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企业破产法.ppt
《4企业破产法.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企业破产法.ppt(3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四章 企业破产法,授课教师:河北科大,窦海蓉,第一节 破产与破产法的概念和特征,一、破产的概念和特征,破产是在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时,在法院指挥、监督之下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狭义上的破产就是专指破产清算制度。而广义上,破产不仅包括破产清算制度,还包括以挽救债务人避免破产为目的的和解、重整等法律制度。,破产清算制度与相关的民事执行制度的区别:,(1)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债务人通常具有清偿能力,只是拒不履行义务,所以需要强制执行。而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已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全体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所以必须以破产方式公平解决债务清偿问题。,(2)民事执行是为提出执行申请的
2、个别债权人的利益进行的,破产则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进行,前者的目的只为个别债的清偿,而后者则更强调清偿在多数债权人间的公平。,(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与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与执行,在作出破产宣告后,将终结债务人的商事经营,在债务人为企业法人时还使其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而民事执行的范围则仅限于与所执行债务相关的债务人财产,且不涉及民事主体资格问题。,(4)民事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既包括对财产的执行,也包括对行为的执行,而破产程序中执行的对象仅为财产。,二、破产法的概念和特征,破产法是规定在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时,法院强制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或通过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的和解协议清
3、偿债务,进行重整程序,避免破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上的破产法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广义上除了这部法典外,还包括其他有关破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以及散见于其他各法中的调整破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破产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破产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特别情况。破产法解决的主要是如何公平清偿债务,即执行问题,对当事人间存在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则应在破产程序外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制度解决。 (2)破产法是集实体与程序内容合一的综合性法律。 (3)破产法的基本制度主要源于民事债权和民事诉讼执行制度,,三、我国的破产立法,198
4、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并于1988年11月1日起试行,该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2006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届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新破产法适用于所有的法人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与法人型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甚至包括金融机构。,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一、破产界限,破产界限是指法院据以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又称破产原因。,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常简称
5、为不能清偿。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不能清偿表现在:,(1)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即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2)不能清偿的是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 (3)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期间内(或法律规定的期间内)持续不能偿还,而不是因资金周转困难等暂时延期支付。,二、破产申请的提出,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向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企业破产案件
6、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所在地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破产申请的受理,新破产法第二章第二节专门就人民法院对于破产申请的受理程序、裁定等作出了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
7、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五)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3)
8、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六)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9、人员。 这里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九)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破产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885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