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招标文件20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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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政府采购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 理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2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 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 1 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 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 、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
2、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 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 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留意本次招标的 投标保证金是否适用预存保证金。若不适用,或虽然适用但投标人未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 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4:30 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 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若适用, 且投标人已在我中心办理预存保证金的,建议将由我中心开具的预存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 盖
3、投标人公章)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时与投标文件 同时递交。 、招招标标文件中文件中标标有有“”的地方均被的地方均被视为视为重要的指重要的指标标要求,必要求,必须须一一响一一响应应。若有一。若有一项项 带带“”的指的指标标要求未响要求未响应应或不或不满满足,将按投足,将按投标标无效无效处处理理。 、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 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 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 、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 、请正
4、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 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 、请仔细检查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 盖公章或盖公章或签签名名。 、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 、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3 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 、 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
5、资料的真伪做出 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 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 (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4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 目目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 )受广州市天河区科学
6、技术局的委托,拟对广州 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1-ZB012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 自 2011 年 5 月 18 日至 2011 年 5 月 24 日五个工作日。 1 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1-ZB0127。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3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0202、C0301。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以下两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对
7、两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但不可以 兼中,中标顺序为子项目 1,子项目 2。兼投各子项目者必须对子项目分别报价。 子项目 1: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智慧广州 示范中心一期工程(体验展示区)设计、实施、测试及验收,一期建设面积为 3000 平方米。 子项目 2: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 。 5.2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 最高限价:子项目 1: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29,000,000.00) ;子项目 2:
8、人民币柒拾万 元整(¥700,000.00) ;。 5.4 实施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指定地点。 5.5 工期要求:子项目 1 要求于 2011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 1 个月后完成用户 终验。子项目 2 要求与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建 设同步进行,至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终验时 结束。 6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子项目 1: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5 (1)投
9、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 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 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 子项目 2: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 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
10、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临时 资质; (4) 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具有信息化监理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0 万元)经验。 7 购买招标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1 年 5 月 19 日至 2011 年 6 月 7 日期间(工作日上 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2:00 时-5: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1 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 (人民币) ,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 原帐号及密码登陆) ,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 (注明
1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 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 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 中心提出质疑。 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1 年 6 月 8 日上午 9:30 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0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
12、: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西区)广州市 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4 楼第一会议室。 11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刘励枫;联系电话:38622658;传真: 38622658;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 1 号区人民政府 2 号楼 1104 室;邮编:510655。 1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6 联系人:周毅框;联系电话:38825596;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 2 号(穗园小区 E 栋西区)4 楼;邮编:
13、510635;传真:020- 38825650; 网址:http:/www.it-;Email:;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 时-12:00 时、下午 2:00 时-5:00 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
14、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7 目目 录录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9 1.名词解释9 2.关于招标文件9 3.关于投标人9 4.关于投标文件10 5.关于投标保证金13 6.关于投标费用15 7.关于开标15 8.关于评标和定标15 9.关于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5 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6 11.关于质疑和投诉17 12.关于知识产权17 13.关于保密17 14.关于中标服务费17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项目技术要求18 第一章项目概述18 第二章项目需求描述20 1项目背景20 2发展历程20 3现状描述21 4建设目标22
15、 5建设内容23 1总体设计要求24 2内容、功能及基础环境要求24 2.1 内容要求.24 2.2 功能要求.24 2.3 服务要求.29 3展示体验设备要求32 4商务要求35 5工程实施及验收36 a)工程实施要求36 b)项目验收37 2.1 验收组织37 2.2 验收内容37 2.3 验收步骤37 6培训及售后服务要求38 c)培训38 d)维护38 7付款方式说明39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8 1内容40 2监理目标40 3监理工作要求41 (1)监理总体要求41 (
16、2)监理工期要求41 (3)监理服务内容要求41 (4)各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42 (5)监理质量控制和管理要求42 (6)付款方式:45 第三部份第三部份 附件附件47 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47 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57 第三章第三章 样表格式样表格式69 附件 1-1 投标函.69 附件 1-2 开标一览表.71 附件 1-3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71 附件 1-4 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72 附件 1-5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3 附件 1-6 项目经理简历表.74 附件 1-7 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74 附件 1-8 2008 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75
17、 附件 1-9 产品详细报价清单.76 附件 1-10 售后服务情况表.76 附件 1-11 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77 附件 1-12 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77 附件 1-13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78 附件 1-14 采用自主创新产品情况表78 附件 2-1 授权委托书.81 附件 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82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9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 1.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1.1 采购人:广州市天
18、河区科学技术局 1.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3 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 。 2.关于招标文件关于招标文件 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 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 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
19、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 无效处理无效处理。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 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 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 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
20、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 受人公章)受人公章) ,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否则视 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 定的政府采购信
21、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 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3.关于投标人关于投标人 3.1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 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和信息化局智慧广州示范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及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GZIT2011-ZB0127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10 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子项目 1: (1)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3
22、000 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 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 级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子项目 2: (1) 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 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级 临时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投标人 2008 年以来具有信息化监理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5
23、0 万元)经验。以合同 (要点包括签约时间、项目名称、金额和双方盖章)和验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验收时间、 验收结论和用户盖章)复印件为准。 3.2 关于联合投标关于联合投标 子项目 1 接受联合投标,子项目 2 不接受联合投标。 (1)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 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
24、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在投标函上共同签字盖章和共同授权全权委托人。 (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 任。 (6)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 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3.3 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非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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