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卫生厅医疗传染病监督检查要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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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年医疗、传染病执法检查要点,一、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母婴保健计划生育 二、传染病控制、医院感染,一、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母婴保健技术及计划生育服务技术管理 1、机构资质 重点检查分院、医院设置社区服务站资质情况 如果是分院,必须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显示有第二个执业地点或者单独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如果是和外来公司进行合作成立分院,按照有管法律理解,应该单独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否则有出借以来哦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嫌疑。,2、诊疗科目管理 重点抽查下列科室:医疗美容、重症医学科、健康体检科、性病科等,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随着我国临床医学的发展和患者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根据中华医学会和有关专家建议,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 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代码:“28”。 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二、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的医院应当有具备内科、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重症医学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三、目前,只限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重症
3、医学科”诊疗科目诊疗服务。具有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可以申请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四、拟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严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 五、“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应当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重症医学分册)和临床诊疗指南(重症医学分册)等为指导开展诊疗服务。 六、从事“重症医学科”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核定医师执业范围;卫
4、生行政部门根据医师申请和医院证明材料,对符合第二条规定医师的执业范围核定为“重症医学科”。,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9号),七、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原已设置的综合重症加强治疗科(病房、室)(ICU)应重新申请“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并更改原科室名称为重症医学科。目前设置在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相关科室内的与本科重症患者治疗有关的病房,如内或外科重症加强治疗科(内科或外科ICU)、心血管重症监护病房(CCU)、儿科重症监护病房(PICU)等可以保留,中文名称统一为XX科重症监护病房(室),继续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其医师执业范围不变
5、。 八、设置“重症医学科”的医院要按照我部有关规定严格科室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症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和重症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 九、未经批准“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不得设置重症医学科;相关科室可以设置监护室、抢救室等开展对本科重症患者的救治。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性病诊疗,诊疗科目:13皮肤科 13.02性传播疾病专业 检查过程要学习新的性病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妇科开展性传播疾病诊疗活动定性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22号),北京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妇科开展性传播疾病诊疗活动定性问题的请示(京卫法字200612号)收悉
6、。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患者在各类医疗机构妇科就诊时,如主要诊断为妇科疾病,其它诊断含“尖锐湿疣”等妇科生殖道感染疾病时,妇科可以作相应处理:如主要诊断为性病,则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诊、报告。 此复。 二00六年十一月九日,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一、美容外科(四级) 二、美容牙科(暂不分级) 三、美容皮肤科(暂不分级) 四、美容中医科(暂不分级) 医学美容审批已经到项目审批,要看是否超过了审批项目开展,一、美容外科项目及其分级,(一)分级原则。 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 一级:操作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和风险不大的美容外科项目。 二级:
7、操作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有一定风险,需使用硬膜外腔阻滞麻醉、静脉全身麻醉等完成的美容外科项目。 三级:操作过程较复杂,技术难度和风险较大,因创伤大需术前备血,并需要气管插管全麻的美容外科项目。 四级:操作过程复杂,难度高、风险大的美容外科项目。,(二)美容外科项目分级(四级),1一级项目。 (1)头面部: 重唇修复术 招风耳矫正术 眉修整术 眉提升术 重睑成形术 下睑袋矫正术 内眦成形术 隆鼻术 鼻尖成形术 隆鼻术后硅胶取出术 鼻小柱及鼻孔成形术 唇峰、薄唇增厚术 唇珠美容术 厚唇矫正术 酒窝成形术 唇系带成形术 颞部填充术 隆颏术 颊脂肪垫去除术 (2)乳房、躯干: 乳头内陷矫
8、正术 乳头乳晕缩小术 脂肪抽吸术(吸脂量1000ml) (3)会阴部: 处女膜修补术 阴蒂肥大缩小术 小阴唇成形术 (4)其他: 体表小肿瘤切除术 瘢痕切除缝合术 穿耳孔术 皮肤磨削术(面积不超过面部1/4) 酒渣鼻切割术 皮肤肿物切除术 腋臭手术 毛发移植术 自体脂肪注射移植术 皮肤扩张器技术 A型肉毒毒素美容注射,(二)美容外科项目分级(四级),2二级项目。 (1)头面部: 隐耳矫正术 杯状耳矫正术 耳畸形矫正术 菜花耳矫正术 驼峰鼻矫正术 鹰钩鼻矫正术 鼻畸形矫正术 鼻翼缺损修复术 颞部除皱术 额部除皱术 内窥镜下除皱术 中面部除皱术 (2)乳房、躯干: 隆乳术 乳房下垂矫正术 乳房液态
9、填充物取出术 脂肪抽吸术(1000ml吸脂量2000ml) (3)会阴部: 阴茎延长术 阴茎增大(增粗)术 阴道紧缩术,(二)美容外科项目分级(四级),3三级项目。 头面部:全颜面皮肤磨削术 全颜面及颌颈部除皱术 不良文饰修复术 乳房及躯干: 脂肪抽吸术(2000ml吸脂量5000ml) 4四级项目。 (1)头面部: 颧骨降低术 下颌角肥大矫正术 上下颌骨其它成形术 (2)乳房、躯干: 巨乳缩小术(乳房肥大+重度下垂) 腹壁成形术,(三)美容外科项目的分级管理,1可开展一级项目的机构。 (1)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一级综合医院和门诊部。 (2)设有医疗美容科的诊所。 2可开展一级、二级项目
10、的机构。 (1)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二级综合医院。 (2)设有麻醉科及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门诊部。 3可开展一级、二级、三级项目的机构。 美容医院。 4可开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项目的机构。 (1)三级整形外科医院。 (2)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3、专项技术管理 检查重点:介入治疗、健康体检、自体细胞治疗技术、妇科内镜、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基因扩增、血液透析等,介入治疗管理 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1107号 2、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87号) 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
11、发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1289号)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 卫办医政发201288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办医政发2011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2007年7月,我部印发了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7222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准入和规范化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深
12、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满足农村地区心血管疾病诊疗需求,提高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服务可及性,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1年版)(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重新评估,严格掌握标准,将取得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我部备案。要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及时取消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1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办医政发201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综合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综合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开展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及时将取得三级以上综合介入诊疗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我部备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4、卫办医政发2012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开展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及时将取得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我部备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管理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卫办医
15、政发2012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我国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行为,加强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开展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进行临床应用能力评估,及时将取得三级以上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手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报我部备案。,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卫医政发200977号),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
16、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五条 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卫医政发200977号),第二十三条 外出健康体检是指医疗机构在执业地址以外开展的健康体检。 除本规定的外出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不得在执业地址外开展健康体检。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可以在登记机关管辖区域范围内开展外出健康体检。 第二十五条 医疗
17、机构开展外出健康体检前,应当与邀请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书,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受检人数、体检的项目和流程、派出医务人员和设备的基本情况等,并明确协议双方法律责任。,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卫医政发200977号),第二十九条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处理。 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开展健康体检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条 未经备案开展外出健康体检的,视为未变更注册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 健康体检超出备案的健康体检项目目录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出具虚假
18、或者伪造健康体检结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开展健康体检引发医疗事故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 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的医疗技术:克隆治疗技术、自体干细胞和免疫细胞治疗技术、基因治疗技术、中枢神经系统手术戒毒、立体定向手术治疗精神病技术、异基因干细胞移植技术、瘤苗治疗技术等。 二、涉及重大伦理问题,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变性手术等。 三、风险性高,安全性、有效性尚需验证或者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的医疗技术:利用粒子发生装置等大型仪器设备实施毁损式治疗技术,放射性粒子植入
19、治疗技术,肿瘤热疗治疗技术,肿瘤冷冻治疗技术,组织、细胞移植技术,人工心脏植入技术,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治疗技术等。 四、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基因芯片诊断和治疗技术,断骨增高手术治疗技术,异种器官移植技术等。,4、母婴保健技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卫基妇发【2003】32号),1、宫内节育器放置常规 2、宫内节育器取出常规 3、皮下埋植剂放置常规 4、皮下埋植剂取出常规 5、输卵管结扎术常规 6、输精管结扎术常规 7、负压吸宫术常规 8、钳刮术常规 9、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常规 10、依沙丫啶羊膜腔内注射中期妊娠引产常规 1
20、1、水囊引产常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 诊疗科目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保持正常出生人口性别结构纳入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协调有
21、关部门共同做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工作。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胎儿性别鉴定、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第三条第二款释义】,卫生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对医疗保健机构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应用等方面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别的人工引产和药物流产;对从事胎儿性别鉴定工作的医务人员严格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法,严惩“两非
22、”。,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五条 除教学、科研机构因教学、科研需要外,购置、使用超声诊断仪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设有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服务项目或者超声诊断项目; (三)有具备执业资格的操作诊断人员。 符合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购置设备的类型、数量、使用场所分别报当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第六条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有关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
23、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十三条 终止妊娠的药品,仅限于在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使用机构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买、使用记录。 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八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不得人工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 (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 (三)患严重疾病,继
24、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四)离异、丧偶要求终止妊娠的。,第八条,有前款第(一)、(二)、(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具有开展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有第(四)项情形的,应当提供离婚、配偶死亡证明。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形需要紧急人工终止妊娠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及时实施手术,并在手术后三日内向其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河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 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条例,第九条 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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