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与保险经营(财险公司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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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法与保险经营 (财险公司版),一、保险法与保险公司合规经营(理论),(一)保险法概述,1.保险法的定义,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和与保险关系有关的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保险关系具体表现为: 保险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在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之间 因保险合同 保险当事人与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关系 在保险人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之间 因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证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之间 因保险代理,或保险经纪,或保险公证活动,保险企业之间的关系 国家与保险业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因监督管理,狭义/广义保险法 狭义 广义 形式意义上的保险法 实质
2、意义上的保险法,2.保险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保险法与民法的关系 在民商合一的国家 在民商分立的国家,保险法与海商法的关系 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海上保险适用海商法的有关规定;海商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保险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法是保障保险法贯彻实施的重要工具。 保险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为保险法的实施提供了保障。,3.我国保险法的调整对象,商业保险,4.保险法的体系结构,保险合同法 保险特别法 保险业法 各国保险业法大都包括以下内容: 保险企业的组织形式 保险企业的设立程序 保险经营的财务安排 保险企业的经营原则 保险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国家保险管理
3、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能等,5.我国保险法的渊源,宪法 主要指宪法中涉及调整经济、民事关系的法律条文。,法律 基本法律,例如: 民法通则中关于民事主体、财产所有权、债权和人身权等方面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一般规定;等。 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例如: 保险法、公司法、海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垄断法等。,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规章 此外 我国加入或签订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协定和国际惯例;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6.我国保险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效力 生效日期: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失效日期:保险法未作规定。,溯及力: 基本原则:我国立法法确立的“法不溯及既往
4、”原则+“有利追溯”原则 立法法第八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出的特别规定除外。” 刑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即通常所称之“从旧兼从轻”原则),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1001),(2)空间效力 除依法设立的特别行
5、政区以及台湾地区外的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3)对人的效力 参加到商业保险活动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的人。具体包括: 国家负责保险监督管理的部门 在中国从事商业保险活动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依法取得营业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证人等。 参加依照保险法开办的商业保险活动的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等。,7.解决保险合同纠纷时的法律适用顺序,自治法 即双方当事人间订立的协议或合同条款(合法有效为前提) 保险格式合同 保险协议 保险特别法及我国签字参加的国际条约 一般法 惯例,(二)保险公司合规经营,1.合规与合规风险,(1
6、)概念 巴塞尔保险公司监管委员会合规与商业银行内部合规职能(Compliance and Compliance Function in Bank,20050429) 本文件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保险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的渊源 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发布的基本的法律、规则和准则 市场惯例 行业协会制定的行业规则 适用于金融企业职员的内部行为准则,我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本指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
7、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2)“规”之范围 a.公司外部的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 a-1.上市地立法机构发布的与证券发行为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 美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法、SOX法案 萨班斯法案即“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法案首句:“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我国香港地区:证券与期货监察条例,a-2.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交易所制定的各种规章和准则 美国SEC制定的各种规章 纽约证交所的上市手册 我国香港联交所的上市手册,a-3.上市地要求遵循的各种行业准则 美国的通用会计准则(USGAAP
8、); 国际会计准则; 审计准则;等等。,a-4.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开展业务:保险法、合同法; 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保护消费者和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劳动用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反洗钱:反洗钱法,a-5.国内监管机构的各种部门规章和相关规定 保监会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保险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等。 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制定的规章(略),a-6.国内相关机构制定的各种行业准则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9、会计准则; 审计准则;等。,a-7.行业惯例 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各种行为规范、自律公约、示范条款等。 a-8. 诚实信用和道德规范方面的准则 如:保险市场诚信建设所涉内容。,b.公司内部的各种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 员工行为规范; 各种业务规章制度和处理规范; 财务规范; 对外信息披露规范;等。,2.保险公司合规管理,(1)概念 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第3条: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
10、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2)特征 a.价值性 可减少因风险管理不当所造成的财务和剩余损失; 可促进保险公司流程化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可有效支持服务创新,以赢得竞争优势; 参与监管规则制定,可增强保险公司话语权,维护保险公司竞争优势和利益,拓展发展空间。,b.独立性 (1)合规部门在公司内部应有正式地位; (2)应设专门的集团合规官或合规负责人; (3)合规部门职员职位安排应避免产生可能的利益冲突; (4)合规部门职员应
11、具有相应权限以履行其职责。 获取必需信息 接触相关人员,c.核心性 在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中处于核心地位。 合规风险直接诱发操作风险,并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高度关联。 d.主动性 是自身的需求,而不是外部监管部门强加的成本负担。 e.动态性 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包括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的完整流程,是一个制度和流程及持续不断修订,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3)合规管理部门之职能 就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向高级管理层提出建议。 随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该领域的发展情况; 对员工进行合规性教育和指导; 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量化、评估,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报告与建议; 对运营中各业务条线及其产品的
12、创设与营销而产生的合规需求进行咨询; 承担与监管者、准则制定者以及外部专家进行联络和数据保护、反洗钱及恐怖性融资等法定责任。,(4)我国保险业合规管理的现状 a.立法 2006年1月5日,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 董事会应对合规、内控和风险负最终责任 保险公司应设合规负责人职位,并设立合规管理部门。,20080101起,施行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第31条 保险公司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上一年度的年度合规报告。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合规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规管理状况概述; (二)合规政策的制订、评估和修订;
13、(三)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部门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情况; (五)重要业务活动的合规情况; (六)合规评估和监测机制的运行; (七)面临的重大合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八)重大违规事件及其处理; (九)合规培训情况; (十)合规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十一)其他。 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监管需要,不定期要求保险公司报送各种综合或者专项的合规报告。,第32条 中国保监会定期通过合规报告或者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保险法(2009) 第85条第二款 保险公司应当聘用专业人员,建立合规报告制度。,b.现状 目前,我
14、国绝大部分保险机构已设置了专门的合规部或法律合规部,具体模式: 将法律和合规管理职能合并,设置“法律合规部”; 设立单独的“合规部”; 设立“内控合规部”,存在的问题 合规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公司内部合规管理指引缺失; 风险管理技术工具落后; 合规文化缺失; 内部管理体制亟需改革和完善; 偏重于按行政职能设置岗位; 现行管理体制及绩效评价标准偏重于短期激励效应。,3.、各类保险公司合规风险,(1)保险公司人事机构类合规风险 A组织机构设置管理 未经批准设立保险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 超业务范围经营 擅自变更登记事项(参见保险法第84条) 未办理或者未及时办理公司的工商年检,B.高管人员管理 违法聘
15、任高级管理人员 以虚假材料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人员申请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许可。,C.劳动合同关系管理 未依法签订、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 未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公司内部规章有关员工假日、休假等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例:肢解假),D.薪酬和绩效管理 未依法正确履行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未准确计算和缴纳职工工资报酬、社会保险金和各项公积金等。,(2)保险公司销售类合规风险 A.营销员资格证书和委托协议管理 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未正确计算营销员营业税金及个人所提税。,B.营销人员销售行为管理 应确保保险销售人员展业行为
16、的规范性,及时发现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并进行查处;(参见保险法第131条+同业诋毁),应加强对离职销售人员的管理 个险营销员、团代销售客户经理离职前是否填写离职审批表,经过相关审批,并填写解除合同/解聘通知书或解除合同/解聘登记表进行登记。 确认被解除合同的客户经理在正式离职前,是否与用人单位相关部门结清有价单证和其他各项公司物品; 在上述人员正式解除合同或解聘时,保险公司应办理解除合同解聘公告事宜。,(3)产品管理方面的合规风险 产品管理的基本制度 产品设计的规范性 条款的审批和备案管理,例:监管函201419号 (20140811) 在YA公司关于办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产品的备案报告(Y保字
17、2014101号)中,个人索赔风险责任保险条款对保险责任表述不严谨,违反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为加强对保险产品的管理,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保监会对YA公司提出以下监管要求: 公司应自接到本监管函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上述产品。 公司应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合理创新,保证保险条款表述严谨且不违背相关法律。公司应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公司应对产品开发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梳理产品开发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并进行整改,严肃追究
18、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于2014年9月15日前向我会书面报告公司整改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3)产品管理方面的合规风险(续),产品条款使用的规范性 主要合规风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即违规承保。 变更承保条件 扩大保险责任 降低承保费率或变相下调承保费率,(4)业务管理方面的合规风险 A.新契约和核保 主要风险表现 擅自调整费率承保 贪污、截留、挪用保费 坐扣保费,违规承保 承保不符合条件的标的或者人员 顶灾承保 协议承保 违反规定超额承保 违反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承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个单团做或团单个做 使用个人寿险条款承保团体业务或将不具备投保
19、条件的个体组织起来以团单形式进行承保。,B.合同保全及客户服务 主要风险表现: 未经客户许可擅自转保、退保 非正常退保 违规撤单 虚假给付保险金 伪造、变造保险单,例:保监罚20143号 (20140305) DD财险SD分公司存在间接理赔费用核算不准确的行为,2012年在间接理赔费用中列支与理赔无关的业务宣传费107.4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有关保险公司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的规定。 处罚: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决定对DD财险SD分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4)业务管理方面的合规风险(续),C.合同理赔 主要风险表现 虚假赔付 拒不理赔,D.单证
20、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控制程序,对保险单证的印刷、保管、领用、作废和核销,印鉴的刻制、保管、使用范围、使用审批、使用登记、作废和核销以及档案的保管实施控制;对假造重要单证、仿制印鉴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5)中介业务管理方面的合规风险 狭义的中介业务主要是指通过银行、邮政储蓄等渠道代理销售的保险业务; 广义的中介业务是指除保险公司直销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包括个险业务、银行保险业务和团险兼业代理渠道的业务。,中介业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 保险公司应当保证签订代理协议的代理机构有代理资格 保证保险中介业务数据的真实性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手续费的正确计算和支付 关键点: 手
21、续费计算表上的代理业务是否真实 手续费结算的险种、手续费率与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一致 手续费结算是否正确,例:闽保监罚(2009)93号 RB财险福州市五一支公司,2007年5月起,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先后保管了71名大学生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但直至检查时止,未与他们签订代理合同,也未发生实际代理业务。 2007年7月至2009年5月,公司将13099笔业务虚挂在66名大学生名下,提取代理手续费2379931.67元,其中,直接业务虚挂代理提取手续费金额为1000325.83元,现金支票或网银打卡方式。 上述2379931.67元手续费中,有1379605.84元为该公司采用
22、多人分摊方式向保险营销员支付的手续费,即将代理手续费在一定额度内分摊到多名大学生名下计税支付,实际款项由15名保险营销员领取。,例:保监罚20142号(20140305) DD财险对兼业代理机构的手续费支付未尽到严格管理的职责,2012年有35家分公司对兼业代理机构自有财产的保险业务支付了1609.07万元手续费。上述行为,不符合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不得向保险兼业代理人自身的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的有关规定,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的规定。 处罚: 上述财险保险业务手续费支付管控不严格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根据该规定第六十九条,决定对DD财
23、险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6)财务管理类合规风险 A 资金管理方面 坐支现金 白条抵库 支付大额现金 现金支付团险退保金、团体两全保险的满期生存给付金、代理手续费,B.资金运用方面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对外投资、委托理财、拆借 开展定期存款业务和其他形式资金运用业务 未经审批或超过批复的额度采购重大资产,例:保监罚(2014)6号(20140718) 经查,MS人寿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其中包括: 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的使用违反监管规定 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先后将部分债券回购融入资金在银行办理协议存款、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银行股权、申购可转债。 上述行为,不符合保监会
24、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用途的限制性规定。 时任MS人寿固定收益部总经理XXX,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处罚: MS人寿对上述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的使用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决定对MS人寿罚款10万元。 XXX对上述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的使用违反监管规定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决定对XXX警告并罚款1万元。,(6)财务管理类风险(续),C.资金内部内控方面 贪污、挪用、私分资金 私设账外账、小金库,D.税务管理方面 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偷税、漏税,例:绍市稽查罚(2007)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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