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正式版.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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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反垄断法,市场秩序规制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竞争法(Competition Law),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称,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称为“禁止垄断法”。 广义的竞争法是指所有以维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调整与市场相关的所有行业的结构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性竞争法、反垄断法等; 狭义的竞争法仅指反不正当竞争法。 广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垄断,泛指一切与市场竞争规则相违背的行为。狭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在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等商业道德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从狭义上定义不正当竞争行为。
2、,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及构成要件,1、概念: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经营者及具有特殊地位的非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客观行为要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4)客观损害结果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一)市场混淆行为 (二)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的行为 (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 (四)商业贿赂行为 (五)虚假宣传行为 (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七)低价竞销的行为 (八)附条件交易的行为 (九)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十)商业诋毁行为 (十一
3、)串标行为,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一)市场混淆行为第5条,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采用假冒或模仿之类不正当手段,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丑粮液和大白免.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 3、名称混同 4、虚假表示,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同一种服务或类似商品、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 案例 (开心网正式起诉千橡集团不正当竞争.flv),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
4、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1)为知名商品 (2)被仿冒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3)经营者的手段必须是擅自做相同或者近似的使用。 (4)经营者行为能上能引起购买者误认,“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海豚出版社侵犯读者杂志案,读者杂志社,海豚出版社,甘肃省新闻出版局,读者杂志在全国非常畅销。,要求查处,国家外文局所属单位。出版读者精华本,采用读者名称,内容设计、封面的样式和风格也与读者杂志相同。,交涉,近日 ,大连市民张女士陪母亲到医院检查身体,等候中有人塞给她一本小册子,乍一看封面张女士以为是 读者的副刊,待她仔细翻看后才恍然,原
5、来里面宣传的都是某一种抗癌药物。,兰州律师状告“阿里巴巴”虚假宣传案(2006),阿里巴巴雅虎网站,“用户无需登录任何网站,无需知道企业的具体名称,只要在地址栏中输入相关产品、服务或行业,就能弹出企业网站,独占行业王牌位置。”,贺文龙,兰州九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8个名称的阿里巴巴网络实名王牌使用权,2006年将阿里巴巴、雅虎和3721公司3家网站及九天公司告上法庭,名称混同,(1)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以为 是他人的产品。 (2)名称混同构成要件: (A)被冒用的对象是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B)未经许可; (C)导致人们对商品或服务来源误认后果(不要求实际后果),傍名牌,
6、2001年6月,先后28次访问中国的法国著名服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了南京国际服装节。在展厅里,一个高达2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卡丹先生摊开双手,一副困惑和吃惊的样子:“我没有这个公司!”,傍名牌新招奇招,宁波胡某以“香港(红双喜)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香喜”、“喜港”两个商标,其中“香”字和“港”字字体、字型一样,两个“喜”字字体、字型一样,这两个商标一拿到商标注册证后,又将其合并一起的压力锅上使用,就变成了“香喜喜港(香港红双喜)”,达到其“傍”沈阳“红双喜”品牌的目的。据反映,有人正在以香港雅戈尔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
7、,向商标局申请注册“香雅”、“戈尔港”商标。 “海尔”、“红双喜”、“雅戈尔、”“杉杉、”“罗蒙”、“苏泊尔”、“报喜鸟”、“樱花”、等一大批国内驰名、著名商标和知名企业字号已被不法分子在香港恶意注册为企业名称或商标。,浙江宁波的一家企业将驰名商标“苏泊尔”在香港注册了“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然后以“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名义授权宁海一心金属电器有限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收取企业名称使用费。宁海一心金属电器有限公司则在其生产的压力锅产品及包装、装潢上突出使用“苏泊尔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浙江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投资的公司生产的压力锅产
8、品。,虚假表示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绿色农产品,有机产品,假冒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案件 1992年美国鸿利公司来华投资经营餐饮业,冠以“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至今在北京已有20余家连锁店。其“红蓝白”的装饰牌匾,于1999年11月3日在我国获得外观设计专利。1999年4月1日,北京馨燕快餐厅开业,其横幅牌匾打出“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牌匾颜色依次为“红白蓝”三色。1999年6月7日,经鸿利公司请求,北京有关工商部门责令“馨燕快餐厅”将其牌匾上的字样除去。“馨燕快餐厅”仅将“国”、“州”两字除去,改为 “美加牛肉面大
9、王”,“国”、“州”两字在牌匾上的空缺处仍在。为此,鸿利公司遂于2000年5月12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违法行为: (一)未经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伪造名优标志在商品上使用; (二)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但经营者未参加评比,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 (三)虽为组织评比名优的产品,经营者参加了评比,但未被评比为名优产品,却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名优标志; (四)被取消名优产品称号的产品,经营者继续使用名优标志; (五)级别低的名优产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级别高的名优标志; (六)其他伪造或者冒用名优标志的行为。 名优称号、标志的有效期为3至5年,(二)公用企业或
10、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的行为第6条,1、行为主体: (1)公用企业 (2)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2、客观上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 3、主观上故意,以排挤其他的竞争者为目的 4、侵害: (1)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权 (2)消费者对商品的自由选择权,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箱、变压器等用电设备而不得购买其他符合国家标准的用电设备;强行向用户收取用电预付款或用电押金;强制用户购买用电保险或搭售不必要的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电底度费;等等。 (2)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水泵、阀门、水管等;强制用户购买水表或强
11、行要求用户更换智能水表;强制用户购买不必要的“用水卡”;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水底度费。等等。 (3)供气部门:在提供燃气服务是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燃气灶具或者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燃气灶具,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要求的同类商品;强制向用户收取用气底度费。等等。 (4)邮政部门:强制用户接受特快专递服务、礼品服务等;强制搭售明信片、集邮册等消费者不需要的商品;在用户邮寄包裹时,限定用户只能使用其提供的包装物而不得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包装物;等等。 (5)铁路的等公共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铁路延伸服务,如装卸车服务等
12、;强制用户到其指定的售票点购票并收取费用等。等等。,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药草公司:销售名牌香烟时,强行搭售直销品牌香烟;利用与烟草专卖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特殊身份,皆用行政权力强制交易等。 (2)盐业公司:滥用盐业专营权,强行搭售其他商品等。 (3)商业银行:在住房贷款中强制贷款人到其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限定贷款人必须购买其指定的开发商的房屋或汽车等商品。 (4)农村信用合作社:滥用发放农资专项贷款的优势地位,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化肥或其他农业生产资料。 (5)有线电视台:强制他人接受其不必要接受的服务或购买必要的商品;利用电视信号载波及
13、发送的独占地位,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6)石油、石化公司:滥用其批发成品油的独占地位,搭售商品或者实行差别待遇。 (7)殡仪行业: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指定的骨灰盒、使用遗体告别厅等。 (8)新华书店:在发放中小学教材时强行搭售教参等其他图书、音像制品等。 (9)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强制学员购买保险、滥收费用等。,(三)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的行为第7条,1、行为主体政府及所属部门 2、侵害客体经营者的利益 3、客观方面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了限制竞争的行为 (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强制交易的行为 (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14、; (4)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地区封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以政府文件、会议纪要、规定等形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成产的产品会或者只能接受本地企业、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2)以不正当的或者歧视性的质检、准销证、前置审批、加收费用以及所谓“联合执法”等方式,实行歧视性待遇,抬高外地商品进入本地的“门槛”,阻碍外地商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 (3)以拒绝给与行政许可等方式滥用行政权力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案例,某啤酒是国内知名产品,2000年进入某地市场以来,销量直线上升,使当地一个啤酒品牌的
15、市场占有率迅速下降。当地政府为了保护自己的啤酒市场,责令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对前者的各种卫生指标进行检查。检查后,该局同政府主管领导协商后,认定该啤酒为不合格产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检查结果,使该啤酒在这一地区的销量直线下降。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啤酒进行抽查,结果是所有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四)商业贿赂行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有价报偿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等能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商业贿赂经济危害有多大?.flv,主 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经营者
16、,故意、自愿,违反法律规定,秘密给付财物 及其他补偿,包括金钱回扣、 赠送昂贵物品、提供免费服务、 给予不正当利益等。,特征,商业贿赂与附赠区别? 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行业一:医疗药品行业 行业二:零售业 行业三:房地产行业 行业四:保险行业 行业五:旅游行业 行业六:电信行业 行业七:银行业 行业八:教育行业,回扣 :在商品购销中,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回扣 :在商品购销中,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 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
17、一种交易上的优惠。一般情况下,折扣是卖方向买方的一种让利。折扣只发生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能支付给当事人一方的经办人或代理人。 折扣与回扣的区别:a、发生的时间不同:折扣发生在交易当时,而回扣发生在交易完成以后;b、给予的对象不同:折扣只能给予交易对方,而回扣既可以给予交易对方,也可以给予交易对方的经办人或代理人。 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人因为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而得到的报酬。佣金可以由买方给付,也可以由卖方给付,还可以由双方给付。,修车给回扣 司机争上门,郑州市金水区是河南省重要的汽配集散地和汽修集中地。长期以来,郑州市汽修汽配市场价格混乱
18、,表现之一就是:修车厂给前来修车的司机回扣或馈赠高档礼品等。在某些汽车修理厂里竟挂着一件件高档西装,柜台内摆者一块块进口手表。在经三路的一家汽车修理厂,一位开公车的司机修完车后,获赠了一块价值2000多元的进口手表和一条1000多元的高级皮带。这两件东西自然全部开到修车发票里拿到单位报销了。,“潜规则”入乡随俗跨国公司在华行贿,沃尔玛礼品案2003年,云南省前外经贸厅党组书记彭木裕,因其妻收受昆明沃尔玛公司约10万元人民币的“礼物”而被判刑5年。 朗讯风波2004年,美国朗讯公司宣布解雇中国区的4名高管人员,理由是,他们在企业运营中存在内部管理控制不力,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 德普回扣门2
19、005年,美国DPC公司的子公司天津德普,由于贿赂国有医院医生162万美元的现金,而被美国司法部罚款404万美元。 张恩照事件2006年,美国的一家公司把他告到了美国法院,因为他违反了美国海外腐败行为法,收受了竞争对手的100万美元。,72岁谢瑞麟获刑3年,谢氏父子在长达10年非法给付旅游业1.7亿港元回扣一事随之曝光。谢瑞麟珠宝为每名进入其珠宝陈列室的游客,向导游支付30港元的回扣,若有游客消费,则其回扣将上升到50港元。此外,若消费钻石首饰,导游的回扣将高达相关首饰售价的近三成。每辆开往谢瑞麟珠宝店的旅游巴士也有价码:一辆小巴50港元,一辆大巴100港元。回扣金额在数年间不断积累,最终成为
20、1.7亿港元的巨额商业贿赂,涉及200多家旅行社。,雪花啤酒涉嫌亿元商业贿赂,2005-2006年,华润公司为占领重庆啤酒市场,与23个区市县的3000多户终端销售商签订合作协议,通过给付进店入场费、开瓶费(以7分-1元钱回收瓶盖)、附赠现金或物品、向一级批发商“返点”的形式,达到销售“雪花”系列啤酒的目的。 华润公司在与终端销售商签订的协议中,明确约定有“禁止销售重庆啤酒及其他品牌啤酒”等排他性内容,在促销活动申报表中也直接提出要“坚决压制竞争对手” 。 华润公司销售“雪花”、“蓝剑”系列啤酒500多万件,销售金额达1亿多元。,(五)虚假宣传行为 第9条,1、行为主体生产或服务经营者、广告经
21、营者、其他经营者(食品安全法中有关代言人规定) 2、行为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3、行为人客观方面 (1)对商品与服务做欺骗性、误导性的宣传 (2)利用广告、其他宣传方法1(明星代言 名目繁多效果雷人.mp4)2(1) 相关法律规定广告法,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但是在“藏秘排油”的广告中,不但有医学专家,甚至还有各类人士的现身说法,而且夸大了原有的减肥和调节血脂的保健功能。 2005年4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了虚假广告整治方案,明确提出,社会公众人物在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广告中以消费者、患者、专家的身份,向受众推荐商品服务或者介绍
22、商品服务的优点、特点、性能、效果等,如“我用、我吃、我喝”等台词,都属于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2007年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表示,将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案例,1使用十天即可使人增高十公分的“人体增高器”; 2只花二十元“资料费”即可使人一年成为万元户的“技术资料”; 3一次使用即可更换老化皮肤,十次使用即可使人改变客颜的“换肤霜”; 4声称市场上其他儿童浴皂都有刺激性,唯有自己的商品没有副作用; 5用过许多其他商品,只有某某商品才是最好的; 6
23、吃了好多药总不见好,吃了某某药一次就灵之类的广告。,(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案),2、范围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包括:工艺流程、技术秘决、设计图纸、化学配方等;经营信息包括:管理方法、产销策略、资源情报、客户名单等。,1、商业秘密认定标准:,(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2)实用性:为权利人带来实在或潜在经济利益,(3)保密性: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第10条 非法获取、非法使用、违反合 同保密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约 定、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4 项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
24、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揭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却获取、使用或揭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甲旅行社的欧洲部副经理李某,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乙旅行社,并将甲社的欧洲合作伙伴情况、旅游路线设计、报价方案和客户资料等信息带到乙社。乙社原无欧洲业务,自李某加入后欧洲业务猛增,成为甲社的有力竞争对手。 (1)法院如认定乙社和李某侵犯甲社的商业秘密,须审查什么事实? A甲社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从公开渠道不能获得的 B乙社的欧洲客户资料是否有合法来源 C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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