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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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时间5月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基地”组织领导人本拉登已在当天的军事行动中被击毙。随后美国动用航母将拉登葬于北阿拉伯海。,第八章 了解法律制度 自觉遵守法律,法律女神泰美丝的塑像,总是一手握剑,一手端秤,蒙着双眼。蒙着双眼的意思就是:六亲不认,不管你是谁,为了什么,违法者一律制裁。,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居于金字塔顶端的法律文件。它是众法之法,其他各种法律的产生都要以宪法为依据。它又是具有最高效力
2、的法,任何机构、组织以及个人都不得违反,任何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或行为都将归于无效。,宪法主要调整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实质上是人民授予政府权利的契约。 政府的权利都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来自于宪法,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所有政府权力都是有限的) 宪法的核心问题:约束政府权利,保护个人权利。 作为根本大法,宪法就是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和组织方式,来实现对人民权利的制度化保障。,(二)宪法的特征,第一,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 第二,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的一般法律。,(三)宪法的基本原则,就世界
3、各国宪法的共性而言,通常认为宪法原则主要包括人民主权原则(或称主权在民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实行法治是民主宪政的内在要求)和权力制约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四)宪法的产生与发展,(1)资本主义宪法 资本主义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它最早产生于英国、美国和法国。 17世纪的英国宪法是近代宪法的先驱。英国国会于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表明了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在英国的最终确立。英国的宪法由一组自1215年著名的大宪章以来的历史文献构成,另外还有一些所谓宪法惯例,平常人们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但是,一旦
4、违反,马上就会引起轩然大波。这种由历史传统累积构筑起来的宪法谈不上修改,只有潜移默化的演进,变化模式呈现出易经所谓“变而不觉其变”的形态。,一、课程导入:宪法的产生和原则,温莎堡的故事,温莎堡的故事,温莎堡,位于伦敦西北30公里处的泰晤士河畔。这里地势高峻,周围环绕着大片碧绿如茵的绿草地和片片茂密的森林。这座拥有众多巍峨宫殿、风景如画的庞大古堡群,屈指算来,已经有将近1000年的历史了。近几年来,这座童话世界般的“王城”,已经大部分对公众开放,并成为了英国一个著名的旅游胜地。你可以在这里寻觅女往年幼时代的“绿野仙踪”,可以听导游津津有味地讲那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温莎公爵(即爱德华八世)的风流
5、韵事,也可以游览“滑铁卢大厅”和圣乔治教堂。 古堡气势雄伟的大石门外不远,是一片青青草地。这片看来普普通通的绿草地上,近800年前,却上演过一出英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场面。,大 宪 章,大宪章,1215年的大宪章中最为重要的条文是第六十一条,即所谓“安全法”。根据该条的规定,由二十五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这种权力是出自中古时期的一种法律程序,但加之于国王却是史无前例。,英国国王与贵族们签订的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为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 1215年的大宪章确立了
6、一些英国平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亦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的控制。同时它亦改革了法律和司法,和限制了国王及皇室官员的行为。,镂之金石的宪法,1787年美国宪法,“我们,合众国人民,为建立更完善之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务,增进共同福利,并使我们自己和后代得享自由之福,特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本宪法。” 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美国宪法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实际上,这部1787年制定的宪法的主体结构只有三条,即对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作出的规定,这些规定至今保持不变。,美国宪法,美国宪法制定的目的有两个限制政府的权力和保障人民的自由。 三权分立美国国家
7、权力分为三部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联邦体制美国宪法规定美国采用联邦制的国体。联邦政府只拥有在宪法中列举的有限权力,而其余未列明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者人民。,宪法至上美国宪法以及国会通过的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 人人平等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人人都有平等地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各州之间也保持平等地位,原则上任何州都不能获得联邦政府的特殊对待。,美国宪法,有限政府;三权分立;主权在民等。 宪法的根本点: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平衡: 1、地方(州)和中央(联邦)的制衡; 2、联邦政府立法(国会)、行政或执法(总统)和司法(联邦法院的制衡; 3、各地权和社会利益集团的制
8、衡(参议院无论大洲小州,一律只有两个席位;众议院议席按人口的多寡成比例分配。,美国宪法,美国宪法之所以不朽,与制宪者的远见卓识有关,但更重要的是:后来执行、运用宪法的行政、立法部门以及司法部门对宪法的尊重、维护捍卫和阐述更是至关重要。,1919年德国的魏玛宪法最早将社会经济权利写入宪法,是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的一个分界点。 1791年法国宪法是欧洲大陆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2、 旧中国的宪法,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中国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失败。 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 “用人之权,操之君上,而大臣辅弼之,议员不得干预。”“君上调遣全国军队凡一切军事,皆非议员所得干预。”“宣战、讲和、订立
9、条约国交之事,由君上亲裁,不付议院议决。”“皇室经费,应由君上制定常额,自国库提支,议院不得置议。”内政外交大事仍然由君主专制,诠释了所谓“大权统于朝廷”的具体内容!,2、 旧中国的宪法,以孙中山为代表的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通过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的封建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 1912年3月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3、 新中国的宪法,1949年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是一部宪法性的文件,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宪法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975年宪法“文革”十年动乱期间的宪法 1978年宪法我国第
10、三部宪法 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毛泽东与宪法,1961毛在秦皇岛座谈会上:没有宪法的社会最好,中华五千年,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 快。教训是深刻的!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不相信法律,更不信宪法,就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将无产阶级文革大革命进行到底!,刘少奇被革命群众批斗,文革中被批斗的胡耀邦,文革后,胡耀邦曾任中央组织部长,当时各种冤、假、错案的总数约有4千多万人,其中,因反革命罪被判处的人中,有18万4千人遭到错误判决。胡亲自主持平反知识分子冤假错案158万件,全国复查各类
11、问题的案件涉及近500万人,平反纠正了300万名干部冤假错案。,文革时的罪行名称枪毙,现行反革命、历史反革命、女流氓、流氓、坏分子、流氓鸡奸犯、不讲卫生罪、偷看青春罪、搞腐化罪、阶级报复罪、美蒋特务、偷听敌台 。,教学内容,我国宪法的几次修改,1、1979年、1980年我国对宪法进行了两次小修改: (1)1979年修宪主要修改了三处: 在县以上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 将直接选举由乡一级扩大到县一级,实行县乡两级人大直选; 将上下级检察院的关系从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 (2)1980年修宪主要取消了“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是邓小平提出的。,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1)1988年修
12、宪修改了两处: 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1993年修宪改动较多,如: 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 删掉原来的“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 把原来规定的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 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大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等。,(3)1999年修宪主要修改了6个方面:,把邓小平理论写入宪法序言,溶进四项基本原则中; 在宪法第5条增加一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实行多元化; 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1993年修改基础上又进一步修改,在实行
13、承包经营为基础后加了一个“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新特点; 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性质原来是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现在改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反革命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4)2004年宪法修改,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 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 完善对私有制保护的规定。 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提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规定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等。,总结,宪法是民主的产物,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 宪法是一种精神、一种价值,一种民族的共识。它对国家经济发展
14、起推动、促进作用。 宪法产生后,在理念上、观念上,主要是对公权力的限制。限制公共权力是为了保障人权。 宪政保障了每个人有机会参与到跟我们都有关的政治生活中,使国家能获得真正的狼嚎的社会秩序。,二、我国的国家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1.国体即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特征:(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2)工人阶级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力量;(3)工农联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基础;(4)爱国统一战线是人
15、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特征。,(1)政体的涵义 政体即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管理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 (3)三权分立制度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三)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长期存在和发展。”从而使这一制度为我国根本大法所确认,成为我国民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
16、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处理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国家生活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地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通气、协商,这已形成制度 。,中国各民主党派:,1、民革: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2、民盟:中国民主同盟 3、民建:中国民主建国会 4、民进:中国民主促进会 5、农工:中国农工民主党 6、致公:中国致公党 7、九三:九三学社 8、台盟: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我国人民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 人民政协的组成: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政
17、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人民政协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人民政协的议事原则是:民主协商,(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制度。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 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性: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由该区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组成;特别行政区原有的法律
18、基本不变等等。,(五)基本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在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2002年8月18日深夜,陕西延安市毗圪堵村村民张某和妻子李某在家看“黄碟”,之后张某被突然闯入的民警带走。10月21日,张某被延安市宝塔公安分局刑事拘留。这就是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的“夫妻家中看黄碟”事件。11月5日,张某被取保候审,12月5日,张某被解除取保候审,宝塔公安分局也撤销了此案 。,夫妻家中看“黄碟” 民警上门执法发生争执动老
19、拳,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是: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权益,使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参与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一)平等权 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禁止差别对待(司法平等、民族平等、男女平等)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
20、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三)政治自由权 言论自由; 出版自由; 结社自由;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行使限度: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四)批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一)人身自由:公民的人身(包括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 (二)公民的人格尊严(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
21、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有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三)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任何机关、团体、自主或者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随意侵入、搜查或者查封公民的住宅。,(四)公民的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五)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一)劳动权 (二)休息权 (三)财产所有权 (四)物质
22、帮助权,宪法司法化-第一案,1990年,山东省某市中学生齐玉苓参加中专考试,被一学校录取为委培生。但是,齐所在的中学却将录取通知书送给了与齐同一届的另一名学生陈某。陈即以齐的名义读完中专,被分配到金融单位工作,其人事档案中也一直使用齐某的姓名。 1999年1月19日,齐某以陈某和她的父亲以及原所在学校等数家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 这起看似简单的民事案件,却给司法机关提出了一个难题:侵犯姓名权问题在民法通则中有详细的规定,而受教育权属于公民的宪法权利,而不是民事权利。但是,我国各级审判机关在审理具体案件时,惯例是不能直接引用宪法。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于2
23、001年8月13日作出2001法释25号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害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指出“陈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依据宪法所享有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损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8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据此终审判决齐玉苓胜诉!齐玉苓获得直接、间接及精神赔偿近10万元。,(五)文化教育权 1、文化活动方面的权利 2、教育方面的权利,特定主体的权利,(一)保障妇女的权利 (二)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 (三)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四)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成长 (五)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24、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 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四、 我国的国家机构,(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组织活动原则 国家机构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互有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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