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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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辽宁省消防总队 王长川 电话:04272682701 邮箱:WCCXF,2,目 录,1 总 则 2 术 语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5 系统构成与选择 6 消防控制室的设计 7 探测报警的设计 8 消防联动控制的设计 9 探测器的选择 10 设 置 11 系统供电及消防电源的设置 1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 13 家用火灾报警系统的设置 14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设置 15 布 线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化设计 附录A 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 附录B 不同高度的房间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 附录C 按梁间区域
2、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 附录D 火灾探测器的具体设置部位(建议性),3,一 总 则,目 的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及早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4,发达国家,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产、应用相当普遍,甚至普及到一般庭。 我国: 五、六十年代是空白。 七十年代开始创建。 进入80年代以来开始普及。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生产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的厂家已超过百个,国外生产和应用比较普遍的几种典型的火灾探测器产品我国都有。,5,适用范围,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
3、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未涉及其他对象和场合,如船舶、飞机、火车等,国外同类规范都类似。 不适用于主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生产和贮存火药、弹药、火工品等建筑属于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对这种场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有其特殊要求,专业规范另行规定。,6,其他规定,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2 消防设备应为符合国家有关准入制度的产品。,7,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主要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建筑设计防大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工业与民用建筑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等。 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范围,本规范未作具体现定,其他规范都有规定,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时,应符合上述有关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解决怎么设,其他规范解决在哪设问题。,8,二 术 语,1 报警区域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防火分区或同层的几个防火分区组成。一般是一条报警回路。 2 探测区域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一般情况下,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500。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
5、00的房间,也可划分为一个探测区域。(一个地址编码),9,3 保护面积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 安装间距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5 保护半径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6 区域报警系统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0,7 集中报警系统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
6、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1,9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组成。,1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功能,1、探测漏电电流、过电流等信号,发出声2、光信号报警,准确报出故障线路地址,监视故障点的变化。 3、储存各种故障和操作试验信号,信号储存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4、切断漏电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5、显示系统电源状态。,13,电气(漏电)火灾监控系统设置场所,宜设置的场所(建规)
7、按一级负荷供电且建筑高度大于50.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按二级负荷供电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按二级负荷供电的剧院、电影院、商店、展览馆、广播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用电设备。,14,宜设置的场所( 高规) 高层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等场所。,15,10联动控制信号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自动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发出的信号) 11联动反馈信号 受控自动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信号。 12
8、联动触发信号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并发出联动控制的信号。(接受的信号),16,三、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并宜符合下表的规定。,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18,19,20,21,22,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 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 2、上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23,2
9、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24,1、特级保护对象,特级保护对象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有关规定。,25,2 一级保护对象,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2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4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5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房;,26,7 图书馆的书库、阅览室、办公室; 8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
10、室、办公室; 9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10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11 科研楼的资料室、贵重设备室、可燃物较多的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 12 教学楼的电化教室、理化演示和实验室、贵重设备和仪器室; 13 高级住宅(公寓)的卧房、书房、起居室(前厅)、厨房;,27,14 甲、乙类生产厂房及其控制室; 15 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16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生产车间; 17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物品库房; 18 地下铁道的地铁站厅、行人通道; 19 体育馆、影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化妆室、道具室、放映室、观众厅、休息厅及其附设的一切娱乐场所;,
11、28,20 高级办公室、会议室、陈列室、展览室、商场营业厅; 21 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门厅; 22 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间)、变压器室、自备发电机房,电梯机房; 23 净高超过2.6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24 敷设具有可延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配线桥架; 25 贵重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29,26 电子计算机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 27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28 餐厅、娱乐场所、卡拉OK厅(房)、歌舞厅、多功能表演厅、电子游戏机房等; 29 高层汽车库、I类汽
12、车库、I、II类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敞开车库可不设); 30 污衣道前室、垃圾道前室、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商业用或公共厨房;,30,31 以可燃气为燃料的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厨房及燃气表房; 32 需要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其它场所。,31,3、二级保护对象,1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2 广播、电视、电信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微波机房、通讯机房; 3 指挥、调度楼的微波机房、通讯机房; 4 图书馆、档案楼的书库,档案室; 5 影剧院的舞台、布景道具房; 6 高级住宅(公寓)的卧房、书房、
13、起居室(前厅)、厨房; 7 丙类生产厂房、丙类物品库房; 8 设在地下室的丙、丁类生产车间,丙、丁类物品库房;,32,9 高层汽车库、I类汽车库、I、II类地下汽车库、机械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采用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敞开车库可不设); 10 长度超过500m的城市地下车道、隧道; 11 商业餐厅,面积大于500的营业厅、观众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高级办公室,旅馆的客房; 12 消防电梯、防烟楼梯的前室及合用前室,除普通住宅外的走道、门厅,商业用厨房; 13 净高超过0.8m的具有可燃物的闷顶,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14 敷设具有可延燃绝缘层和外护层电缆的电缆竖井、电缆夹层、
14、电缆隧道、电缆配线桥架;,33,15 以可燃气为燃料的商业和企、事业单位的公共厨房及燃气表房; 16 歌舞厅、卡拉OK厅(房)、夜总会; 17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8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重要机房、贵重仪器房和设备房、空调机房、配电房、变压器房、自备发电机房、电梯机房、面积大于50的可燃物品库房; 19 性质重要或有贵重物品的房间和需要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其它场所。,34,4、 三级保护对象,1住宅(公寓)的卧房、书房、起居室、厨房; 2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场所。,35,四、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1 、报警区域的划分 报警区域应根据
15、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以能迅速确定报警及火灾发生部位为原则,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设计中,只有按照保护对象的保护等级、耐火等级,合理正确地划分报警区域,才能在火灾初期及早地发现火灾发生的部位,尽快扑灭火灾。在报警区域的划分中既可将一个防火分区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同层的几个防火分区一个报警区域,但这种情况下,不得跨越楼层。,36,2、 探测区域的划分,(1)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 为了迅速而准确地探测出被保护区内发生火灾的部位,需将被保护区按顺序划分成若干探测区域。 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
16、0;从主要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37,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38,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200m;,39,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40,(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相邻房间不超过5间,总面积不超过400,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相邻房间不超过10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本规定参考了德国VdS标准有关部分。是对二、三级保护对象而定的。特级、一级保护对象,不
17、适用。,41,(3)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建筑物闷顶、夹层。 上述场所都是比较特殊或重要的公共部位,为了保证发生火灾时能使人员安全疏散,就必须确保这些部位所发生的火灾能够及早而准确地发现,并尽快扑灭。所以这些部位应分别单独划分其探测区域,而不能与同楼层的房间(或其他部位)混合。,42,五、 系统构成与选择,1、系统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构成。 各类系统之间的系统兼容性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
18、要求。,43,2、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等全部或部分设备组成,完成火灾探测报警功能。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自动和手动两套触发装置应同时设置。也就是说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设置火灾探测器的同时,还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可靠性和报警的准确性。,44,报警控制器,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含联动型控制器)的容量即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和控制模块或信号模块的地址总数不应超过3200点,每一总线
19、回路连结设备的地址码总数,宜留有一定的余量,且不超过200点。 余量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重要程度而定,一般可按火灾报警控制器额定容量或总线回路地址编码总数额定值的80%85%来选择。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形式分为三种: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45,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区域报警系统,宜用于二级和三级保护对象。 集中报警系统,宜用于一级和二级保护对象。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宜用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对象。,46,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家用火灾报警系统适用于住宅、公寓等居住场所。其中A类和B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宜用于有物业管理的住宅,C类家用
20、火灾报警系统宜用于没有物业管理的单元住宅,D类家用火灾报警系统可用于别墅式住宅。(规范后面介绍),47,3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模块、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电动装置等消防设备组成,完成消防联动控制功能;并能接收和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门及卷帘系统、消火栓系统、各类灭火系统、消防通信系统、电梯等消防系统或设备的动态信息。 消防控制设备除自动控制外,还应能手动直接控制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启、停。,48,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方式应根据建筑的形式、工程规模、管理体制及功能要求综合确定,大型建筑或建筑群宜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
21、合控制方式。 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各类模块地址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地址码总数,宜留有一定的余量,且不超过100点。,49,4 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构成。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报警信息应能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并独立显示。,50,51,示意图,52,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构成。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报警信息应能传输到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并独立显示。,53,54,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监控功能,各国规范规定的繁简程度不同,国际上也无统一规定。本规范根
22、据中国的国情作出规定。 1、消防控制室设备构成 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消防联动控制器 消防电话系统及消防应急广播系统 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2、消防控制室监控 消防控制室的作用 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要求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求,55,56,1、消防控制室设备构成,消防控制室应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应能监控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设施),显示相应设备(设施)的动态信息和消防管理信息,向远程监控中心传输火灾报警及其它相应信息。,57,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线制可以分为多线制和总线制两种。目前,工程中广泛采用的为总线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3、58,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火灾报警控制器按照其结构型式可分为: 壁挂式火灾报警控制器 台式火灾报警控制器 柜式火灾报警控制器,59,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和基本功能,1、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分类 火灾报警控制器按其应用方式可分为:独立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型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和集中区域兼容型火灾报警控制器。,60,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器一般应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和供电功能。其中,集中、区域和集中区域兼容型控制器还应满足系统兼容功能的要求。 此外,有些火灾报警控制器还具有屏蔽功能、监管功能、系统兼容功能
24、以及软件控制功能。,61,消防联动控制器的基本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一般应具有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和供电功能。此外,有些消防联动控制器还具有屏蔽功能。 目前,市场广泛应用的是消防联动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一体的化设计的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6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源及接地要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备用直流电源。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电源及信号回路电压宜采用24V。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63,共用接地装置,64,消防控制室的作用,消防控制室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控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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