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票证管理培训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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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环保部 编制人:徐玉红,化工公司安全作业票培训讲座,前 言,目前,化工公司各装置已进入全面试车阶段,试车过程中,涉及动火、登高、受限空间、检修、吊装、临时用电等高危作业,受生产过程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和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影响,发生火灾、爆炸、腐蚀、化学灼伤等人身伤害的几率较高,因此,必须严格做好危险作业过程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用心、细致、平稳、高效、节约”的试车原则,团结一致,上下一心,共同确保各装置试车安全、顺利。,4.1 安全环保部负责管理动火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并负责对其他各类票证的办理进行安全监督。 4.2 设备技
2、术部负责管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吊装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和动土安全作业证。 4.3 生产部负责管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动水安全作业证。 4.4 受限空间内安全作业证由各作业单位负责管理。,工作票管理,4.5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由各单位电气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4.6 车间主任、车间安全员或值班长有责任对本车间员工以及进入车间内的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有关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教育并负责对工作许可证的审批;对于危险性特大的作业,应与作业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安全作业方案,并监督执行;对任何违章作业行为有责任制止。 4.7 作业项目负责人应落实该项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办理工作许可证。,5,1.1 本
3、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1.3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6,2.1 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2.2 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的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7,钾碱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8,乙炔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9,PVC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
4、存火灾危险分类,10,合成氨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1,尿素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2,空分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3,公用工程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4,辅助设施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5,甲醇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6,二套空分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7,电石乙炔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18,供热中心生产、储存建构筑物火灾危险分类,19,酸回收各区域、单元的生产、储存火灾危险分类,20,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
5、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21,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升级管理!,22,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 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1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
6、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AQ3028-2008、AQ3025-2008的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2 (特殊动火作业)规定执行。,23,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4 凡处于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4.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24,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7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 在铁路沿线(25 m 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
8、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4.1.9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4.1.10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25,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4.1.11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4.1.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
9、下曝晒。 4.1.13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注意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26,双击添加标题文字,双击添加标题文字,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4.1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4.2.2 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4.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应通知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4.2.5 动火作业现场的
10、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4.2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27,5.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5.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5.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5.4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28,5.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
11、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动火分析合格!,29,6.1 动火作业负责人 6.1.1 负责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6.1.2 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 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 事项。 6.1.3 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6职责要求,30,6.2 动火人 6.2.1 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6.2.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
12、的落实情况。 6.2.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6.2.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6.2.5 应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随身携带票证!,31,6.3 监火人 6.3.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 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6.3.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6.3.3 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6.3.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 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32,6.4 动火部位负责人 6.4.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
13、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6.4.2 检查、确认动火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 动火安全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 6.4.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 停止动火作业。,33,6.5 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 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 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6.6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 的批准签字负责。 6.6.1 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6.2 到现场了
14、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34,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区分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 加以区分。 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7.2.1 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 等级,按7.3 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7.2.2 办理好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 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 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35,7.2.3 动火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 管理。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得
15、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 大使用范围。 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 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动火安全 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部门各持一份 存查;动火安全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 年。,36,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3.1 特殊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7.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7.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4.1 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
16、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7.4.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 行动火分析。 7.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37,38,1 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2 定义 2.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 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9,2.3 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
17、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也称作业高度)。 2.4 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2.5 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40,3 高处作业分级 3.1 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 -2008高处作业分级的规定。 3.1.1 作业高度在2mh5m 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18、。 3.1.2 作业高度在5mh15m 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 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3.1.4 作业高度在h30m 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1,4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4.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4.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4.1.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4.1.3 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42,4.1.4 高处作业人员
19、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4.1.5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4.1.6 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3,4.1.7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4.1.8 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
20、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4.1.9 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公司的应急预案: 1)遇有6 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44,4.1.10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 4.1.11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4.1.12 高处
21、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符合GB 6095-2009安全带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 -2007安全帽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45,4.1.13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4.1.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 4.1.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夜间作业保证充足的照明!,46,4.1.16
22、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 和GB 4053.2 的要求,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 和GB 12142 的要求。 4.1.17 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47,4.2.1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
23、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4.2.2 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安全带高挂低用!,4.2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48,4.2.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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