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宣贯.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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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强制性条文宣贯,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李惠强,主要内容 一、2016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通知 二、建筑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清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三)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四)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五)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340-2015,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六)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1-2014 (七)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JGJ355-2015 (八)钢筋机械连
2、接技术规程 JGJ107-2015 (九)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十)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十一)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含义 (1)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 (2)违反了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即是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及至刑事法律责任。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条文。 2、推荐性标准含义 (1)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推荐性标准。 (2)一经约定采用,即在当事
3、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一、2016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通知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标实函20167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05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的有关要求,促进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提高标准化效益,更好地服务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我司组织安徽、广东、河南、湖南、四川、新疆、重庆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工作。其他省市也可参照方案,积
4、极推行强制性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随机抽查试点方案(摘要) (一)基本思路 试点工作以强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为目标,以建立随机抽查规章制度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为重点,研究探索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特点的随机抽查组织方式和工作内容,规范并强化依法依标监管,形成可复制的推广模式,满足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标准实施情况抽查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检查。 2、监管部门要建立和公开抽查事项名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及相关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
5、3、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4、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白名单制度。 (三)随机抽查内容 1、监督机构履职情况。对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相关机构的履职情况。包括项目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2、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产品、设备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节能、环保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建设工程强制性条
6、文宣贯培训,3、工程技术人员对强标的掌握情况。即抽查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随机抽查的实施主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域内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 (五)随机抽查基本方式 1、确定随机抽查内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选取重点领域,开展相对应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情况抽查。 2、随机抽取检查地区和抽查对象。由随机抽查实施主体从相关信息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地区,并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3、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由随机抽查实施主体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六)抽查结果及处理
7、 省级住房城建设主管部门应做好随机抽查结果的记录、汇总、存档及反馈。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检查。 省级住房城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有关市场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不良行为记录及跟踪整改情况、执法监管人员执法检查的结果和依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逐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白名单制度。,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七)试点工作进度安排 1、2016年7月底前,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包括随机抽查的程序、方式,检查要点、判定依据和规则,结果处理的程序、方式等。 2、2016年9月底前,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完善随
8、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配套信息库。 3、2016年12月底前,试点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试运行工作,并完成试点工作自查和评估,形成试点工作报告。,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八) “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 1、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 2、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3、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4、严
9、格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5、要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6、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
10、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九)“双随机、一公开”与质量监管方式创新 2010年8月1日住建部发布5号部令,出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5号部令彻底改变了过去工程项目为单位、以定 点监督为主的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实现了二项重 大的转变: 监督方式转变:直接验收工程,发工程质量合 格证 对工程核验,发“核验单” 抽查、抽 测为主,出“监督报告”。 监督机构性质转变: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竣工验 收只参加不签字备案制,受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5号部令规定了以随机抽查、抽测为主的工程质量
11、监督方式。在所有受监工程项目中抽某一个或某几个工程项目;然后在抽定的具体项目中再随机抽某一项或某几项内容。 5号部令要求随机抽查工程,事先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内容,不提前告知。 这种做法一是可以避免受检单位做表面文章,监督人员更容易看到真实的情况,从而增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二是可以更加灵活、合理地配置监督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监督工作量不断增大与监督力量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 但这种做法也可能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随意性、不确定性、以及监督人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而现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则有望对这些弊病形成一定的制约。,二、建筑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清理 右图为目前使用的2013版的工程
12、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部分,其中第九篇为 “施工质量” 方面的强制性条文 。 2013版收集的是截止于2013 年5月1日前的工程建设强制性 条文。近3年来陆续发布了一系 列工程施工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方面的规范,其中强制性条 文也有不少调整,因此必须进行 清理,避免带来强制性条文执行 检查中的混乱。 以下主要介绍近3年发布的新 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原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强制性条文共6条,2013版修订后压缩为2条。 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
13、足安全或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解读】验收统一标准5.0.6中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时,有四个层次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对于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其中,对于严重的缺陷应重新施工,一般的缺陷可通过返修、更换予以解决,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该检验批可验收。,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当个别检验批发现问题,难以确定能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认为能够达到设计要
14、求时,该检验批应可以通过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这主要是因为一般标准、规范的规定是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在一定范围内,会出现不满足设计要求而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情况。,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鉴定后认为达不到规范要求时,则必须进行加固或处理,使达到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这样可能会造成影响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如增大了结构外形尺寸等。但为了
15、避免建筑物的整体或局部拆除,避免社会财富更大的损失,在不影响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条件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但如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使用要求,则严禁验收。,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解读】对比原2001版,增加了勘察单位应参加 单位工程验收的规定,因为勘察单位也是工程质量责 任主体之一。同时,对于工程地质和地下水文情况 复杂的工程验收,勘察单位参加更是十分必要。 随着城市的发展,向地下要空间已成发展趋势,如 “上海中心”大厦, 建筑面积57
16、.4万平方米,总高度 632米、地上124层,地上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地 下5层,埋深31米,地下面积16.4万平米(占地上建筑 面积的40%)。 今后,越来越多的工程将涉及到地下复杂的工程地 质和水文地质,勘察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质 量的保障条件之一。,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 GB51004-2015 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共有5.5.8、5.11.4、6.1.3、6.9.8 四条强制性条文。 5.5.8 预制桩在施工现场运输、吊装过程中,严禁采用拖拉取桩方法。 【解读】这是关于预制粧施工现场取桩的规定。拖拉取桩会引起桩架倾覆和桩身质量破
17、坏,所以规定严禁采用拖拉取粧方法取桩。本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5.11.4 锚杆静压桩利用锚固在基础底板或承台上的锚杆提供压桩力时,施工期间最大压桩力不应大于基础底板或承台设计允许拉力的80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1-桩 2-压桩孔 3-锚杆 4-压桩架 5-千斤顶 6-电动葫芦 7-基础,【解读】施工期间锚杆静压桩的压桩力大于建筑物基础底板或承台的抵抗能力,会造成基础上抬或损坏。,6.1.3 在基坑支护结构施工与拆除时,应采取对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不得影晌周围建(构)筑物及邻近市政管线与地下设施等的正常使用功能。 【解读】随着基坑内土体逐层开挖
18、和运离,基坑支护结构坑内一侧处于临空状态,支护结构及坑外土体向坑内位移,极易引起周边邻近建筑物、市政管线及地下设施等不均匀沉降位移、倾斜开裂等。 基坑工程施工及拆除时,应根据环境条件要求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在基坑工程与保护对象之间,采取设置隔断屏障、管线架空保护、预先对邻近建筑物进行基础加固、托换等措施,确保不影响周围建(构)筑物、地下市政管线与设施等的正常使用功能。,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6.9.8 支撑结构爆破拆除前,应对永久结构及周边环境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解读】在软土地区基坑支护工程常采用内支撑结构,形式多样,材质有钢筋混凝土、钢管或型钢。,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建设工程
19、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钢筋混凝土支撑拆除可采用爆破拆除或机械拆除方式。 采用爆破法拆除钢筋混凝土内支撑结构时,爆破孔宜在钢筋混凝土支撑浇筑施工时内插塑料管等预留。 爆破前应先切断支撑与支护结构围檩或主体结构连接的部位,减少爆破对支护结构或主体结构的振动影响。 装药量可按松动爆破要求控制,以减少飞石和粉尘,同时应搭设防护设施,保护永久结构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三)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 第3.1.3、3.3.6、18.4.1、19.1.1为强制性条文 3.1.3 建筑边坡工程 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被保护的建(构)筑物
20、的使用年限。 【解读】建(构)筑物的使用年限按照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的规定如下表: 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3.3.6 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支护结构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弯、抗剪、局部抗压承载力的计算;支护结构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计算; 2、锚杆锚固体的抗拔承载力及锚杆杆体抗拉承载力的计算; 3、支护结构稳定性验算。 【解读】常用的边坡支护结构型式有: 1.重力式挡墙;,2.扶壁式挡墙,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5.格构式锚杆挡墙,3.板肋式锚杆挡墙,4.悬臂式挡墙,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
21、6.土钉墙喷锚护坡,土钉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层加固土坡面。 钢筋网可用68钢筋,网眼宜为150300mm。 砼等级不宜低于C20,喷射砼层厚度宜取80150mm。,18.4.1 岩石边坡开挖施工应采取避免边坡及邻近建(构)筑物震害的工程措施。 【解读】边坡开挖施工中常因爆破施工控制不当对边坡及邻近建(构)筑物产生震害,因此施工时应制定避免边坡及邻近建(构)筑物震害的爆破方案,如可采取控制装药量、预裂爆破、开挖隔震沟等有效减震措施 。爆破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技术论证后方能实施。 19.1.1 边坡塌滑区有重要建(构)筑物的一级边坡工程施工时必须对坡顶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地表裂缝和坡顶建(构)筑物变形进
22、行监测。 【解读】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时风险很大,破坏的后果严重,必须加强监测,以便及时评估边坡工程安全状态。,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四)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201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第4.3.4、9.2.3、9.2.5、9.4.5为强制性条文 4.3.4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解读】 慢速维持荷载法和快速维持荷载法是规范中规定的两种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方法。 慢速维持荷载法每级荷载持载时间至少为2h,快速维持荷载法每级荷载持载时间为1h。 慢速维持荷载法是我国沿用了几十年公认的标准试验
23、方法,是为设计提供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依据的最可信的方法。,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装置示意图,基桩承载力静压试验钢桁架式反力装置,附: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静载试验反力平台,基桩承载力静压试验油压千斤顶,百分表应沿桩 周对称布置,千斤顶 作用合 力中心 应与桩 中心轴 线重合,基准桩和试桩 及压重平台支 墩边之间的中 心距离 4D 且2.0m,荷载沉降 Q-s 曲线,荷载,沉降量,陡降型,缓变型,Qp比例界限荷载 Qy屈服荷载 Qu极限荷载 Qr破坏荷载,Qp Qy Qu Qr,单桩的承载力。由两部分构成,桩周总摩阻力Fs和桩端总阻力Rs。用公式表示为:,式中:fi为桩身在i层处的摩阻力; S
24、i为桩身在i层处的桩身表面积; A0为桩端横截面积; Rz为桩端岩土介质的单位面积的承载力。 加载方法 单桩承载力静载荷试验,常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即逐级加载,每一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再加下一级荷载,直至破坏,然后卸载至零。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Qu值的一半取值。,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9.2.3 高应变检测专用锤击设备应具有稳固的导向装置。重锤应形状对称,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 【解读】本条之所以定为强制性条文,是因为锤击设备的导向和锤体形状直接关系到信号质量与现场试验的安全。 无导向锤的脱钩装置对汽车吊和操作人员缺乏安全保障,且脱钩时会不同程度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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