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冲突及其解决PPT课件.ppt
《物权冲突及其解决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权冲突及其解决PPT课件.ppt(3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十一章,物权冲突及其解决,本 章 概 要,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信 托,国 际 破 产,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一节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二、理论依据,三、物之所在地法的确定,四、物之所在地法适用范围,五、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六、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一、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一、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一)产生 1314世纪意大利法学家巴托鲁斯提出“法则区别说”。 适用范围:不动产物权关系。 (二)发展 19世纪末以后,动产物权亦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成为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基本依据 。 原因(1)动产与住所地不一致; (2)流动
2、资本价值大,各国要稳定动产物权关系及本国利益 (3)国际商业交往中,住所变动频繁,债权人难以掌握物的所有权人的住所,二、理论依据,三、物之所在地法的确定,(一)不动产适用不动产自然所在地法 (二)动产,四、物之所在地法适用范围 1、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 2、物权客体范围 3、物权种类和内容 4、物权取得、转移变更、消灭 5、物权保护方法,五、物之所在地法适用的例外,(六)无体财产适用范围 1、概念:无体财产,也称为只能通过诉讼取得的财产,是指可以作为所有权客体,并可被自由转让和支配的权利和权利集合,通常包括股票、证券、债券、提单等流通票证上的权利。,2、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适用原则 (1)英国和加
3、拿大 无体动产的转让和转让的条件,适用创设无体动产的法律。 无体动产转让相似的有效性,适用该转让的准据法或行为地法。 流通票据(本票、汇票、支票)转让的有效性和效力适用物之所在地法或者契约订立地法。 专利、商标的转让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适用行为地法;受让者是否可以享有这些权利,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即适用创设这些权利的法律,(2)美国:把体现在票据中的无体动产分为两类: 一类是所有权凭证(如提单、仓库收据等): 提单、仓库收据等动产所有权是否体现在票据中,由签发票据时动产所在州的法律决定, 提单、仓库收据等的转让效力,由转让是票据所在州的法律决定。 另一类是票据(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和存单等):
4、证券的权利是否体现在票据中,由支配该权利的法律决定。 证券转让的效力,由转让时票据所在州的法律决定。,六、中国关于物权法律适用的规定,(一)一般物权关系 我国仍坚持按财产的性质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法律适用法第五章物权(共五条) 第36条:“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37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38条:“当事人可以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第39条:“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40条:“权利质权
5、,适用质权设立地法律。”,(二)特殊物权关系 海商法对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 1、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 2、船舶抵押权也适用船旗国法,但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法律; 3、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案例学习:英格利斯苏俄谢尔伍德案,一个英国商人指示他在俄国的代理商采办某种货物,该代理商便按照英国商人的指示买到货物,并把货物提交给该英国商人租的船舶,在该船离开俄国港口之前,英国商人破产。于是,俄国代理商扣留了货物,按照英国法,货物的所有权已转移给英国商人,该代理商无权扣留货物;但按照俄国法,该代理商仍然
6、是货物的所有者,并允许他扣留货物,1801年英国法院在审判该案时,适用了俄国法,判决俄国代理商有权扣留货物,第二节 国有化及其补偿问题,一、国有化 二、国有化法令的效力 三、我国关于国有化问题的立场与实践,一、国有化,(一)概念 国有化是指主权国家或政府依据本国法律将某些原属私人(包括内外国自然人和法人)所占有的财产和权利收归国有,由国家或它的机构加以控制和使用的一种法律措施。 (二)国有化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征用:常是指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而在一定期限内对私人财产予以征收使用,并给予一定补偿的一种措施。 没收:是指政府将私人财产永远收为公有,不给予任何补偿的一种措施。 征收:是指政府为
7、了公家需要依法将私人的财物或企业收归公有,政府将给予补偿,也可能不给予补偿。 国有化一词涵盖上述三种。,(三)国有化意义 1、实行国有化是一国行使国家主权的行为 2、法律意义: (1)发生改变所有权主体的法律效力: (2)自然人或者法人国家,二、国有化法令的效力,1、国有化法令对被国有化内国人财产具有绝对效力 2、国有化法令对于位于境内外国人的财产、位于境外内国人财产的效力存在分歧: (1)对本国人在外国财产的效力 西方国家在其国际私法实践中,区别两种不同情况分别对待: A、确认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实行国有化国家将国内被国有化财产通过贸易转运到外国时。确认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 B、否认国有化
8、法令的效力,当被国有化财产位于外国国家境内时,否认国有化法令的域外效力 (2)对外国人在内国财产的效力和补偿 A、各国一般倾向承认国有化法令对位于其境内外国人财产的效力,但要求所在国给予一定补偿 B、对外国人在内国财产如何补偿,各国做法有所不同 a、不予补偿 b、给予“充分”“有效”“及时”补偿 c、给予“适当”或是“合理“的补偿,三、我国关于国有化问题的立场和实践,(一)立场 1、国有化完全是一种主权行为 2、对于国有化法令指向财产,不论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均应发生效力,即使该财产位于外国也不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二)实践 1、建国初期:我国对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在华财产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方法,对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冲突 及其 解决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065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