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诂的方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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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訓詁的方法,訓詁包括釋詞釋句,釋句是建立在釋詞的基礎上的,因此訓詁的中心是釋詞。這樣一來訓詁的方法也就是釋詞的方法。 一、定義 所謂訓詁的方法,就是一個陌生的詞擺在面前,我們採用什麽樣的手段,使它由未知變爲已知,這種手段就是我們所說的方法。 二、主要方法: (一)因形求義 (二)因聲求義 (三)因文求義,因形求義,一、定義:因形求義又稱形訓,即通過對漢字形體結構的分析來攷求字義。 二、因形求義的根據 漢字是表義體系的文字,其意義與形體具有一定的聯系,特別是早期漢字,在形義關系上具有一定的統一性,即“形義相一”,這是漢字可以因形求義的根本。 早期漢字如此,後人在使用漢字時也有改變形體以使之與義相
2、符或突出意義的特點,如:,例一、頗|玻,黎|瓈:玻璃(“|”前爲新唐書用字,後爲舊唐書用字) 其君服珠、颇黎、车渠、珊湖、虎魄、垂缨,耳金鉤玉璫,佩宝伏突,御师子大牀。(新泥婆罗传) 其王那陵提婆,身著真珠、玻瓈、车渠、珊瑚、琥珀、璎珞,耳垂金钩玉璫,佩宝装伏突,坐狮子牀,其堂内散花香。(旧泥婆罗传) 玉篇玉部:“玻,普波切,玻瓈,玉也。”廣韻戈韻:“玻,玻瓈,玉,西國寳。”同小韻收“頗”字。集韻戈韻:“玻,玻璃,玉名。” 按:玻璃來自異域,爲音譯外來詞,最初寫作“頗黎”,因其似玉遂改換“頗”之義符造“玻”字,又爲“黎”加注義符玉作“瓈”字。因“瓈”字形較復雜,後又造“璃”字,唐宋時當正由“瓈
3、”向“璃”轉化,但仍以“玻瓈”通用。現代漢語通用“玻璃”。 太平御览卷八八引 汉 东方朔 十洲记:“ 崑崙山上有紅碧頗黎宫,名七寶堂是也。”,例二、虎|琥,魄|珀:琥珀 其君服珠、颇黎、车渠、珊湖、虎魄、垂缨,耳金钩玉璫,佩宝伏突,御师子大牀。(新泥婆罗传) 其王那陵提婆,身著真珠、玻瓈、车渠、珊瑚、琥珀、璎珞,耳垂金鉤玉璫,佩宝装伏突,坐狮子牀,其堂内散花香。(旧泥婆罗传) 玉篇玉部:“琥,瑞玉也。說文云發兵瑞玉,為虎文。”同部:“珀,普百切,琥珀也。”廣韻陌韻:“珀,琥珀。” 按:琥珀來自異域,爲音譯外來詞,初作“虎魄”,見漢書。因其似玉,故借表玉名的“琥”及加注義符玉的“珀”字表示。“琥
4、珀”作此寫法較早,唐宋及現代漢語沿襲。 汉书西域传上罽宾国:“ 罽賓國 出封牛、水牛、象、大狗、沐猴、孔爵、珠璣、珊瑚、虎魄、璧流離。”,三、因形求義的使用歷史 在春秋戰國時代,人們就已經知道分析漢字的形體結構了,如: 左傳宣公十二年:“夫文,止戈爲武。” 韓非子五蠹:“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厶,背厶謂之公。” 漢代以後,一些經師在解經時,常常使用因形求義的方法,如: 周禮大司徒:“知仁聖義忠和。”鄭玄注:“忠,言以中心。”周易訟卦:唐陸德明釋文:“訟,爭也,言之於公也。”,四、因形求義的使用 (一)因形求義要抓本義,不要被今義所迷惑 例一:漢書鄒陽傳:“范雎拉脅折齒於魏,卒爲應侯。”
5、史記齊太公世家:“齊襄公與魯君飲,醉之,使力士彭生抱上魯君車,因拉殺魯桓公,桓公下車則死矣。” 說文手部:“拉,摧也。從手,立聲。”玉篇手部:“拉,折也。”,例二、左傳昭公十一年:“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漢書蒯通傳:“且酈生一士,伏軾掉三寸舌,下齊七十餘城。” 按:說文手部:“掉,搖也。從手卓聲。” 例三、國語吳語:“被甲帶劍,挺鈹p搢鐸。”戰國策魏策:“挺劍而起。” 按:說文手部:“挺,拔也。”,例四、鼓 “鼓”在古漢語中有一種動詞的用法,擊鼓義,如春秋莊公二十五年:“鼓,用牲於社。” 杜預注:“鼓,伐鼓也。” 這種用法的“鼓”,古漢語教材將其確定爲名詞活用作動詞,是否准確呢?,另外從文獻來
6、看,早期的“鼓”很多用以表動詞,這樣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將“鼓”的動詞用法看作活用是不對的,至少應當是兼類,甚至我們可以大膽推測:“壴”是真正的名詞鼓,而“鼓”就是爲擊鼓義而專造的字。只不過在使用中二者合一。,例五、軍 左傳僖公三十年:“晉軍函陵,秦軍氾南。”古代漢語注:“軍,用如動詞。屯兵。”,從字形分析,我們認爲“軍”本即可表示駐紮義。概古代軍隊宿營時,用車圍作一圈在中間住宿。,例六、雨 “雨”在古漢語中可用作動詞表降雨,問題是這種用法是活用,還是其本身擁有的意義。 我們可以看一下“雨”的字形,從文獻用例來看,“雨”在古漢語中,有很多動詞的用法,不僅表降雨,還可表降其他東西,如:詩小雅
7、大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詩邶風北風:“北風其涼,雨雪其雱。”,(二)引申義的探求需從本義出發,以形求義 例一、郤犨chu來聘,求婦于聲伯。聲伯奪施氏婦以與之。婦人曰:“鳥獸猶不失儷,子將若何?”曰:“吾不能死亡。”婦人遂行,生二子於郤氏。郤氏亡,晉人歸之施氏,施氏逆諸河,沉其二子。婦人怒曰:“己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殺之,將何以終?”遂誓施氏。 句中“字人之孤”之“字”如何解?,按:“字人之孤”之“字”該如何解,從文句可推知指撫養。爲何會有此義? 按說文:“字,乳也,從子在宀下,子亦聲。”段玉裁注:“人及鳥生子曰乳。”可見“字”的本義應是生子。山海經中山經:“其上有木焉,
8、名曰黃棘,黃華而員葉,其實如蘭,服之不字。”郭璞注:“字,生也。”論衡氣壽篇說:“婦人疏字者子活,數乳者子死。”由此本義引申,字有撫養義,左传昭公十一年:“ 僖子宿于 薳氏 ,生懿子及南宫 敬叔於泉丘人。其僚無子,使字敬叔 。” 杜预 注:“字,養也。” 宋曾巩 仁寿县太君吴氏墓志铭:“每遇其嫠婦異甚,而身爲字其孤兒,忘其力之憊也。”,(三)判斷假借字可通過字形分析,利用因形求義 例一、彊强:擅長 (1)慎由字敬止。聪警彊记,资端厚,有父风采。(新崔慎由传)(2)慎由,大和初擢进士第,又登贤良方正制科。聪敏强记,宇量端厚,有父风。(旧崔慎由传),說文弓部:“彊,弓有力也。”虫部:“强,蚚也。從
9、虫,弘聲。”玉篇弓部:“彊,巨章切,堅也,説文云弓有力也。”下字:“强,同上。” 干祿字書平聲:“强、彊,上通下正。” 廣韻陽韻:“强,建也,暴也,。” 陽韻:“彊,與强通用,。” 按:“彊”與“强”本爲不同的兩個字。 “强”爲蟲名,假借爲“彊”後,逐漸取得與“彊”同等的地位,並最終取代“彊”。這種變化從玉篇、廣韻中二字的位置可以看出。 “强”假借爲“彊”並取而代之,主要有以下原因:首先,二字同音可假;其次,“强”亦有弓,這與“彊”同,雖然“强”是以弘爲聲,但在流俗人眼中,不會體會到這一點;第三,“强”字形相對較簡單,且本義不用,這符合漢字求簡求明的發展趨勢。,例二、班|頒:賞賜 (1)是岁来
10、朝,对麟德殿,眷劳殊等;引见僚佐将校二百餘人,皆有班赐。(新田弘正传) (2)是年八月,弘正入觐,宪宗待之隆異,对於麟德殿,参佐将校二百餘人皆有颁锡。(旧田弘正传),玉篇玨部:“班,布還切,說文云分瑞玉也。又班次也,班賦也。”廣韻刪韻:“班,說文曰分瑞玉。”同小韻:“頒,布也,賜也。”集韻刪韻:“頒,說文大頭也。一曰鬢也。引詩有頒其首。一曰賜也。” 按:“班”本義爲分玉,引申爲分、分給、賞賜、分布等義。至於“頒”,本義爲大首,用於“賞賜”義乃通假, 周禮天官宮伯:“以時頒其衣裘。”鄭玄注:“頒讀爲班。”不過“頒”借爲“班”表賞賜義與一般的通假有所不同。最初,“頒”只是臨時借用,可是由於“班”義
11、項較多,而“頒”的本義又使用甚少,因此,出於文字運用簡單明了的需要,二字在使用上漸漸分化:“班”主要用於班次類義,而“頒”則承擔了賞賜、分布等義。就新、舊來說,“班”表賜義均有用例,但相對“頒”來說,數量要少得多,這反映出“頒”在這一義項上取代“班”的事實,同時也說明正統文言史書用字較古雅。,例三、倡|唱:倡導 (1)若收取英俊,为天下倡,帝王业也。(新许世绪传) (2)未若首建义旗,为天下唱,此帝王业也。(旧许世绪传),說文人部:“倡,樂也。”段注曰:“倡即俳也,經傳皆用爲唱字。”口部:“唱,導也。”廣韻漾韻:“唱,發歌,又導也,又作誯、倡。”同小韻:“倡,導。”集韻漾韻:“唱、誯、倡、昌,
12、尺亮切,説文導也,从言,亦作倡、昌。” 集韻陽韻:“倡、娼,樂也,或从女。” 按:“倡”本與“俳”、“優”相類,讀作昌,然而在經典中此義少用,它常借作“唱”,表“倡導”、“歌唱”等義。不過到中古以至唐宋,這一情況有了變化,“唱”的使用漸漸增多。玉篇、廣韻、集韻的注釋可能反映不了這個情況,但唐宋人的注釋可爲我們提供證據,史記樂書“一倡而三歎”,張守節正義:“倡音唱,唱,謂一人始唱歌。”漢書陳勝傳“今誠以吾衆爲天下倡”,張耳傳“今陳王奮臂爲天下倡始”,鼂錯傳“爲天下先倡”,顔師古注:“倡,讀曰唱。” 楚辭九歌禮魂“姱女倡兮容與”,洪興祖補注:“倡讀作唱。” 九章抽思“倡曰”,洪興祖補注:“倡與唱同
13、。”,就新唐書、舊唐書使用情況來看,二字並用於倡導、唱歌等義。 廣韻、集韻的注釋讓我們看到了唐宋時代“倡”與“唱”的使用出現的另一種趨勢,這種趨勢最終爲現代漢語所接受:“倡”用於倡導,“唱”用於“發歌”,即與唱歌有關的事;而“倡”的本義又産生出另一個分化字“娼”,不過後來“倡”與“娼”又有了新的分工。,例四、詩經小雅無羊:“爾牧來思,何蓑何笠,或負其餱。”,有人說何是荷的借字,今攷其古字形體,正像人負擔的樣子,說文人部:“何,儋也。”,注意:因形求義過程中注意中一些字的異體字。中國的漢字早期以象形、會意爲主,後形聲占統治地位,有時候一個詞會有不同的字來表示形成異體字,而且造字方式往往不同。因此
14、我們要注意這些異體字。如: (1)沬:司馬遷報任安書:“然陵一呼勞軍,士無不起,躬自流涕,沬血飲泣。”,“沬”字,有異體字作“頮”,這個字對理解其意義就比較簡單了。,五、因形求義的原則 必須在本字本義、筆意具備的條件下才能使用。 首先,古文中多假借,越古的文獻中不用本字的情況越多,如果不瞭解它是借字,就會出現理解錯誤。 其次,大多數文獻所用文字,均已經由筆意發展爲筆勢,當文字沒有了古文字原貌時,便無法利用因形求義了。也就是說:真正可以因形求義的文字是早期的漢字,具體來說,是隸書之前的古文字。,(一)有關字體的知識 1隸變:由篆書變為隸書,稱之為“隸變”。隸書是篆書簡化演變而成的一種起筆、收筆清
15、楚的字體。因為隸書來源於篆書的草率寫法,因而兩種書體自戰國晚期到西漢中後期,有過很長的共存時期。由篆書變為隸書,是漢字形體演變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次變革。隸變主要有以下五個特點:,(1)解散篆體,改曲為直:隸書不再顧及象形原則,把古字“隨體詰詘”的線條分解或改成平直的筆劃,以便書寫。(形變)水氵;邑阝(右);阜阝(左);網四(在上) (2)偏旁分化:在隸書裏,獨立成字和用作偏旁的寫法明顯不同。 “火”有幾種變形:火,灼、炮;灬,照,烈;小,票尉;4赤、赫;光 “人”有幾種變形:元、寒、北三字均有人,但已看不出來了。 “水”也有幾種變形:1氵,江;水,潁益,(3)偏旁混同:隸書以求簡便,把某些生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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