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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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任务,根据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制定的调整某一类或某一方面的环境保护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保护法基本制度的概念,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二、“三同时”制度 三、经济调控制度(排污收费、征收生态补偿费等) 四、许可证制度 五、限期治理制度 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是1964年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环境质量评价会议上首次提出来的。 狭义的概念是指在一定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事先对拟建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
2、查、预测和评定,并提出防治对策,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之前,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涉及建设项目层次)。 广义的概念指进行某项重大活动(如经济发展政策、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之前 ,事先对该项活动可能给环境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规定: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预测性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不同。 后者是指通过环境调查和监测,对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定; 而环境影响评价是属于一种预测性的环
3、境质量评价,是对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调查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从而做到防患于未然。,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客观性 由于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必须是客观真实的,它只来自于对规划和建设项目活动造成各个环境要素的影响,以及区域环境的总体影响进行的客观分析和科学评价之中。因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必须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避免主观想象办事,为决策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 综合性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综合性的科学技术工作,涉及到多种学科,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具备这些综合知识,并由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设计、科研等单位互相协作
4、,共同完成评价任务。,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4)强制性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和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草案和专项规划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评价,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依法批准,审批部门擅自批准该项目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适用范围、评价内容、审批程序、法律后果等一系列规定的总称。它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从源头防止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一项
5、重要的法律制度。,(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是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可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从而做到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是贯彻“预防为主”原则,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在规划审批之前和实施后以及在建设项目兴建之前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进行预测和评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可以达到预防或减轻该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是宏观调控的重
6、要手段。 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利于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趋势,缓解过剩行业矛盾的压力,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美国是世界上最先确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其国家环境政策法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联邦政府在环境管理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制度。由于该制度的实施对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具有科学的预见性,很快为各国环境立法所借鉴。1969年瑞典的环境保护法、1974年澳大利亚的联邦环境保护法,1976年法国的自然保护法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英国和日本等国还专门颁布了环境影响的评价法。,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正式确立了环境
7、影响评价制度。 1989年环境保护法作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的规定。 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做了专章规定 2002年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原则、内容和程序以及法律责任做了全面规定。,(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要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适用范围,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包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两个方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又分为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规
8、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在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把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一系列规划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并相应规定了必要的程序和法律责任。其中将规划分为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对于综合规划以及指导性的专项规划,在编制规划时应编写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实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用“篇章”的形式,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用“说明”或者“专项说明”的形式);对于非指导性的专项规划,应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专项规划是与综合规划相对应的,一般是指规划的范围或领域相对较窄,内容比
9、较专门的规划。(按照规划的内容进行划分) 根据一定的标准,专项规划可以分为指导性专项规划和非指导性专项规划。 指导性规划是指以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 所谓指导性的专项规划,是指在专项规划中,主要是提出预测性、参考性指标的一类规划。(不涉及到具体的项目,不具有确切的实施性) 如全国畜牧业发展规划;全国草原建设、利用规划就属于畜牧业指导性的专项规划。,农业指导性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农业发展规划 2、全国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3、全国渔业发展规划 所谓非指导性的专项规划,是指指标和要求比较具体的一类规划。,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类别,结合法律规定,从主
10、体、对象、适用角度分析 1、编制篇章和说明的情形:一地、三域+指导性专项规划: (1)主体: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2)对象:一地、三域和十个指导性规划,但是在具体范围上只有9项(除了水利)。 规划环评条例第10条第2款:指导性规划是指以发展战略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规划。 (3)适用:在编制规划过程中编写。,其中规划(具体指非指导性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4条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
11、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对非指导性的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在规划形成初步方案,至上报审批之前进行。 对综合规划或者指导性的专项规划,在规划编写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成果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者负责审定和上报。 其审批机关同为负责规划草案的审批机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者和具体评价者,组织编制规划者负责组织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评价者既可以是组织编制该规划的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也可以是其委托的单位或者专家组。评价工作的成果是关于
12、规划(非指导性的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者关于规划(综合规划和指导性的专项规划)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影响或专项评价;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的,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这表明,并不是所有的新建企业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要看它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的大小。,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试 行)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二五年月日 国家环境保护局制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
13、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占地面积() 使用面积()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投资比例 预期投产日期 年 月 预计年工作日 天 一、内容及规模 二、原辅材料(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三、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 称 消 耗 量 名 称 消 耗 量 水(吨/年) 燃油(吨/年) 重油 轻油 电(千瓦/年) 燃气(标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其 它 四、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五、周围环境简况(可附图说明) 六、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有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产生,
14、须明确产生环节, 并用文字说明污染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七、与项目相关的老污染源情况(包括各污染源排放情况,治理措施、排放达标情况) 八、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包括建设期、营运期及原有污染治理) 九、当地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包括项目执行的环保标准)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十、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规划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专项规划(非指导性)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 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
15、析、预测和评估;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状况调查。 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近期和远期影响分析和预测。 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 环境影响评价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监测制度建议。 结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和审批程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
16、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管理,国家对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实行资格审查制度。 一切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应当申请领取评价证书,凭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证书设甲级、乙级两种。 评价证书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审查核发并实行监督和管理。,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况以外,要求编制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并且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和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年)对公众参与环境
17、影响评价做了全面具体的规定。,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后评价与跟踪检查,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告审批机关;发现有明显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备案。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比较,环评的时间不同。 规划环评是在编制过程中进行的。对于建设项目的环
18、评是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阶段完成的。(原则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9条;,建设项目流程: 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总体设计获批准后将进入实施阶段 如果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也必须在项目施工之前完成。,法律形式不同 规划环评只有一种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和要求不同(环评法中明确地引入了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规划环评的必经程序(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设
19、项目环评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关系,在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之前,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涉及建设项目层次。随着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出了规定,相应的产生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关系问题。,1、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因为政府的一些规划通常要具体落实到一系列的建设项目上,如城市规划要具体落实到一系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流域规划要落实到一系列水利工程项目。因此,在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实际上不仅可能汇集了大量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信息,还可能对其所包含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初步的评价。因此,随后进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审批
20、,可以适当减少工作或者简化环节。,2、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案例,案情简介 2007年1月24日,浙江省C县环保局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别墅开发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共有三期建设项目,一期已完工,二期正在建设。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一期建设项目已于2002年8月21日取得环保部门环评批准文件,而二期建设项目于2006年10月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初报C县环保局审批,尚未取得环评批准文件。该公司明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未经批
21、准不得开工建设,在未取得C县环保局环评批准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C县环保局对其做出责令立即停止未经审批建设项目的建设、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基本问题 本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哪些规定?C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适当?,环保总局通报北京大学环评机构违规处理情况 采取四项措施 推动环评行业诚信建设,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今日通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进行三个月限期整改。他表示,国家环保总局将认真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
22、对环评行业的管理力度。,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北京市环保局的调查,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2005年编制的自由小镇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宝山新村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北京市大兴区兴达中学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选用标准、引用资料错误,项目选址周边污染源及规划情况调查不全,建设项目情况或环境现状描述失实,未对清洁能源使用进行可靠性分析等问题。,他指出,尽管环保总局三令五申,近期发现仍有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特别是在一些中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问题较多,为此,环保总局将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诚信建设,提倡有序的行业风气,禁止环
23、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行为:,一是坚决淘汰工作不负责任的机构。根据2005年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6号),通过申报、核实、抽查等方式,坚决淘汰不符合要求、工作不负责任的机构。2006年底前,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完成全国甲级评价机构的全面整顿和证书重新核发;2007年底前,将组织完成乙级评价机构的全面整顿和证书重新核发。,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自2006年1月1日起,对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申请(包括新申请、增项、晋级、改制等)一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进行严格审查,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技术能力差、整体实力弱的机构采取买证、借证、借人等不正当手
24、段取得资质,扰乱市场秩序。,三是建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档案,记录并公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投诉举报、处理处罚、日常考核和业绩等情况。 四是举办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提高各机构管理层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对环境影响评价责任的重视程度。,他介绍说,今年和明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将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验收及审批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规范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环保总局将对全国环评单位进行整顿,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放松质量管理甚至没有任何质量保证的环评单位,继续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吊销职业资格。,小 结,环境影响评价法是近十年来我国环境立法最为重大的进展,是对环境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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