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企业所得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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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企业所得税,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是规范和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具有与商品劳务税不同的性质,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一、纳税人( 法人企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
2、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一)居民企业的界定 国际上,居民企业的界定标准有“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等,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多个标准相结合的办法。中国对居民企业的界定,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二)非居民企业的界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
3、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提供劳务的场所;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居民企业:全面纳税,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 设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 (1)来源于境内所得 (2)发生在境外但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没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所得 如何理
4、解有无实际联系?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所得视为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举例说明,甲国(未与中国政府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A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B企业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100万美元,其中勘察业务60万美元,设计业务40万美元。合同签订后A企业派人到中国境内进行工程勘察,勘察结束回甲国进行设计工作。就此项业务A企业应当就总收入100万美元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
5、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答案】C 【例题判断题】我国对跨国纳税人所得的征税管辖权,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管辖权标准。 【答案】,(三)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第三节 税率(熟悉),【解释】外国企业有五种: 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 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三是有机构,境外有联系,税率25%; 四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 五是无机构、我国境内所得,税率10%; 六是无机构、境外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交税。 例如,境外A公司为境内某企业
6、提供业务咨询,咨询方式完全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完成,A公司不需要派人到中国境内,则A公司取得的咨询收入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例题单选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09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09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人总额为( )万元。 A500 B580 C700 D780 【答案】C,以下使用25%税率的企业有 A 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C 在
7、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全面掌握),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收入总额内容 1、一般收入的确认 9项收入的实现时间是重点 2、 特殊收入的确认 分期收款和视同销售是重点 3、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和外部处置的划分是重点 4、相关收入实现的确
8、认 售后回购、以旧换新、折扣、买一赠一(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对应处理),【例题多选题】企业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收入形式包括( )。 A债务的豁免 B股权投资 C劳务 D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E. 应收票据 【答案】BCD,(一)一般收入:,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应税项目,含税的转为不含税) 2.劳务收入。(增值税的或营业税的劳务) 3.转让财产收入。 (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股权、债权) 【新增】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
9、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例如2006年,甲企业用现金出资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乙企业以实物出资8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共同设立A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2009年12月,A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6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600万元。A公司成立后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2009年12月,甲企业将持有的A公司股权以1580万元的价款全部转让给B公司,并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2010年1月完成股权的变更手续(本例中的企业均为居民企业)。,1.甲企业在A公司没有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下转让股权。
10、甲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甲企业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为380万元(15801200),股权转让应纳所得税额为95万元(38025%)。 2.A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后甲企业转让股权。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 2009年12月,A公司将未分配利润600万元向股东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后,甲企业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1580(60060%)1200,股权转让应纳所得税额为5万元(2025%)。,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
11、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新增内容: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案例】如A企业为某上市公司股东,股权投资计税成本为1000万元。2009年1月,该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定,将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A企业转增股本600万元。2009年7月,A企业将该项股权减持转让,获得收入2000万元。 【分析】企业所得税处理时,A企业2009年1月获得转增股本600万元不申报纳税。但应在2009年7月确认转让所得1000万元(20001000),而不是400万元(2000
12、1000600)。,5.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不包括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6.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租金收入;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新增内容: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第一,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
13、的使用权租金收入,可递延确认收入; 第二,可递延确认收入的条件包括两条:(一)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二)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 第三,递延确认收入,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例一:某企业出租房屋,2009年6月25日签订合同,从7月1日生效。租期5年,每年付款一次,付款日期每年7月1日,年租金100万元,如何确定收入,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解析: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因此,付款日期7月1日,应确认租金收入100万元。满足租期是跨年度的,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该公司该项租金收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可递延确认的
14、条件。因此,该租金收入可以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企业2009年计算应纳税所得时,该项租赁收入可确认50万元,另外50万元作为“递延收入”,待以后年度确认。,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解释】总共有三类收入是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 【特别说明】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
15、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3)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例题】某企业2008年12月接受捐赠设备一台,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另支付运输费用0.8万元,该项受赠资产应交企业所得税为( )。 A.3.32万元 B.2.93万元 C.4.03万元 D.4.29万元 【答案】B 会计固定资产:12.5 应纳税所得税额:10+1.7=11.7(万元) 应
16、纳所得税11.725%2.93(万元) 假定接受捐赠的是原材料,应纳所得税不变;可以抵扣的增值税1.7+0.87%=1.76,【例题计算题】2008年2月A企业取得B企业的实物捐赠,双方确认的评估价值100万元,A企业还取得了B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由B企业缴纳。6月份A企业将该批实物资产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50万元。计算A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捐赠收入+资产转让收入)25% =11725%+(150-100)25% =41.75(万元),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
17、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他收入”的有( )。 A.债务重组收入 B.视同销售收入 C.资产溢余收入 D.补贴收入 【答案】ACD 【解析】B选项“视同销售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特殊收入。,(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
18、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难点在于视同销售行为。 (1)视同销售收入必然还要考虑视同销售成本 (2)范围中包括劳务。 (3)税法采用的是法人所得税的模式,因而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销售处理,这种处理与增值税不同。,【例】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将 1 批自制产品以福利形式分给本单位职工。该批商品售价金额(不
19、含增值税)50 000 元,实际成本 40 000 元,增值税税率为 17%。 该项业务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视同销售收入 50 000 元,应计入收入总额;视同销售成本40 000 元,准予在税前扣除。 销项税额=50 00017%=8500(元)。,【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况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 A. 将产品用于市场推广 B. 将设备用于对外赠送 C. 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D. 将自建商品房用于本公司自己经营 【答案】AB,【例题多选题】纳税人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确认所得税收入的有( )。 A将货物用于媒体市场推广 B将商品用于对教育事业的捐赠 C将产品用
20、于奖励本厂职工 D将产品用于本厂办公楼扩建 E将产品用于管理部门使用 【答案】ABC,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注意: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下列哪些需要征税 1.从地方政府借款500万元,需要按期付息,并在5年后还本。 2.企业取得的属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300万元增值税退税款。 3.地方某职能部门要求支付20万元“集资建学费”,依据是县政府的文件。 4.取得了地方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发展、购置固定资产、不需要
21、偿还的财政支持资金400万元。 5.取得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300万元。 答案:2、4征税。3属于乱收费不得扣除,(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8项) 注意: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注意: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国债的转让收益要交税。 2.居民企业之间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
22、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免税收益中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理解:注意不足12个月的投资收益不能免税,而是全额计入收入。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条件很严格。另外,免税内容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例题单选题】下列项目收入中,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B.居民企业之间股息收益 C.债务重组收入 D.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价值 【答案】B,三、扣除原则和范围,(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二)税前扣除的基本范围 成本 费用 税金 损失 其他支出,三、扣除原则和范围:,(三)扣除项目的标准共17
23、项 税法对属于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的某些特定项目,规定了限定条件。对符合限定条件的项目,准予扣除;否则,不得扣除。这个内容特别重要,在各种题型里都是考试重点,一定要熟练掌握。 (原则:通过实际发生数与扣除最高限额比较,就低扣除),【例题单选题】某公司2009年度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万元。经注册会计师审核,“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5万元。该公司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21 B.26 C.30 D.3
24、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银行的利率(52)2005%;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借款利息605%12102.5(万元);超标准3.52.5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5126(万元),三、扣除原则和范围具体解释:,【特别提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能作为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提依据的是( )。 A.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B.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C.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收入 D.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 【答案】A,三、扣除原则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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