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资源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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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讲教师:潘莹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第八章 资源税法,第一节 资源税,一、资源税的概述 (一)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资源开发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和自用所开采资源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二)国家开征资源税的主要目的 1.通过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之间开展公平竞争; 2.通过征收资源税,可促进国有资源的合理开采,节约使用,有效配置; 3.为国家增加一定的财政收入。,资源税的特点,对特定资源课税,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实行从量定额源泉课税,资源税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源形势的变化,这种从量计征的模式近年来屡受诟病,因为其没有考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浪费和对环境
2、的破坏成本,也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 中央决定,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二、资源税的基本法律内容 (一)征税范围,征税 范围,特别注意:税法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的征税规定。,(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三)资源税的税率 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的方法征收,见下表: 资源税税目税额表,三、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二
3、)资源税的课税数量 1.确定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 (1)销售数量(纳税人开采或销售应税产品销售的) (2)自用数量(纳税人开采或销售应税产品自用的) (3)收购数量(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应税产品) 2.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办法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3.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煤炭,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折算,作为课税数量。 【例1】某矿务局某年7月销售原煤400000吨;销售以自产原煤加工的选煤20000吨,选煤与原煤的折算比为1:1.25,原煤单位税额每吨4元。该
4、矿务局本月应纳多少资源税? 解:该矿务局本月应纳资源税额 =(400000+200001.25)4=1700000(元),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4.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以此作为课税数量。 【例2】某铜矿8月份销售铜矿石10万吨,移送入选铜精矿3万吨,选矿比15%,该矿山铜矿的单位税额为5元/吨。该铜矿8月应纳多少资源税? 解:该铜矿本月应纳资源税额 =销售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自用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105+315%5 150(万元),5.纳税人以自产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按固体盐税额征税,以加工的固体盐数
5、量为课税数量(销售量)。外购的液体盐加工的,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扣除。 【例3】某盐场9月份以自产液体盐加工固体盐5千吨,销售4千吨;以外购液体盐2千吨加工加工固体盐1千吨,全部对外销售;外购液体盐已纳税额1万元。该盐场固体盐单位税额为30元/吨,试计算其9月应纳资源税税额。 解:该盐场本月应纳资源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可以抵扣的已纳税额 (4000+1000)30-10000140000(元),【例4】某矿山生产铁矿石,同时开采伴生矿锰矿石,9月份共销售铁矿石原矿5万吨,销售锰矿石原矿5千吨,该矿山适用单位税额铁矿石原矿为15元/吨,锰矿石原矿为8元/吨。计算该矿山在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
6、产品或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情况下应纳资源税税额。 解:该矿山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9月应纳资源税额 销售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5000015+50008790000(元) 如该矿山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应从高适用税额,9月应纳资源税额销售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50000+5000)15825000(元),四、 税收优惠,(一)开采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例5】某油田8月份生产原油80万吨,其中销售30万吨,移送下属炼油厂20万吨加工提炼,5000吨用于修井。此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60万立方米,销售50万立方米。该油田适用单位税额为原油25元/吨,天然气10元/千立
7、方米。该油田8月应纳多少资源税。 解: (1)修井用原油免税 (2)原油应纳税额3025+20251250(万元) (3)天然气应纳税额50010100000.5(万元) (4)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额1250+0.51250.5(万元),(二)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级政府决定减或免。 (三) 2002年4月1日起,冶金联合企业矿山铁矿石资源税: 按40%征收。2007年开始减按60%征收。 【例6】某冶金矿山2008年2月份销售铁矿石原矿2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2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铁矿按规定适用10元/吨的单位税额。计算该矿山应纳资源税额。 解:外销铁矿
8、石原矿的应纳资源税额 =200001060%=120000(元) 入选精矿的应纳资源税额 =200020%1060%=60000(元) 合计应纳资源税额=120000+60000= 180000(元),(四) 2007年2月1日起,北方海盐15元/吨;南方海盐原盐、湖盐原盐、井矿盐减按10元/吨;液体盐减按2元/吨。 (五)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一、纳税环节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直接销售销售环节。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移送使用环节。 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收购环节(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五、 资源税的申报与缴纳,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采取分
9、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他规定看书吧!,三、纳税期限,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纳(应缴)税额的多少,分别核定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者1个月。,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四、纳税地点,一般应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生产所在地缴纳,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
10、务机关缴纳。,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概述 (一)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城镇占用国家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使用面积定额征收的一种税。,开征意义 1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节约使用。 2调节土地级差收入,鼓励公平竞争 3筹集地方财政资金,完善和健全地方税体系,(一)征税对象和范围,征收对象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征收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纳税人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基本内容,(不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例7】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11、纳税人的有( )。 A县城的中外合资工业企业 B城市郊区的外资百货公司 C工矿区的杂货店 D农村山区的小卖部 【答案】ABC 【解析】2007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人员都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区域不包括农村。,(三)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定额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l.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l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l2元。 单位:元/平方米,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一)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例8】纳税人实
12、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并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以此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做调整。,(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与税收优惠合并掌握),(三)税收优惠,1.法定免缴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2.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例9】下列各项中,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直接规定的免税项目是( )。 A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B宗教寺庙自
13、用的土地 C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D个人办的医院、托儿所和幼儿园用地 【答案】B,【例题10】下列各项中,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B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用地 C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D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 【答案】ABC 【例11】某公司与政府机关共同使用一栋共有土地使用权的建筑物。该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物面积10000平方米(公司与机关的占用比例为4:1),该公司所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每平方米5元。该公司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A0元 B200
14、0元 C8000元 D10000元 【答案】C 【解析】该公司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对纳税单位可按其占用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0004/(4+1)5=8000元,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签发房屋权属证书次月起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房产次月起 (二)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三)纳税地点 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例12】纳税人新征用耕地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自批准征
15、用之日起满3个月 B.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6个月 C.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 D.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2年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例13】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土地,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 ) 【答案】 【解析】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土地,其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一、定义: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一次性
16、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三、征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是一切用于建房和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四、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五、税率 耕地占用税根据不同地区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实行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五、减免税,(一)下列经批准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1.炸药库用地; 2.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用地。 3.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可按规定税额减半征收。 (二
17、)减征或免征耕地 1.部队军事设施用地 2.铁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和停机坪用地;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地耕地面积(平方米)适用单位税额 【例14】 某县级市土地管理部门某月批准下列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面积情况如下:某企业扩建厂房占用耕地10亩;某全日制中学建教学楼、运动场占用耕地30亩;公路部门拓宽公路占用耕地50亩;50户农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8亩。该市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为4元/平方米;该市所属省的平均税额为4.5元/平方米,公路用地税额为1.5元/平方米。 (一亩等于666.67平方米)。计算个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纳耕地占用税 =10* 666.67*4+50* 666.6
18、7*1.5+ 8* 666.67*4*50% =87333.77(元),七、征收管理,耕地占用税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并于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时一次性征收,以后不再征收。,第四节 土地增值税,一、土地增值税概述 (一)概念: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土地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二)意义: 1.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交易行为的宏观调控。 2.抑制土地炒买炒卖,保障国家土地收益。 3.规范国家参与土地增值税收益的分配方式,增加财政收入。,(三)土地增值税的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 2.征税面较广。 3.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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