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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2019,沅江市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培训班 2013年7月29日,8/8/2019,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汪洋讲话精神,5月16日上午10时,国务院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汪洋指出,我国旅游消费已进入大众化的发展阶段,越来越多居民出国旅游,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欢迎。同时部分游客的素质和修养还不高,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旅游景区乱刻字、过马路时闯红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也常常遭到非议,有损国人形象,影响比较恶劣。应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推动我国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汪洋指出,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6000美元,
2、居民旅游意愿显著增强,旅游业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发展前景极其广阔。我们要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快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8/8/2019,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汪洋讲话精神,促进旅游消费稳定增长,为扩大内需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要优先满足城乡居民度假休闲的基本需求,加快开发一批海洋旅游、文化旅游、森林旅游、运动健身旅游等大众化度假休闲产品,建设一批适合老年人、青少年和家庭出游的度假休闲产品。积极发展专项旅游,培育一批游客容量大、社会效益好的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自驾车旅游等旅游消费
3、新热点。着力提升观光旅游水平,重点发展都市观光、乡村观光,建设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精品景区。要深入贯彻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制定鼓励居民旅游休闲消费的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国家旅游形象推广战略。地方政府要深入挖掘和培育地方文化特色,完善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加快旅游小城镇建设,提升旅游目的地发展水平。,8/8/2019,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汪洋讲话精神,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提高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我国旅游业的总体规模已经不小,关键是优化结构、提高效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走质量型、效益型的旅游发展之路。要进一步推进旅游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增强旅
4、游业的综合带动能力。以旅游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旅游消费、生产、经营、管理的效率。强化旅游资源保护,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维护资源的区域整体性、文化代表性和地域特殊性。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大力提倡和开展生态旅游、低碳旅游。支持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化、品牌化发展,加快“走出去”步伐,拓展境外市场,提升旅游企业的整体实力。支持中小旅游企业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自主创业、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8/8/2019,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汪洋讲话精神,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构建有利于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开放是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坚持市场配置旅游资源的基本方向,放宽市场准入,减少行政
5、审批,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旅游业。支持地方政府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理顺旅游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支持旅游业发展的合力。支持旅游行业组织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和转型升级。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对外开放的新方式、新领域。加强和改善国际旅游合作,提高出入境旅游的便利化水平。认真落实和完善惠及港澳和对台旅游政策,全面深化两岸四地旅游交流和产业合作。,8/8/2019,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汪洋讲话精神,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不断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游客满意不满意,是评价旅游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是旅游部门和各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要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价格管理,遏制部分
6、景区门票涨价过快的趋势。加强导游从业管理,规范和监督导游执业行为,强化旅行社责任,保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完善旅游服务质量测评指标体系。加强旅游安全管理,特别是旅游交通安全管理,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建立旅游违法行为查处信息共享机制,对需要跨部门、跨地区联合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督办。全面推动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者诚信信息发布等制度,提高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8/8/2019,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汪洋讲话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的旅游方式,提高游客的文明水平 我国旅游消费已进入大众化的发展阶段,越来越多居民出国旅游,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欢迎。同时也要
7、看到,部分游客的素质和修养还不高,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旅游景区乱刻字、过马路时闯红灯、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常常遭到媒体的非议,有损国人形象,影响比较恶劣。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树立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的共同责任。旅游法对旅游者的文明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不文明行为作出了禁止规定。有关方面要在宣传、贯彻、实施旅游法的过程中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引导旅游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注意公众场合特别是涉外场合的言谈举止,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做一名中华文明的传播者和中国形象的展示者。,解读旅游法,2019年7月29日,旅游法四大亮点
8、 以人为本 保护旅游者权力 旅游者的权利问题是旅游法作为国家综合性大法的根基,是旅游法中的权利主体,更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集中体现。 民事规范和行政规范并重 本法按照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并细化旅游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健全统一的旅游服务标准和诚信、公平、有序参与竞争的市场规则,着力解决旅游资源及其经营管理中的部门、行业和地区分割问题,力争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和监管、行业组织自律以及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有机统一。,8/8/2019,符合产业特征和发展需要的综合性法律 本法整合了旅游产业各要素和旅游活动全链条,构建了政府统筹、部门负责、有分有合的旅游综合协调、市场监督、投诉处理等制度,涵盖
9、了促进(经济法)、管理(行政法)和民事(合同)三方面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 依法治旅 旅游休闲权益更好保障 旅游法出台,中国旅游业将全面进入有法可依、依法治旅的新时代,中国国民旅游休闲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第一部分:立法背景,30年的立法进程,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业发展的转型,旅游业法律规范的滞后,一、30年的立法进程,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开始实施,为了这部旅游法,我们已经酝酿了30年的时间。在1982年的时候,国务院相关部门就准备起草一部旅游的相关法律,但因为种种原因终止。在1988年的时候,也有旅游立法这样一个想法,甚至已经列入到了当年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则,但是那个时候
10、,我们国家的旅游业刚刚起步,对于旅游法制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很多问题,要么是没有认识,要么是认识还不统一,因此这个问题就一直没有正式列入到日程中去。,一、30年的立法进程,1990年再探讨了这个旅游法的出台,但因为当时我们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体制发生变化,很多问题无法解决,又搁置了。,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在这酝酿的30年过程中,中国旅游业经历了一个让人惊诧,甚至是目瞪口呆的发展。2012年中国旅游业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旅游业总收入约2.57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国内旅游达到30亿人次,同比增长13.6%,国内旅游收入约2.3万亿元,同比增长19.1%。出境旅游超过8000万
11、人次,同比增长16.7%。入境旅游1.32亿人次,下降2.23%,2013年全国旅游业发展的预期目标为旅游总收入2.85万亿元,增长11。旅游外汇收入485亿美元。,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单位:亿人次,单位:万亿元,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单位:亿人次,单位:亿美元,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单位:亿人次,单位:亿美元,二、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国内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9%左右,在2012年,城乡居民旅游消费需求蓬勃发展,旅游业在扩大内需方面贡献很大。目前乡村旅游成为国内旅游主战场和居民消费重要领域,年接待游客7.2亿人次。红色旅游发展再上新台阶,年接待游客6亿人次,增长15。假日旅游持续火爆,中秋国
12、庆长假接待游客增长41,收入增长44。国内旅游消费占居民消费总量达9左右。新增旅游直接就业约50万人。,三、旅游业发展的转型,旅游业发展方式也发生着转变,智慧旅游试点城市新增15个,智慧旅游新业态蓬勃涌现,生态旅游、森林旅游日渐深入百姓生活。此外,各地旅游协调推进,中西部地区旅游业增速继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北老工业基地及资源枯竭型城市旅游业成为转型发展重要动力。,智慧旅游,森林旅游,生态旅游,四、旅游法律规范的滞后,但与高速发展的旅游行业相对比,我国一直没有一个针对旅游业的基本法,以前实施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出国人员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已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市场的规范急需有一部层次更高的法律来进行
13、调控,旅游市场中的一些市场秩序混乱问题悬而未决,游客满意水平仍然不高。旅游法出台将解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实际工作中“无法可依”的难题,依法治旅,市场秩序有望更加规范。由此,三年前,旅游法才开始正式起草、酝酿,然后制定,直到今天的出台,所以也有人开玩笑地说,这是起了一个大早,却赶了一个大晚。,立法进程,第二部分:新法亮点,突出“旅游者”,景区纳入规范范围,明确旅行社资质要求,落实旅游规划,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明确政府义务,旅游法一共分为10章,共112条,包括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 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 责任和附则。此次旅游法的基调是以
14、人为本,突出以旅游者为本。,一、突出“旅游者”,旅游法在平衡旅游经营者、旅游者、政府,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上,突出以人为本,在政府公共服务、旅游经营规则、民事行为规范、各方旅游安全保障义务、旅游纠纷解决等方面,有多项加强旅游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下面我们还看看是怎么突出旅游者的。,一、突出“旅游者”,1、旅游者的界定扩大,将自助游者首次纳入。 以往的旅游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所保护的客人都是团队游客,这次旅游法把散客保护纳入 进来。近年旅游业调查数据显示,中国 公民境内旅游市场中只有8%的游客跟 团出游,其余92%的游客都选择了自助 游,而且这一比例还在扩大。,一、突出“旅游者”,现在旅游法在继续保
15、护团队游客权益的基础上,还非常关注保护散客游者权利。比如明确政府有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发生突发事件救助的义务,还有旅行社的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等义务。例旅游法70条规定,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但安全告知的内容和范围、程度需要界定到何种地步,可能需要相应配套文件细化。,一、突出“旅游者”,2、禁止以“零负团费”诱骗旅客。 【案例】“900元昆明、大理、丽江双飞六日游,只有3个购物点,绝不强迫消费。”面对诱人的广告,浙江的张某立即就报了名,为了保险起见,他还与旅行社签订了合同。然而,当飞机落地昆明,一切都变了样。旅行
16、团坐着大巴车赶到丽江,风景还没看到,又被拉回了昆明,购物行程也由此拉开序幕。螺旋藻、银器、翡翠玉器、茶叶店、精油店合同上白纸黑字的“3个购物点”却变成了10多个。导游还约谈了几位不买的游客:“你们怎么能这样?还有一些购物点,你们不买东西,就别想回去!”就这样,6日游变成了6日购,全团26人消费总额超过20万元。,一、突出“旅游者”,【解读】餐饮标准被降低、旅游项目被擅自增减、购买的商品“以次充好”、入住酒店被降标准、被导游强迫带去购物点等都是“零负团费”陷阱,严重损害了旅游者权益。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诱导、欺骗旅游者,通过强制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从中获取回扣等弥补经营成本,牟取不正当利益。“零
17、负团费”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而且旅行社以低价揽客后大肆宰客,严重侵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一、突出“旅游者”,规范旅游市场,对于零负团费等现象需要坚决的制止。对此,旅游法35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一、突出“旅游者”,同时,对于旅行社违反了前述35条规定,也规定了承担较重的法律责任: 1、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2、旅游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旅
18、行社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一、突出“旅游者”,但值得注意的是:前述35条规定 不允许旅行社指定购物,但又说明如 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安排,“那么指定 购物和合同中协商一致的约定到底 如何界定”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的界定, 否则不但容易起争议,还将给旅行社 留下较大的操作空间。,一、突出“旅游者”,【案例】三亚导游门事件 郑先生称,2012年1月18日
19、,自己一家三口花了8000多元在三亚旅游,但却遭遇了导游宰客的经历,当地导游要求追加1000 元的自费项目,还因为不交钱没有拿到酒店房 间钥匙,而且导游没有按照行程预定的线路游 览,而是强迫游客自费去导游安排的景点,郑 先生将这一过程拍成视频,记录了当时导游要 求追加收钱、游客下车抗议、导游退团费和导 游强迫游客参观景点的现场情况。,一、突出“旅游者”,根据济南电视台公布的视频,郑先生称导游要求游客每人追加1000元,当时车上的32人中17人交了钱,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15人没交,而随后的事情让他感到意外。“吃完饭在酒店里,交了钱的游客,导游就给他钥匙,没交钱的就不给。导游说,你们再想想,不交钱
20、我们就不给钥匙。”郑先生说,当晚,15名游客在大厅里待了三四个小时。 而导游杨敏此前曾对当地记者解释称,该散客团的地接费仅有680元,包含五天的吃住行和景点费用,原来的费用肯定不够,1000元是旅行费用的补充,如果游客不缴费,自己还要倒贴每位游客几百元。,一、突出“旅游者”,处理结果:后来,海南旅游委已经就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海南导游宰客”一事作出调查处理,导游杨敏在接待团队过程中,以不缴纳自理景点费用就不给房卡胁迫游客消费,决定对导游杨敏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一、突出“旅游者”,有的旅行社不向导游、地接社支付服务、接待费用,甚至要求导游交费“买团”,这也是产生“零负团费”的重要原因。针对
21、这种情况,旅游法38条规定,旅行社应当全额向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不得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且在包价旅游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导游服务费用。在征得旅游者的同意后,组团社可以将接待业务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履行,应当向地接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如果地接社违约,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一、突出“旅游者”,另外,旅游法还对导游的行为作出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若导游、领队违反规定,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处10
22、00-1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导游证、领队证等。,一、突出“旅游者”,3、明确包价旅游合同的内容 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 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 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 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为了进一步保护 旅游者的权益,旅游法明确规定了包价旅游合同 的内容、权利义务、履行、解除条件、责任承担 等。,一、突出“旅游者”,首先,明确规定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份, 旅行社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且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 标准、浏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时间和
23、内容、自由活动时间安排等均应是包 价旅游合同的内容。,一、突出“旅游者”,其次,旅行社只能在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情形下,方才能解除合同,境外旅游需提前30日通知,境内旅游需至少提前7日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形下解除合时时,旅行社需退还全部已收取的费用; 在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有权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但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也权利解除合同,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消费者。,一、突出“旅游者”,再次,明确规定旅行社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且地接社也需具备
24、相应资质,在目的地接待旅游者的旅行社,同时履行协助人有了明确界定,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以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一、突出“旅游者”,最后,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一、突出“旅游者”,【案例】西双版纳旅游养生专家车祸中丢命 张国喜,今年60岁
25、,是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老年医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医养生研究室主任。2012年4月8日,张国喜夫妇受邀前往昆明讲学,结束后缴费参加了昆明中北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西双版纳3晚4天豪华团”。 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标准包括全程导游服务、正规旅游用车等,并约定不含购物和自费项目。到了西双版纳机场,张国喜夫妇发现,接机的是一辆无任何旅行社字样的别克凯越私家车。,一、突出“旅游者”,据张国喜夫人介绍,4月10日旅游期间,司机兼导游不但私自改变行程,更是在景点多收门票费并劝说两人参加自费项目。遭到拒绝后,该司机又提出带两人去买玉,老两口虽以沉默不回应表示反对,但该司机仍坚持前往。此时她发现司机车速达到80公里/
26、小时,还不时点头打瞌睡,尽管提醒司机注意安全,但司机并未理会。15点50分,这辆私家车撞到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张国喜当场死亡,老伴儿严重受伤,司机的双腿也被撞断。 事发后得知,4月9日,昆明中北国际旅行社在未书面告知也未经老两口同意的情况下,将订单转给了西双版纳州的地接社“西双版纳州海外国际旅行社”。地接社随后又把两位老人转给了当地一个无任何旅游资质的私家车主,该司机及车辆无旅游资质。,一、突出“旅游者”,结果 云南省旅游局主管副局长余繁证实,已经确认地接社西双版纳州海外国际旅行社存在违规行为,违规行为包括未按照合同提供导游服务、接待人员未通知旅行社并擅自变更接待计划、强迫游客购物,以及调
27、用无运营资质车辆接待旅游团队等,最后给予了相应行政处罚。,一、突出“旅游者”,如果在旅游法实施后,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下列行政责任: 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一)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二)拒绝履行合同的; (三)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以往的单行法里,涉及
28、的经营主体要么是旅行社,要么是导游,领队,这次把景区纳进来了。以往的景区法规主要是住建部风景名胜条例,但是无法涵盖森林资源、草原、海洋等自然保护区,这次旅游法把各种类型的景区都纳入了其中,无论是地质地貌公园、海洋遗迹还是博物馆统统都纳进来,统一到景区。此外,住宿、交通、餐饮、娱乐和高风险旅游项目也被纳入进来,经营主体的范围大大扩大。,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一)门票 前段时间,湖南省凤凰古城景区整体打包收费,“五一”小长假,凤凰古城遭遇了游客“用脚投票”,游客数量减至去年同期六成。 每年逢“五一”前,“涨价”成为各地景区惯常做法, 也会成为媒体关注的个热点问题。价格持续高涨 的景区门票着实了旅
29、游者的出游积极性。在一些 地方,门票在旅游花销中占21%,甚至超过了住 宿、交通等的费。,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曾下发通知,规 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即所 谓“3年解禁”期。前不久,湖南凤凰古城收取门 票一事引起广泛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旅 游法草案时,关于景区门票问题的讨论也最为 热烈。业内专家认为,随着旅游法的实施,关 于景区门票的一系列问题将得到一定程度上的 解决。,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1、门票实行政府指导价 旅游法43条明确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和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
30、上涨。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2、门票涨价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 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 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 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拟收费或 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 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3、其他 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
31、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就在旅游法通过的当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五一”节期间或前后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1200余家景区门票价格实行优惠,其中,5A级景区60家,4A级景区约350家,3A级及以下景区约800家,优惠幅度约20%。,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各大景区大部份都采用的单一的门票运营模式,我们不能希望凭借一部旅游法,来全部解决我们 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应该这样来说,整个 旅游法的出台,是要保障的是旅游行业的规范和 健康发
32、展走出了非常重要的第一部,所以我们期待这 部法律真的能给中国的旅游业带来一个全新的开始。,二、景区纳入规范范围,(二)、关于景区 1、景区开放需具备的条件: (1)有必要的旅游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 (2)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 (3)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果景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符合开放条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旅游经营者的义务,旅游经营者 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旅游经营者的义务,1、
33、安全保障义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旅游者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安全检验、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旅游经营者的义务,2、提示义务 旅游经营者应当就旅游活动中的下列事项,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正确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方法; 必要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未向旅游者开放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设
34、备; 不适宜参加相关活动的群体; 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其他情形。,旅游经营者的义务,3、承载量控制 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旅游经营者的义务,4、承担责任 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
35、责任。 5、经营许可 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旅游经营者的义务,6、依法报告 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 7、信息公布 对违反本法规定的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三、明确旅行社资质要求,1、设立旅行社,需要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 旅游法规定,设立旅行社,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
36、和导游;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且,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三、明确旅行社资质要求,2、经营部份业务,需要取得业务经营许可 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和边境旅游业务,应当取得相应业务经营许可。,三、明确旅行社资质要求,3、旅游网商须要有“资质” “我想去马尔代夫,可在网上看到的线路价格都不相同,不知哪个靠谱?”这几天,准备在网上预订旅游线路的张先生发现,很多旅游网站都在搞促销,价格超便宜。张先生算了一下,发现能省下不少费用,但又担心这样的低价旅游会降低旅游品质。 记者也在网上看到,一些团购网站打出“仅222元,享价值2
37、760元云南6天5夜游套餐”,其中包括昆明、大理、丽江、温泉SPA,包吃包住包门票等一切费用,着实吸引人。近年来网络旅游销售发展迅速,通过网络预订旅游产品成为部分旅游者的首选,但很多消费者也担心受骗。,三、明确旅行社资质要求,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旅游产品日益丰富,网上预订旅游线路将逐渐火热,尤其是各种价格低廉的“网络团购旅游”。但带来的问题是,快速发展的网络旅游市场同时也存在欺骗诱导旅游者、诚信缺失的现象,目前“黑中介”、“黑旅行社”的旅游网站很多。,三、明确旅行社资质要求,对于“网络旅行社”信息公示,旅游法在国家旅游局颁布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
38、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同时,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 前述的规定有助于消费者进行辨识,同时也是对网络旅游商信用品质的考量。专家提醒,参加网购旅游时,一定要确认旅行社的相关资质及“证照”是否齐全。交款后要索取发票,确认旅游行程,并与合法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四、落实旅游规划,以往对旅游规划有个说法,是规划规划,划划挂挂。这次旅游法设旅游规划和促进专章,让旅游规划落到实处。对规划的制定、内容、实施,规划实施的评价一气到底,让规划不再是划,不再是挂。比如说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
39、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应当包括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旅游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要求和措施,以及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旅游文化建设、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要求和促进措施等内容。,四、落实旅游规划,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编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对特定区域内的旅游项目、设施和服务功能配套提出专门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本级政府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五、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由于旅游不仅仅涉及旅游部门,还
40、涉及工商部门、物价部门、劳动部门、运输部门等多个部门。为了增强旅游行业的监管效力,旅游法提出了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旅游综合协调机制。规定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五、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为了解决旅游纠纷,还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接到投诉,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六、明确政府义务,旅游法明确确认政府有落实宣传营销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义务。 以往的导游人员管理条
41、例、出国人员管理办法里大部分都是政府享有权利,但是这部法规定政府有大量的义务。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义务角度看,主要包括旅游目的地形象推广、营销和目的地政府要向旅游者提供公务服务。 旅游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金,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形象推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本地的旅游形象推广工作。,六、明确政府义务,旅游目的地形象宣传又重点涉及国家形象推广和各地市、县层面的推广。现在国家形象的推广,国家旅游局做了很多工作,在大阪、巴黎、纽约、芝加哥,首尔等客源国家、重要城市都设立了办事机构,负责中国国家形象推广和营销,打响美丽中国。但是目前在一
42、些地级市由于资金等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当地的营销需求一直不能得到很好的回应。现在有了旅游法,这些旅游目的地政府就有了向同级财政申请批复促销经费的依据。这对解决大量的旅游目的地政府营销资金紧张问题是一个良性推动。营销工作做起来,旅游目的地政府也就不愁客,地区的旅游产业也就可得到进一步带动。,六、明确政府义务,另一方面,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发展落脚点是要让旅游者安全满意,要能让客人高高兴兴来,更要让客人舒心满意而归。 旅游法规定,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设区
43、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在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旅游者集中场所设置旅游咨询中心,在景区和通往主要景区的道路设置旅游指示标识。可见,这次旅游法特别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信息的义务纳进来,就是充分考虑当前国内旅游庞大的自助旅游者出行需要,旅游者来了,如何让旅游者满意,这也是政府的义务。,六、明确政府义务,此外,“救助”这次也被明确确认为政府义务。在境内,境外中国公民出游遇到突发事件,人身财产陷入危险的时候有权利向政府求助,政府也有义务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中国公民提供必要帮助。,结 语,虽然旅游法的出台,解决了我国有法可依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是起到了规范、调整的作用,但单单靠一部法律,来调控整个旅游业市场,是不现实的,我们不能单纯期望一部法律的出台能够解决所有问题,它的出台最重要是给我们整个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提供了一个健康的底线,还有一个约束。其实归根到底,旅游业如何发展,这个问题还是要在发展中、在前进中去解决。,8/8/2019,旅游局打造沅江市域旅游运营平台: 新浪微博:http:/ 微信账号:youzaiyuanjiang 微信号:游在沅江 联系qq:25186235(王雪),谢 谢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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