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加发2011270号2012285号政策宣章节.ppt
《署加发2011270号2012285号政策宣章节.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署加发2011270号2012285号政策宣章节.ppt(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署加发署加发【20112011】270270号、号、 【20122012】285285号的政策宣讲号的政策宣讲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内内 容容 提提 要要 一、区外加工贸易优惠措施 二、特殊区域内的便利措施 三、保税监管场所的优惠政策 区外加工贸易优惠措施 w 一、支持来料加工厂不停产转型 w 1、定义:指来料加工厂不停产转型为独立法人 企业,主要是广东地区 w 2、依据: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加工贸易企业搬 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署加发20095号) w 3、规定内容:a、剩余料件;b、不作价设备; c、企业管理类别;d、转型企业双号并存 区外加工贸易优惠措施 w 二、促进加工贸易内
2、销便利化 w 1、定义: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和资信良好、 内销保税料件及其制成品数额较大的非联网监 管企业(B类及以上企业),经海关审核批准 ,可以选用保税加工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模式 w 2、具体操作手续,南京海关2011年第5号、第9 号公告 区外加工贸易优惠措施 w 三、简化外发加工审批手续,促进产 业链延伸与增值 w 1、优惠措施:a、减风险担保金; b、免风险担保金; w 2、具体操作手续:南京海关2011年第6号 公告 区外加工贸易优惠措施 w 四、积极探索建设“三方联网”加 工贸易综合管理模式 w 这是研究利用电子口岸平台,实现商 务、海关、企业之间加工贸易合同申请、 审批、备案
3、、核销的全程计算机联网。这 里面涉及的内容较复杂,只有一海关进行 部分功能的尝试,大部分仍处于探索阶段 。 区外加工贸易优惠措施 w 五、支持开展服务外包试点,推动国际 服务外包业发展 w 1、范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财税200963号 w 2、优惠政策:进口货物纳入保税监管 w 3、具体规定:署加发2010267号 特殊区域内的便利措施 一、放宽综合保税区外发加工期限 w 对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区内企业委托区外企 业开展加工的,其加工期限可由综保区主管海 关参照合同期限予以核定。 w 1、外发加工范围:模具、原材料、半成品 w 2、原规定: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
4、暂行办法的决定( 署令191号)第二十九条:区内企业需要将模具 、原材料、半成品等运往区外进行加工的,委 托区外企业加工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w 3、注意点:与出口加工区的区别在于外发加工 范围不同,出加区的原材料是不可外发加工 特殊区域内的便利措 二、统一区内产品出区检测业务管理 w 对从区内进入国内检测的产品,在确保有效监管的前提 下,经主管海关批准,可由区内企业统一通过特殊区域 辅助管理平台进行卡口登记出入区管理,并比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署令第191号) 第二十五条规定办理申报手续。 w 1、总的要求:a、出入区卡口登记、b、分送集报,具 体做法参照南京海关(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署加发 2011270 2012285 政策 章节
链接地址:https://www.31doc.com/p-3191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