律从高,免税规定,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助的进口货物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其他减征、免税项目(1),先征后退: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 2008年6月1日起,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免征 免税店销售免税品免征 商务部批准的融资租赁免税,缴纳营业税,转让了租赁商品所有权的征收 转让全部产权
20、涉及应税货物转让,不属于征税范围,其他减征、免税项目(2),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一次性收费与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无直接关系的不征收 纳税人销售代收行政管理费不是价外收费 销售同时代办保险收取保费、车辆购置税、牌照税不作为价外收费 销售软件产品一并收取安装费、培训费等费用为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即征即退;交付使用后收费不征收增值税;受托开发软件,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属于委托方或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减征、免税项目(3),印刷企业自行购买纸张印制图书按货物销售征税 会费不征收 债转股免征 发电补贴不征收,起征点,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收,限于个人 销售货物,月销售额2,000-5
21、,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1,500-3,000元 按次纳税,每次(日)150-200元 销售额不包含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兼营的分别核算,没有分别核算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无法核定的一律从高,不得减税、免税 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征收 可以放弃免税,36个月内不得申请,纳税义务人,单位 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承租人和承包人 扣缴义务人 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的概念,外单位或个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外单位或个人,付款给别人时扣除对方应缴纳的税金,将余额支付给对方,代收代缴,代扣代缴,向别人收款时,同时收取对方应缴纳的税金,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年应征
22、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非企业性单位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总分支统一核算,总分支机构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县级以上税务机关30日内审核完毕,在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章(红色) 新开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的商业企业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 总分支统一核算,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是
23、商业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未达到标准,可以申请办理,必须提供总机构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一般纳税人管理(1),一般纳税人管理(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商业企业外,现为非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除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手续 2002年1月1日起,加油站按一般纳税人征税 年审违规行为取消资格 年审和临时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认定问题:领用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万元),个别审核领购万用版(最高开票金额10万元),月领购不超过25份,小规模纳税人认定管理,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24、50万元以下(含),其他80万元以下 超过小规模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一般不使用专用发票 正确核算的不低于30万元的生产性企业可以认定 低于80万元的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兼营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一律不认定,区分图示,生产性小规模纳税人:小于50万元(含),生产性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商业性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特殊:会计核算健全的生产性企业不低于30万元的也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性小规模纳税人:小于80万元(含) 强化规定:低于80万元的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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