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第六章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ppt
《06第六章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6第六章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ppt(4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1,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第六章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 事故的处理 主讲:马庆华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2,第六章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第一节 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 第二节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及分类 第三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 第四节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及鉴定验收,3,第一节 工程质量问题及处理,一、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概念 二、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发生的原因 三、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4,一、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概念,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
2、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989 年建设部第3号令) 质量问题 5000元 质量事故,5,二、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发生的原因,(1) 违背建设程序 (2) 违反法规行为 (3) 地质勘察失真 (4) 设计差错 (5) 施工管理不到位 (6) 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 自然环境因素 (8) 使用不当,6,三、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
3、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7,三、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 ,(2) 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8,三、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3) 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
4、题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写。 (4) 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 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9,三、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6) 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 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教材P121 图61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框图,10,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1) 与质量问题相关的工程情况。 2) 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等详细情况。 3) 调查中的有关
5、数据和资料。 4) 原因分析与判断。 5) 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 质量问题处理补救的建议方案。 7) 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及预防该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的措施。,11,质量问题处理报告的内容,1) 基本处理过程描述。 2) 调查与核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3) 原因分析结果。 4) 处理的依据。 5) 审核认可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 实施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验收记录、资料。 7) 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结论。 8) 质量问题处理结论。,12,第二节 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及分类,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 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13,一、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复杂性 严重
6、性 可变性 多发性,14,二、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1)一般质量事故 (2)严重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15,(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5000元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 2) 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注意:一般质量事故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16,(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1) 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5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 2) 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
7、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 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注意:严重质量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17,(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1) 工程倒塌或报废。 2) 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3) 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注意:重大质量事故又分为四级(P124) 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18,(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1)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 3)其他性质特别严重。 注意: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按有关程序和
8、规定处理。,19,第三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20,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1.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 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 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4. 相关的建设法规,21,1.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监理单位调查研究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22,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调查报告,1) 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 质量事故状况的描述。例如,事故类型(如混凝土裂缝、砖砌体裂缝);部位(如楼层、梁、柱,及其所在的具体位置);分布状态及范围;严重程度(如裂缝长度、宽度、深度等)。 3) 质量事故发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6 第六 工程 质量问题 质量事故 处理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2928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