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636号附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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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实施办法 财税(2016)36号附件1,目录: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8条(1-8) 第二章 征税范围6条(9-14) 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2条(15-16) 第四章 应纳税额的计算28条(17-44) 第五章 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3条 (45-47) 第六章 税收减免的处理3条(48-50) 第七章 征收管理5条(51-55) 营改增试点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税法: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第一章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
2、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掌握:1。纳税人:单位、个人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6公告-七条(三)少公式后补 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销售额(不含税)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
3、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境内:对“境内”概念的理解和掌握 按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
4、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三)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销售方发生上述应税行为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购买方在境内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也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 例如: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购买的咨询服务属于境内销售服务。,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
5、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是对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具体规定,采取排除法明确了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三种情形,具体如下: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会展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 (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
6、使用的有形动产。 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小汽车。 对上述三项规定的理解把握三个要点:一是应税行为的销售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二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购买;三是所购买的应税行为的必须完全在境外使用或消费。,tttt,营改增范围4税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016年5月1日后,上述纳税人将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具体包括:销售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扣缴义务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 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
7、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进项税) 本条与原来政策最大的不同,是取消了代理人扣缴增值税的规定。( 条例第十八条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是理解本条规定的扣缴义务人时需要注意,其前提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如果设立了经营机构,应以其经营机构为增值税纳税人,就不存在扣缴义务人的问题。 三是扣缴义务人与委托代征单位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第七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
8、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集团纳税制度,是指在增值税制度安排上,允许具有共 同控制性质的多个独立纳税人合并纳税。集团纳税制度可以减少税务机关直接管理的增值税纳税主体数量,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也可以降低企业集团直接或间接的增值税遵从成本,有利于企业集团增加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企业架构) 第八条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执行。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基本规定,请参考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1993财会字第 83号)。,第二章 征税范围: 1.属于应税行为:第九条 :
9、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2.有偿 :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3。非经营活动: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的非经营活动(非税收入财税201633号)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
10、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例如:单位聘用的驾驶员为本单位职工开班车。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例如:单位提供班车接送本单位职工上下班。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视同销售: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纳税人区别,内容区别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
11、象的除外如:原增值税没有除外条款),第三章 税率和征收率: 第十五条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一.税率6、 11%、 17%、0 注意:1.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一般计税办法) 2.服务中的部分:,二.征收率 3%、(5%) 1.小规模纳税人 2.其中5%主要适用于36号公告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特定行业或
12、特定业务(或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仍是一般纳税人,仍可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范围扩大 把握原则 一、征收率适用于两种情况: (一)小规模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 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二、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征收率: (,(一)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 营租赁服务(除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征收率为 5%。 (二)其他情况,征收率为3%。,三.预征率及适用 预征率主要出于总机构汇总、营改增回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情形下,用预缴维护销售地的财政利益(劳务发生地) (一)汇总纳税企
13、业,分公司采取预征,有定量或定率的,没有统一的预征比例:发供电企业、航空服务、电信服务、铁道运输等 (二)“营改增”后因纳税地点统一为机构所在地,对原不动产(销售和出租)、建筑安装等属地征收、房地产预收款采取预征办法新增 1.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2%或3%) 2.异地出售不动产(5%) 3.异地出租不动产(5%或3%) 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3%)(适用预缴时的考虑规则),第十九条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本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一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和租赁不动产有关事项按
14、5征收率计税。 公式第二十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注意:应将应税行为购买方支付的含税价款,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再乘以应税行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注意不是增值税征收率),计算出应扣缴的增值税税额。,1例如:境外公司为某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合同价款106万元,且该境外公司没有在境内设立经营机构,应以服务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则购买方应当扣缴的税额计算如下:应扣缴增值税=106万(1+6%)6%=6万元 21-33第二十一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
15、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二十二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二十三条 (无税)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例,1第二十四条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项) (一
16、)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
17、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可以参考的主要文件包括: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
18、21号)。 3.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 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 31号)。 4。未在规定期限内认证或者申报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 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 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或者申报抵扣 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 扣。,第二十七条 重点学习1-7: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
19、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
20、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关注一、同应税销项税相关 对纳税人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专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处理原则 对纳税人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项目的进项税额,凡发生专用于简易
21、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项目的,该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发生兼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和上述项目情况的,该进项税额准予全部抵扣。、 三.除外纳税人购进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无论是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还是兼用于上述项目,均可以抵扣进项,四、关于非正常损失: 1.定义(因管理不善造成及违法、没有服务;):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同条例,同会计不同准则中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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