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对监管工作的新要求.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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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法对监管工作的新要求,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生产环节监管职责 三、转变工作理念,一、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企业主体责任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2、政府统一负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3、各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第四条 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
2、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4、行业自律 第七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5社
3、会监督,二、生产环节监管职责 (一)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标准化工作 (二)严格实施生产许可 (三)扎实进行监督检查 (四)认真做好抽样检验 (五)监督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 (六)立即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七)及时处理举报投诉 (八)建立完善生产企业信用档案 (九)依法查处违规产品和行为,(一) 积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标准化工作 1、积极参与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制定 条例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同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4、。,2、及时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第十二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3、提出风险评估建议 条例第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建议,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和资料: (一)风险的来源和性质; (二)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 (三)风险涉及范围; (四)其他有关信息和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收集前款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
5、息和资料。,4、根据风险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作出反应 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 ;,条例第四十八条 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或者接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后,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有针
6、对性的措施,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根据风险监测有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类似于不合格后处理),5、提供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编号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6、及时通报获知的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 条例第十九条 第二款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
7、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严格实施生产许可 1、食品生产许可 2、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 化妆品生产许可,1、食品生产许可 总局正在制定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企业申请-受理-现场核查(规章制度和生产条件)-抽样检验-材料汇总-审批发证,2、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所有食品添加剂均要取得生产许可 凭有效期内卫生许可证可继续生产 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其产品标准要得到卫生部的认可。 总局在制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监理办法,3、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 相关产品目前包括:塑料包
8、装及工器具、纸包装、餐洗剂、压力锅、工业和商用电加热设备、食用酒精等。 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 省局受理、国家局发证,(三)扎实进行监督检查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 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一组织、协调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重点加强监督管理。,2、针对法律法规
9、对企业的要求实施监督检查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情形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相关许可。,重点:检查企业各类记录,通过记录看企业是否履行了法律法规赋予企业的义务,也就是企业是否落实了主体责任。,3、检查记录与通报 第七十八条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经监督检查人员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签字后归档。 对难以解决及甄别的,
10、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四)认真做好抽样检验 1、应当实施抽样检验 第六十条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严格进行不合格后处理 对抽样检验不合格的,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后处理。,(五)监督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
11、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第十六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六)立即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1、立即报告 第七十一条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
12、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2、立即处置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有关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 (一)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 (二)封存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照本法第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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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 安全法 监管 工作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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