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法律法规公司法证券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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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荐人考试辅导 法律法规串讲,张俊岩 中国人民大学,证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手册(2010)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 证监会部门规章及交易所的规范性文件,关注内容,证券发行中尽职调查主要内容,上市的实质条件 历史沿革 重要资产 独立性 规范运行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重大债权债务 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董监高及其变化 税务 环境保护 募投项目 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4年7月1日施行;,1999年、2004年两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后重新颁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三),一、公司法概述,公司法串讲,三、有限责任公司,六、董事、监事和高管,二、公司的登记管理,四、股份有限公司,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八、公司财务、会计,公司法串讲,十、公司的解散和清算,九、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十一、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十二、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七、公司债券,1998年12月29日通过,自1999年7月1日施行;,2004年8月28日对个别条款作了修正;,2005年10月27日再次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证券法,1、最低注册资本法定资本制改为缴付折衷资本制,新老公司法的主要区别,2、出资形式与无
3、形资产占比,3、法定资本制改为缴付折衷资本制,4、取消设立股份公司的行政审批程序,1、公司分类:控制公司与被控制公司,一、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分类,2、本公司与分公司,3、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4、国内公司与跨国公司,5、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下的公司,(不定项选择):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需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的人员有: A、发行人的董事 B、发行人的监事 C、发行人的董事会秘书 D、发行人的财务负责人 E、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自然人) F、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自然人) G.、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代表人 H、保荐代表人 I、保荐人(主承销商)的项目协办人 J、发行人律师 K、
4、签字注册会计师,例题,一、 公司法概述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与股东权,1、公司法人财产权及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2、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法律调整,3、对外担保(第16条;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权限),4、股东权益保护(第22条、34条),张三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哪项是不正确的? A成立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而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 B成立一人公司后,张三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张三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张三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
5、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例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某于2008年2月4日书面提出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求,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A张某应当向公司说明目的 B公司可以拒绝向张某提供查阅 C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阅,则应当在3月4日之前书面答复张某并说明理由 D若公司拒绝向张某提供查阅,张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例题:,(多选)下列关于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股东大会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公司法也相应地赋予对此持异议的股东以股份回购请求权 B公司法赋予了股东在出现公司僵局时的司法解散请
6、求权,所以任何股东在公司出现僵局时可以请求解散公司 C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发起人抽逃出资的,相关部门有对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权力。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得抽回股本 D公司法赋予了股东提起撤销董事会决议之诉的权利,例题:,1、登记管辖,二、公司历史沿革:登记管理,2、登记事项,3、设立登记,4、变更登记,5、注销登记,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首次出资额不少于法定最低资本;公司资本制度的变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结构,2、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管人员,3、 监事会,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7、;法人独资);国有独资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凡公司的重大事项,均须由股东会决定。下列有关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构和常设机构 B股东会的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才可召开 C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 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例题:,陈某想自己独资成立公司,于是向律师咨询。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A陈某不能成立一人公司,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有
8、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在2人以上,50人以下 B陈某可以成立一人公司,且可以成立多家一人公司 C陈某成立的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10万元以上,但可以分期缴清 D公司成立后,当陈某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时,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题:,(多选题)新月公司是一家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关于新月公司的定位以及经营管理的一些问题,公司内部的看法不太一致,其中新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 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9、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可以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中兼职,例题:,【单选题】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不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同意的是: A经理由董事会成员兼任 B经理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 C经理的人选 D合并、分立、解散与发行公司债券,例题:,(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
10、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 第三十三条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三)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 第二十七条 董事或者委员的任期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但
11、是,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董事或者委员任期届满,委派方继续委派的,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或者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一)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三)合作企业的解散;(四)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五)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六)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
12、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1、设立方式和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结构,2、创立大会;股东大会,3、董事会;经理,4、监事会,(多选)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公司不能设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对公司在设立时的债务和费用承担相应的责任 C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D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例题:,(多选)下列有关公司特殊事项的表决回避制度不正确
13、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董事会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B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可以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 C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但可以代理其他股东对该项决议进行表决 D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由一名董事兼任公司经理的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时,该名董事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例题:,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 B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副主席 C监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
14、每届最长不得超过3年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监事会,例题:,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组织架构,1、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决议的赔偿责任;表决回避制度;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要求 2、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提名人;独立性的障碍;发表意见及表决方式; 3、股权激励制度: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表决方式;转让限制 4、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多选)东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一家高科技上市公司,其实收股本总额达到人民币10亿元。东方公司的业绩一向很好,但是在2005年5月,由于一项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其巨额亏损,亏损额达到35亿元。关于东方公司
15、的巨额亏损,下列哪些说法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 A东方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东方公司可以动用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 C在盈余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时,东方公司在经过股东会决议后,还可以动用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 D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暂停东方科技的股票上市交易,例题:,近亲属与独立性障碍,(民法通则司法解释)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独立性障碍: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
16、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近亲属与关联关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系办法)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与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一致行动人: (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17、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第15条发审委委员回避制度: 前款所称亲属,是指发审委委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1、股份发行(资本充实原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2、股份转让(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3、股份转让的限制(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管;其他),4、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及例外(143条),公司历史沿革,发起人、首发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 董监高 中小板和创业板董监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收购人 股份公司股票转让及限售期: 股权激励对象 战略投资者 短
18、线交易主体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重大资产重组以资产认购股份 国有股转持后社保基金会持有的境内 上市公司国有股 外资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公司历史沿革,转让限制的例外: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导致股权变动;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不超过1000股的。 股权回购(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及例外143条) 行政处罚:证券法第二百零四条 违反法律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北京某大型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来连续盈利,为了进行更大规模的生产,扩大公司
19、资本,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发行了股票。该公司的下列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将部分票面金额为1元的股票以每股09元的价格发行了1000股 B公司将部分票面金额为1元的股票以每股15元的价格发行了1000股并将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的所得款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益金 C公司发行的部分股票未标明票面金额,但在票面上标明了该部分股票每股所占公司资本的比例 D公司向发起人发行的股票上记载了发起人的姓名,例题:,下列股票转让行为,因违反公司法规定而归于无效的是: A发起人某甲在公司成立后一年后将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他人 B公司监事某乙持有本公司股票1万股,在任职的第三年将其中的3000股转让给他人 C股
20、东某丙仅以背书方式,将其持有的记名股票转让 D股东某丁在咖啡厅将其所持有的不记名股票通过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例题:,某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发起人的股份为1000万股,公开发行的股份为1000万股,公司欲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奖励公司的杰出职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100万股 B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公益金中支出 C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给职工 D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决议经董事会通过后即可开始施行,例题:,(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
21、更登记手续。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日起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股权转让,刘某、张某、赵某和王某四人分别出资5万元、8万元、20万元和4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王某以其所有的房产作为出资。公司成立后运营期间,李某以现金5万
22、元入股,并被公司聘为总经理。一次,法院在对公司财产实施强制执行时查明王某的房产仅值20万元。依我国公司法规定,以下处理正确的是: A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公司成立以后,刘、张、赵、王、李五人对成立前的出资不足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B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王某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赵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D王某以其现有的个人财产补交差额,由刘、张、赵、李四人承担连带责任,例题:,(多选)以下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A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股本总额 B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23、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未缴足公司的注册资本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C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5 D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例题:,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
24、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关于抽逃出资,二、公司历史沿革:公司财务、会计,1、利润分配,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 3、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当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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