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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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是督导评估的规定程序,调查结果将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为有效开展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众满意度调查,特制定本方案。一、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家长为主,还包括本县(市、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以及其他群众。二、调查内容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和课业负担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三、调查方法公众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采用问卷调查与实地访谈
2、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分邮寄问卷和现场发放问卷两种方式进行。实地访谈由省督导评估组组织进行,走访对象的选取参照问卷调查对象的选取方式。四、操作流程(一)确定样本。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协调,各县(市、区)督导机构配合省义务教育监测评价中心按照下述抽样方法抽取样本。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督20123号)要求,问卷调查的样本数量按本县(市、区)常住人口(P)的1.5确定;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县,样本数量为600份。调查样本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并保证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回收有效问卷率不低于70%。县(市、区)总样本量及各类调查对象样本量的确定方法见附表。(二)
3、实施调查。问卷调查分邮寄问卷和现场调查两种方式实施。对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问卷调查由省义务教育监测评价中心通过邮寄发放和回收问卷,对校长、教师和学生家长的问卷调查与省督导评估同时进行,省义务教育监测评价中心有关技术人员随省督导评估组到评估县(市、区)开展调查工作。各县(市、区)负责安排场地,组织家长、中小学校长、教师按时到达调查现场;省义务教育监测评价中心安排技术人员现场发放、指导填写和回收问卷。对其他普通群众的问卷调查,由各县(市、区)配合,省义务教育监测评价中心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进行现场调查并回收问卷。(三)数据统计。问卷回收后,由省义务教育监测评价中心进行问卷的数据统计工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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