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与处理.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故分析与处理.ppt(4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事故分析与处理,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目标和最终目标: 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及危害,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产稳定进行。,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的定义。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重大危险源 事故: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着尽量避免交叉的原则,综合事故性质分类和行业分类,考虑事故起因,可将事故隐患归纳为21类: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露、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煤与瓦斯突出、公路设施伤害、铁路设施伤害、铁路车辆伤害、水上运输伤害、港口码头伤害、空中运输伤
2、害、航空港伤害和其他类隐患等。,危险:系统中存在导致发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过了人们的承受程度。用危险度表示其程度。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用生产系统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 即: R=f(F,C) R危险度 F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C 发生事故的严重性 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重大危险源定义: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3、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安全生产管理: 针对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通过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生产生产过程是安全的,包括人与物; 安全生产管理如何实现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一般事故 物质遭受损失的事故,一、事故分类 事故是以人体为主,在与能量系统有关的系列上,突然发生的与人的希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一般分为三类(一般意义上的分类),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设施设备损坏或
4、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生产(设备)事故、水上交通事故、渔业生产事故、农机事故、铁路路外事故、铁路路内事故、航空事故、山林火灾事故等。,1、一般可以把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 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质量安全 事故,环境污染事故,职业危害事故,其它安全事故等; 非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盗窃事故,人为破坏事故,其它 事故等。 2、按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由于人们违背自然规律、违反法令、法规、条 例、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
5、故。 非责任事故: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原 因造成的事故。 3、按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非伤亡事故:只造成生产中断、设备损坏或损失的事故。,3、按监管行业不同分类: 3.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 3.2火灾事故 3.3道路交通事故 3.4水上交通事故 3.5铁路交通事故 3.6民航飞行事故 3.7农业机械事故 3.8渔业船舶事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是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 生产,综合协调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民 航飞行、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生产。每个行业对事故 都有详细的分类。,三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按事故类别分为20类。,(1)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 (5)触电;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 (10)坍塌;,(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1)物体打击事故,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
7、2)车辆伤害事故,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事故,是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事故,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事故,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事故,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
8、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8)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事故,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事故,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1)冒顶、片帮事故; (12)透水事故; (13)放炮事故,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4)火药爆炸事故,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5)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9、 (16)锅炉爆炸事故; (17)容器爆炸事故; (18)其他爆炸(如面粉厂中的面粉爆炸)事故; (19)中毒和窒息事故; (20)其他伤害事故。,按伤害程度分: 1、轻伤事故: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四、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
10、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五、火灾事故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 火灾。 1、特大火灾: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者重伤2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合计20人以上,或者受灾50户以上,或者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合计10人以上,或者受灾30户以上,或者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
11、上。 3、一般火灾:构不成重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六、特别重大事故,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 1989第34号)中对特别重大事故定义如下: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 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 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其以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 事故
12、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人员伤害程度判定及经济损失统计,(一)人员伤害程度判定 三个标准: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1、死亡:当场死亡或负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 2、轻伤: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不到105日,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3、重伤。,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一、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二、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三、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
13、、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 四、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五、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六、手部伤害: 1、大姆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七、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八、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九、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基
14、层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二)经济损失统计,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规定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包括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善后处理费用、财产损失价值等。 1.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1.2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 事故
15、罚款和赔偿费用 1.3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2、间接经济损失: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它损失的价值。 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2.1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2.2 工作损失价值 2.3 资源损失价值 2.4 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2.5 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见附录) 2.6 其它损失费用,3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4、经济损失评价指标 千人经济损失率 百万元产值经济损失率 5、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一般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事故。 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但小于10万元的事故。 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
16、万元(含10万元)但小于100万元的事故。 特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事故。,第二节 事故特性及预防对策,一、事故成因,事故 人、物、环境、管理,直接原因,主要原因,间接原因,人 的 原 因,技 术 原 因,教 育 原 因,身 体 原 因,精 神 原 因,管 理 原 因,环 境 原 因,物 的 原 因,二、事故模式,事 故 模 式,事故成因连锁,起因、爆发、补救、后果,轨迹交叉事故,多米诺骨牌效应,能量不正常转移,综合事故模式,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 管理因素(空间和时间的调度),社会环境和管理、人为失误、不安全 动作和不安全状态、意外事件、伤亡,能量传递
17、失控引发事故,直接原因(人、物、环境)、 间接原因(管理缺陷)基础原因、 偶然事件触发,三、事故特性,1、事故的因果性 2、事故的偶然性与必然性 3、事故的潜伏性 4、事故的可预防性 5、事故与伤亡事故的关系,四、事故预防对策,第三节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一、事故报告 二、事故的应急救援、现场保护 三、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 四、事故性质认定 五、事故责任分析 六、总结事故教训 七、制定整改措施 八、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九、事故善后处理 十、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一、事故报告的规定,事故报告的规定: 现场人员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抢救,报告当地安监部门 安监部门立即上报 不得隐瞒
18、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事故快报的规定:,范围:死亡、影响重大、未遂; (死1伤10涉险50疏散100,影响重大) 时限:一般(24h);重大(12h); 特大(6h); 内容:事故单位情况;事故情况;事故抢救情况; 方式:逐级上报: 10人以下:网络(传真) 10人以上:网络(传真)+电话,事故报告的内容: 背景信息。 事故描述。 事故原因 事故教训及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事故现场抢救与保护 三、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程序 组成事故调查组; 进行现场勘察处理;人员调查询问、事故鉴定、模拟试验 事故有关物证的收集;
19、事故事实材料的收集; 事故证人材料的收集 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事故图(表)的绘制; 事故原因的分析; 事故调查报告编写; 事故调查结案归档。,2、事故调查组织 调查组成员组成 部门:安监、公安、监察、工会等相关、有关部门: 成员:有专长;与事故无直接利害关系。 调查组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及直接损失情况; 确定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建议; 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3、事故调查取证 事故现场处理 事故有关物证的收集 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事故人证材料收集 事故现场摄影及事故现场图绘制事故现场摄影、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示意图、流程图、受害
20、者位置图,事故原因分析 对一起事故的原因详细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直接原因: 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又称一次原因。是在时间上最接近事故发生的原因,通常分为人的原因和物的原因两类。 间接原因:使事故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通常为技术、设计上的缺陷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直接原因: 物的不安全状态,共4类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施、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 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 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4)生产 (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二、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共
21、13类: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 (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放置不当。 (6)冒险进人危险场所。 (7)攀、坐在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或停留。 (9)在机器运转状态下进行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违章作业。 (10)注意力不集中。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所中,不按规定使用或佩戴。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置不当。,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流程、
22、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缺陷。 (2)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安全检查不及时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分析事故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 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四、事故性质的认定 事故性质的认定: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五、事故责任分析 1、确定事故责任者 (1)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23、 (2)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一定责任) (3)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一、事故责任分类 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 主要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 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主要责任的情况: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领导责任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
24、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未进行“三同时”造成伤亡事故的。,六、总结事故教训 是否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是否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是否制定了合理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执行是否到位; 安全培训教育和宣传及贯彻是否到位,职工的安全意识是否到位; 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是否到位; 企业负责人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是否存在官僚和腐败
25、现象,因而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是否落实了有关“三同时”的要求; 是否有合理有效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制定整改措施 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安全管理整改措施 安全培训和教育 八、撰写事故报告 九、事故善后处理 十、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 (3)公正、公开的原则 (4)分级分类调查处理的原则(34、75号令),贯彻34号令的通知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内容:,1. 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3. 事故调查组织情况、调查组组成和签名名单; 4.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或地点的基本情况; 5. 事故发生经过; 6.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认定依据; 7. 事故的性质; 8. 责任认定依据以及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9. 事故教训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10. 调查组成员对调查报告的不同意见; 11. 报送事故调查报告超出原则规定时限的说明; 12. 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178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