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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代漢語的副詞,是修飾限制動詞、形容詞或其他副詞,表示程度、範圍、時間等意義的詞。在句中一般充當狀語、補語,偶作謂語。 按傳統的觀點,一般都把它歸入虛詞。現代語法學家根據它的語法功能,將它歸入實詞。 古漢語副詞的數量很多,用法複雜,表義廣泛。根据意義和用法,可分:程度副詞、範圍副詞、時間副詞、情態副詞、否定副詞、語氣副詞、敬謙副詞,副詞,一、程度副詞 程度副詞是表示事物的性質、狀態或動作、行爲的程度的副詞。它一般作狀語,個別的也可作補語。多用來修飾形容詞。 (一)表示程度高深 、殊、良、甚、頗 可譯爲“很”、“十分”、“非常”、“特別”、“格外”等。 老臣今者殊不欲食。(戰國策趙策四) 孝公既
2、見衛鞅,語事良久,孝公時時睡,弗聽。(史記商君列傳) 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賈誼論積貯疏) 王丞相有幸妾姓雷,頗預政事,纳貨。(世説新語惑溺) 奸民久于獄,與胥卒表裏,頗有奇羨。(方苞獄中雜記),注意 “良”除了可以作程度副詞,表示程度高之外,還可以作情態副詞,是“確實”、“實在”的意思。 清榮峻茂,良多趣味。(水經注江水) “甚”在六朝以前是形容詞,六朝以後,才由形容詞轉變爲表程度高的副詞,要注意兩種用法的區別。 太后曰:“丈夫亦愛憐其少子乎?”對曰:“甚于婦人。”(戰國策趙策四) 涉於魚齒之下,甚雨及之,楚師多凍。(左傳襄公十八年) “頗”作程度副詞,除表程度高外,還表示程度不深、輕微
3、,要注意根據它所處的語言環境區分。,、孔、重、至 一般可譯爲“很”、“極”。 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詩經豳風東山) 王孔加子白義。(虢季子白盤) 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詩經小雅鹿鳴) 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禮記檀弓下) 古之治天下,至纖至悉也。(賈誼論積貯疏) 、現代漢語繼承下來的有:最、極、絕、太(大)、特、尤等。,(二)表程度稍深 少、稍、略、微、頗 一般可譯爲“稍微”、“略微”等。 太后之色少解。(戰國策趙策四) 稍不如意,則鞭笞酷虐。(容齋逸史方臘起義) 請略陳固陋。(司馬遷報任安書) 莽色厲而言方,欲有所爲,微見風采。(漢書王莽傳) 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頷之。(歐陽修賣油翁)
4、 皆取史籒大篆,或頗省改,所謂小篆者也。(説文解字叙) 二十尚不足,十五頗有餘。(漢樂府陌上桑),注意 第一,先秦表示“稍微”、“略微”這類意思一般用“少”,漢代以後才用“略”、“微”、“頗”; 第二,“稍”在先秦主要表示“漸漸”、“逐漸”的意思,唐宋以後纔分化出程度副詞的用法,表示“稍微”、“略微”的意思。 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諸君。(左傳昭公十年) 項羽乃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其權。(史記項羽本紀) 上怒稍解,因上書請朝。(史記梁孝王世家) 西伯滋大,紂由是稍失權重。(史記殷本紀) 蔽林間窺之,稍出近之,愸愸然莫相知。(黔之驢),(三)表程度在原有基礎上更進一步 愈(俞)、益、加、彌、茲(滋)
5、一般可譯爲“更加”、“越發”等。 主上愈卑,私門益尊。(韓非子孤憤) 辭俞卑,禮俞尊。(國語越語下) 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漢書食貨志上) 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孟子梁惠王上) 奉之彌繁,侵之愈急。(蘇洵六國論) 以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墨子非攻),注意:現代漢語中“加”單獨只作動詞,不作副詞。,二、範圍副詞 範圍副詞是表示動作、行爲發展變化的範圍的詞。 主要修飾動詞、形容詞、數詞或主謂詞組、動賓詞組、偏正詞組等。 (一)表總括 1、表總括 畢、舉、悉、咸、率、盡、俱(具)、并、既 列侯畢已受封。(史記蕭相國世家) 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蹙頞而相告
6、。(孟子梁惠王下) 男女衣著,悉如外人。(陶淵明桃花源記) 村中聞有此人,咸來問訊。(陶淵明桃花源記 ) 或曰:“六國互喪,率賂秦耶?”(蘇洵六國論) 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爲相,珍寶盡有之。(史記項羽本紀) 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史記秦始皇本紀)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左傳僖公二十二年) 2、表總共:共、凡 凡百三十篇。(司馬遷報任安書) 共約燒房鋪數百間。(廣東軍務記三元里抗英),(二)表限止 表示範圍僅僅限於某個方面,相當於“僅”、“祇” 但(亶)、第(弟)、特、徒、直、唯、止、獨、僅 不聞爺娘喚女聲, 但聞黃河流水鳴濺濺。(木蘭詩) 君第重射,臣能令君勝。(史記孫子吴起列
7、傳) 江山之外,第見風帆沙鳥、煙雲竹樹而已。(王禹偁黄岡竹樓記) 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不爲行道,徒求食也。(論衡問孔) 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子梁惠王上) 不聞機杼聲,唯聞女歎息。(木蘭詩) 擔中肉盡,止有剩骨。(聊齋志異狼三則) 獨其爲文猶可識,曰“華山”。(王安石遊褒禪山記) 狡兔有三窟,僅得免其死耳。(戰國策齊策四),注意 第一,“但”字古今用法差異較大 第二,“獨”字作範圍副詞,有時可以表示單獨一人。 人皆有兄弟,我獨無。(論語顔淵) “獨”還可以用作語氣副詞,表示一種反問語氣。 第三,“僅”字先秦、兩漢時期,用法和現在一樣,極言其少,
8、但漢代以後,尤其是在唐代,是“差不多達到”的意思。它是極言其多,不像近代的“僅”字極言其少。如: “江國逾千里,山城僅百層。”(杜甫泊岳陽城下) 初守睢陽時,士卒僅萬人,城中居人户亦且數萬。(韓愈張中丞傳後序),(三)表互相 “相” 1.一般可譯爲“互相”,表示主語不是單一的,雙方既施行同一動作,又都受對方動作的支配或影響。例如: 今梁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于外。(史記孫子吴起列傳) 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 2.“相”還可表示“遞相”的意思,表示動作、行爲一個接著一個實現。例如: 天下者,高祖天下,父子相傳,此漢之約也。(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 亡國破家相隨屬。(史記屈
9、原賈生列傳) 3.“相”還可以表偏指,表示一方發出動作,另一方接受動作。 時時爲安慰,久久莫相忘。(孔雀東南飛) 從今以往,勿復相思。(有所思) 始吾與公爲刎頸交,今王與耳旦暮且死,而公擁兵數萬,不肯相救。(史記張耳陳餘列傳) 稍出近之,愸愸然莫相知。(柳宗元黔之驢),1、表過去時(表示動作、行爲發生在過去的時間) 已、既、業、向(鄉、嚮);曾、嘗;素、雅;既、既而、已、已而 (1)表示動作已經發生:已、既、業、向(鄉、嚮)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論語微子) 相如既歸,趙王以爲賢大夫。(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良業爲取履,因長跪履之。(史記留侯世家) 向也不怒,而今也怒。(莊子山本),三、時間副
10、詞 時間副詞是用來表示動作、行爲發生的時間、頻率的副詞。 (一)“三時”副詞,(2)表示動作曾經發生:嘗、曾,吾嘗終日而思矣,不如須臾之所學也。(荀子勸學) 孟嘗君曾侍客夜飲。(史記孟嘗君列傳) (3)表示情况歷來如此:素、雅 吴廣素愛人,士卒多爲用者。(史記陳涉世家) 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後漢書張衡傳) (4)表示前事既已,後事繼起:既、既而、已、已而 王仲宣好驢鳴。既葬,文帝臨其喪,顧語同遊曰:“王好驢鳴,可各作一聲以送之。”赴客皆一作驢鳴。(世説傷逝)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左傳隱公元年) 已又殺之。(史記項羽本紀) 已而簡子至,求狼弗得,盛怒。(馬中錫中山狼傳),注意: 第一,
11、“既”還可以用來表示兩件事在時間上相隔比較短暫,有時“既而”連用。都可譯爲“不久”。如: 榮公若用,周必敗。既榮公爲卿士,諸侯不享。(國語周語) 既而與爲公介,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左傳宣公二年) 第二,“曾”在古漢語中主要作用不是表時間,而是表示情態,用來加強否定語氣,相當于現代漢語中的“竟”、“居然”之類。 第三,古代用來表示“曾經”的時間副詞不是“曾”,而是“嘗”。,2.表現在時(表示動作、行爲正在進行或正在實現的時間) 方、鼎、適、會 如今人方爲刀俎,我爲魚肉,何辭爲?(史記項羽本紀) 天子春秋鼎盛,行義未過。(呂氏春秋召類) 荊王適興兵而攻宋。(漢書賈誼傳) 此時魯仲連適遊趙。(戰國
12、策趙策三) 會天大雨,道不通。(史記陳涉世家) 草創未就,會遭此禍。(司馬遷報任安書),注意:表現在時的“方”與“適”、“會”有所區別。 “方”相當於現漢的“正”;“適”、“會”相當於“恰巧”。,、表將來時 將、且、行、方、垂、當、其、欲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左傳莊公十年) 故天之且風,草木未動而鳥已翔矣。(淮南子泰族訓) 法不信,則君行危矣。(韓非子有度) 巨是凡人,偏在遠郡,行將爲人所并,豈足託乎?(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今治水軍八十萬,方與將軍會獵于吴。(資治通鑒赤壁之戰) 牛奔直取水,垂堕,忽轉。(古小説鈎沉幽明録) 王敦引軍垂至大桁,明帝自出中堂。(世説新語捷悟) 阮籍當葬母,
13、蒸一肥豚,飲酒二斗,然後臨决,直言:“窮矣!”(世説任誕) 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詩經豳風七月) 吾嘗患齒,摇動欲落,飲食熱冷,皆苦疼痛。(顔氏家訓養生),(二)其它時間副詞 、表終竟 “卒”、“竟”、“終” 卒廷見相如,畢禮而歸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陳涉雖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將相竟亡秦。(史記陳涉世家) 終死于秦,不能自脫。(史記韓非列傳),注意: “終”除表終竟外,還可以表示自始至終的整個時間。例如: 拳拳之忠,終不能自列。(司馬遷報任安書) 受地于先王,願終守之。(戰國策魏策四),、表短暫、急速、突然 尋、旋、俄;姑、遽、亟(j)、立、即;暴、卒(猝) 欣然規往,未果,尋病終。(陶
14、淵明桃花源記) 淄川王美人懷子而不乳,來召臣意。臣意往,飲以莨蕩藥一撮,以酒飲之,旋乳。(史記扁鵲倉公列傳) 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左傳隱公元年) 楚人有涉江者,其劍自舟中墜于水,遽契其舟。(呂氏察今) 君亟定變法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之也。(商君書更法) 沛公至軍,立誅殺曹無傷。(史記項羽本紀) 即遣兵三萬以助備。(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 澭水暴益,荆人弗知。(吕氏春秋察今) 卒起不意,盡失其度。(戰國策荆轲刺秦王),注意: “亟”既可以表短暫,相當于“趕快”,又可以表反復,相當于“屢次”、“多次”。,、表漸進、緩慢 稍、漸、寖、徐 項羽乃疑范增與漢有私,稍奪之權。(史記項羽本紀) 時政
15、事漸損,權移于下。(後漢書張衡傳) “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許慎説文解字叙) 枹止響騰,餘韻徐歇。(蘇軾石鍾山記),、表連續(表示動作、行爲在時間上連續發生) “遂”、“乃”、“即”、“便”、“隨” 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諸葛亮出師表) 侯生視公子色終不變,乃謝客就車。(史記魏公子列傳) 歲餘,高帝崩,即罷兵。(史記南越列傳) 至,便問徐孺子所在。(劉義慶世說新語) 良殊大驚,隨目之。(史記留侯世家),、表反復(表示動作、行爲的頻率或反復出現) 亟(q)、復、數(shu)、頻、驟 亟請于武公,公弗許。(左傳隱公元年) 壯士,能復飲乎?(史記項羽本紀) 公子往,數請之。(史記魏公子列傳
16、) 是時,地數震裂,衆災頻降。(後漢書李雲傳) 時不可兮驟得,聊逍遥兮容與。(屈原湘夫人) 宣子驟諫。公患之,使鉏麑賊之。(左傳宣公二年),注意 第一,表示“又一次”這個意義時,現代漢語一般用“再”,而古漢語中一般用“復”。 第二,古漢語中,“再”是數量詞,一般專指“兩次”。 田忌一不勝而再勝。(史記孫子吳起列傳) 第三,唐代以後,“再”可以專指第二次,和“復”的意義接近了。如: 寺憶新遊處,橋憐再渡時。(杜甫後遊修覺寺) 第四,古漢語中的“再來”一般都應理解爲“來兩次”(或“第二次來”),現代漢語的“再來”在古漢語要說成“復來”。 第五,“復”字在現代漢語中基本已不能單獨使用,古代“復”字的
17、用法只保留在成語和書面語中。如:“死灰復燃”、“一去不復返”等。,、表經常(表示動作、行爲持久保持) “恒”、“常”、“永”、“久” 楚國之舉,恒在少者。(左傳文公元年) 不期修古,不法常可。(韓非子五蠹),四、情態副詞 情態副詞是表示動作、行爲的方式、情態的副詞。 (一)表示幾個施事者一同做某事(範圍副詞) “俱”、“並” 欲呼張良與俱去,曰:“毋從俱死也。”(史記項羽本紀) 賢者與民並耕而食。(孟子滕文公上),(二)表示秘密地、暗中做某事 “間”、“微”、“竊” 沛公已去,間至軍中。(史記項羽本紀) 侯生下,見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與其客語,微察公子(史記魏公子列傳) ) 竊載與之齊。(史
18、記孫子吴起列傳) (三)表示故意、特意做某件事 “故” 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史記陳涉世家) 侯生下,見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與其客語。(史記魏公子列傳) (四)表示堅決地做某件事 “固” 梁使三反,孟嘗君固辭不往也。(戰國策齊策四) 主者固不受,則固請。(宗臣報劉一丈書),(五)古漢語中的情態副詞,大量的是重言詞、附音詞 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孟子離婁下) 吾恂恂而起。(柳宗元捕蛇者說) 子路率爾而對。(論語先進) 天油然作雲,沛然作雨。(孟子梁惠王上),五、否定副詞 否定副詞是對動作、行爲或性質、狀態進行否定的副詞。 它一般用在動詞、形容詞之前作狀語。按其否定的內容和方式,可分爲五類:
19、 (一)表示一般否定的副詞 不、弗、毋、勿、莫 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左傳隱公元年) 若弗與,則請除之。(左傳隱公元年) 子毋讀書遊說,安得此辱乎?(史記蘇秦張儀列傳) 欲勿予,即患秦兵之來。(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成倉猝莫知所救。(聊齋志異促織),注意: 第一,“不”的用法,古今相同,可以用在任何性質的動詞、形容詞和動詞性短語、形容詞性短語前表示否定。 第二,秦漢以前,“弗”的用法和“不”有分別。“弗”字一般只能用在不帶賓語的及物動詞前表示否定。秦漢以後,漸無分別。 第三,“毋”、“勿”主要用來表示祈使性否定。“毋”和“不”相當,“勿”和“弗”相當。 第四,“莫” 漢代以後才多用作否定副詞。
20、,(二)表示祈使性的否定副詞 “毋”、“勿”、“無”、“莫” 距關,毋內諸侯。(史記項羽本紀) 祭祀必祝之,祝曰:“必勿使反。”(戰國策趙策四) 無令輿師淹于君地。(左傳成公二年) 願早定大計,莫用衆人之議也。(資治通鑒赤壁之戰),注意: 第一,“毋”與“勿”用法略有不同,其區別與“不”與“弗”之區別平行,“毋”與“不”相當,後面的動詞一般帶賓語;“勿”與“弗”相當,“勿”一般用在不帶賓語的及物動詞前表示否定。“勿”字後面的動詞帶賓語的非常少見。如: 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 第二, “無”本是動詞,古書中也常作爲否定副詞使用,相當于“毋” 。,(三)表示假設性的否定副詞 “
21、微”、“非” 微斯人,吾誰與歸?(范仲淹岳陽樓記) 非蛇蟮之穴無可寄托者,用心躁也。(荀子勸學) “非”還可以用在名詞謂語句中,表示否定判斷,用在敘述句或描寫句中,表示對行爲和性質的否定。如: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秋水) 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殽之戰),(四) “未”、“未嘗” 表示情況還沒出現或動作還沒進行的否定副詞 願及未填溝壑而託之。(戰國策趙策四) 水旱未至而饑,寒暑未薄而疾。(荀子天論) 客果有能也,吾負之,未嘗見之(戰國策齊策四),注意: 第一,“未”有時只是表示委婉的否定,與“不”相似。如 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史記陳涉世家) 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左傳曹劌論戰)
22、第二,“未”跟“未嘗”的用法略有區別。 “未”表示“現在還沒有實現”,並不否定將來實現的可能性,而“未嘗”只是表示“過去還沒有”。如: “未聞”,意思是“沒有聽說”,只表示現在還沒有實現,包含有將來實現的可能性; 而“未嘗聞”,意思是“沒有聽說過”,只是簡單地否定過去。,(五)否定副詞“否” “否”的用法特殊。它不作謂語的修飾成分,而是與謂語並用,構成肯定、否定叠用的句子,表示否定的一面。或單獨使用,構成單詞句,對所說的事實進行否定。例如: 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左傳宣公二年) 聽則進,否,則退。(國語晉語九) 不問可否,不論曲直。(李斯諫逐客書) 孟子曰:“許子必種粟而後食乎?”曰:“然
23、。”“許子必織布然後衣乎?”曰:“否。許子衣褐。”(孟子滕文公上),六、語氣副詞 語氣副詞是表示語氣的副詞,多用在動詞前,也可用在句首。根據其所表語氣,大致可分爲五類: (一)表確認語氣 “乃”、“即”、“則”;“必”、“定”、“誠”、“信”、“果”等,多用于判斷句或表示說理的敘述句。 1.判斷語氣:“乃”、“即”、“則” 相當于“就”、“就是”; 2.肯定語氣:“必”、“定”相當于“一定”; “誠”、“信”相當于“實在”、“的確”; “果”相當于“果真”。,呂公女乃呂后也。(史記高祖本紀) 神即形也,形即神也。(范縝神滅論) 此則岳陽樓之大觀也.(范仲淹岳陽樓記) 勞民者國必無力,無力者其國
24、必削。(商君書農戰) 定知相見日,爛漫倒芳樽。(杜甫寄高適) 臣誠知不如徐公美。(戰國策齊策一) 子皙信美矣。(左傳昭公元年) 暮而果大亡其財。(韓非子說難),(二)表推測語氣(猜度語氣) “蓋”、“殆”、“豈”、“其”,表示測度、估量的語氣。例如: 蓋其又深,則其至又加少矣。(王安石遊褒禪山記) 蘇秦已而告其舍人曰:“張儀天下賢士,吾殆弗如也!”(史記張儀列傳) 今逢丈人,豈天之未喪斯文也。(馬中錫中山狼傳) 聖人之所以爲聖,愚人之所以爲愚,其皆出于此乎?(師說),(三)表祈使語氣 “其” “庶” 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五代史伶官傳序) 我君景公引領西望,曰:庶撫我乎!(左傳成公十三
25、年) (四)表反問語氣(反詰) 豈、寧、庸、獨、巨(鉅、渠、詎)、其 日夜望將軍至,豈敢反乎?(史記項羽本紀)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史記陳涉世家) 夫庸知其年之先後生于吾乎?(韓愈師說) 子獨不聞涸澤之蛇乎?(韓非子說林上) 沛公不先入關,公巨能入乎?(漢書高帝紀) 其渠得免夫累乎!(荀子王制) 欲加之罪,其無辭乎?(左傳僖公十三年),注意: 第一,“其”作爲語氣副詞,可以表示推測、祈使、反問等多種語氣,要結合語境 第二,“豈”作爲語氣副詞,主要用來表示反問語氣,但也可用來表示推測等語氣,注意不要一律譯爲“難道”。,(五)表出自意外的驚異語氣 “曾” 一般可譯爲“竟”、“竟然”等,多與否定副
26、詞“不”連用。例如: 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戰國策趙策四) 汝心之固,固不可徹,曾不若孀妻弱子。(列子湯問) (六)表示僥幸語氣 “幸”、“幸而” 一般可譯爲“幸虧”。例如: 適爲虞人逐,其來甚速,幸先生生我。(中山狼傳) 幸而殺彼,甚善。(柳宗元童區寄傳),七、謙敬副詞 謙敬副詞是表示對人尊敬、自我貶抑的副詞。 一般可分爲尊人和自謙兩類。 (一)表敬副詞(表示尊人) 請、幸、敬、謹、惠、辱、蒙 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左傳莊公十年) 幸來告語之,吾亦往送女。(史記滑稽列傳) 願大王幸聽臣等。(史記孝文本記) 徒屬曰:“敬受命。”(史記陳涉世家) 誠若先生之言,謹奉社稷而以
27、從。(史記平原君列傳) 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願也。(左傳僖公四年) 昨日蒙教。(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注意 “請”用作表敬副詞和用作動詞有區別。 “請”作動詞用,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請求得到某種東西,這時候“請”字後面是名詞; 一是請求別人怎麽樣,這時“請”字後面是動詞。 表敬副詞“請”容易與動詞“請”的第二種情況混淆。 請京,使居之。(左傳隱公元年) 楚王曰:“善哉!吾請無攻宋矣。(墨子非攻 臣請完璧歸趙。(廉頗藺相如列傳) 若弗與,則請除之。(鄭伯克段于鄢) 現在,有些表敬副詞還在使用。如:“請問”、“敬請指教”、“謹表謝意”等。,(二)表謙副詞(表示自謙) 竊、敢、伏、伏惟、忝、猥、辱 臣聞吏議逐客,竊以爲過矣。(李斯諫逐客書) 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左傳隱公元年) 臣伏計之,大王奉高祖廟最宜稱。(漢書文帝紀) 府吏長跪告,伏惟啓阿母。(孔雀東南飛) 弼大怒曰:“太守忝荷重任,當選士報國,爾何人而僞詐無狀!”(後漢書史弼傳)(忝:表示有愧于承擔某事)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軀,三顧臣于草廬之中。(出師表) 曩者辱賜書。(司馬遷報任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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