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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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来源: 发布日期:2013.01.02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二一三年一月目 录江门市综合规划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信用法制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事业单位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信用信息化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质量
2、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 江门市综合规划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牵头) 按照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围绕2020年底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与运行机制的总体目标,为做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规划专责小组工作,根据江门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构建覆盖全市的征信体系、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高各级政府公信力、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地区和行业试点、加强重大问题研
3、究;以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为目标,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路径,全力推进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编制等工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方向。(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编制和试点工作开展中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合力;二是整体设计,重点突破。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和统筹规划,选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典型地区开展示范性建设;三是加强协调,共同推进。注重与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及“三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相互衔接,统筹安排,合作分工,共同推进。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4、分工(一)主要目标。通过编制规划,确定规划期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实现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安排;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做好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组织开展市内试点工作,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建设“信用江门”,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提供有力支撑。(二)任务和分工1、编制规划。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三打两建”工作会议总体要求,结合江门实际,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在深入分析我市社会
5、信用体系建设现有基础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作为指导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牵头,有关单位参与)2、推进市内试点工作。组织拟订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试点范围、主要内容、分阶段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市内地区和行业试点,选择蓬江区、开平市作为全市试点地区,在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政务诚信建设等方面,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选择信贷、纳税(地税)和建筑行业作为全市试点行业,在信用
6、信息系统建设以及行业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协调督导。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试点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蓬江区政府、开平市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市地税局负责)3、组织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根据新时期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建设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组织开展相关重大问题研究,近期着重开展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政务诚信建设等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政策措施建议。(市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牵头,有关单位参与)三、分阶段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阶段(2
7、012年8月至9月)。完成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包括工作方案编制、资料收集、实地调研等,提出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的基本思路。组织拟订市的试点工作方案,召开试点工作会议,部署市的试点工作,指导各试点地区和行业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二)规划编制及实施试点阶段(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组织开展规划的起草、征求意见和论证等编制工作,规划草案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定。加强督导协调,全面推进市内试点工作。(三)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4月至2019年)。组织实施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总结推广市内试点工作经验,提出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省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
8、各项工作。(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从工作机制、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等方面对规划的实施和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提出巩固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意见建议。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局长潘创明和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行长关太飙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吴子强、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副行长陈炳良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综合规划专责小组,加强对综合规划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局和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抽调有
9、关业务骨干联合专家组,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组,有关单位参与,开展规划编制各项工作。(二)加强统筹指导。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阶段性总结评估。(三)加强改革创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其试点工作是一项创新性系统工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改革,敢于突破原有的条条框框和既得利益格局,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模式、新路径。(四)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在综合规
10、划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建立信息互通和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五)加强督导宣传。各市(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各种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力度,检查落实综合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营造有利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江门市信用法制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市法制局牵头)根据市委市政府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部署和江门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组织开展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专责小组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根据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要求,围绕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
11、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探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明确法制建设内容,突出建设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为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建设经验。(二)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共同推进。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各方参与。政府及试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本地区、本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等各方面作用,形成推进试点工作的合力。2、法制统一,依法行政。法制建设专责小组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针对试点地区、试点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涉民、
12、涉企政策文件建设问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文件的规定,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建设。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法制建设试点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协调推进,并做好与“三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衔接。强化政策规定的合法性、可行性,务求取得实效,积累经验,带动非试点行业建设。二、法制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一)由有关部门起草,市法制局负责审查规范信用服务机构设立和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根据上级规定明确对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的处理措施。(二)由有关部门起草,市法制局负责审查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明
13、确采取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制度规范,加强对信用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信用信息安全。(三)推进有关行业和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对守信者提供服务便利或其他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通过制订有关政策文件,对拥有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和社会组织,有关部门在政策扶持、公共服务、贷款授信、人事录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使其处处守信,事事方便;对拥有不良记录者,相关部门要加大联动执法和监管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失信成本,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成员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方法。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补贴补助、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领域,加强对农村社会成员信用等级评定
14、结果的运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五)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在行政审批、扶持资金发放等过程中,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应用,对守信企业给予倾斜支持。三、工作安排(一)试点筹备阶段(2012年11月)。1、确定试点地区和行业。根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选择有代表性、基础较好、积极性高、并有望实现突破的地区和行业开展试点。2、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专责小组,负责组织推进法制建设工作,专责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成立本单位组织领导架构,明确责任分工,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3、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
15、调小组工作要求及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研究制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专责小组工作方案。(二)试点实施阶段(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底)。各成员单位根据市法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各自制订的实施方案,抓紧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建立工作交流制度,及时报送交流试点情况和相关信息,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改善试点地区和行业的信用环境。(三)试点总结阶段(2013年3月)。总结开展法制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尤其是重点工作内容取得的明显成效,并将改革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法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社会信用体系建
16、设法制专责小组要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法制专责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时跟踪督查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统筹规划,先行先试,落实专人和专项经费,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协调配合。市社会信用体系法制专责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法制专责试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对试点相关工作的督导,共同推进试点工作。要根据试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累经验。(三)加强督促检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专责小组要加强对法制建设试点
17、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和有关工作建议报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制专责小组,确保信息畅通。法制专责小组试点工作情况总结于2013年1月15日前报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 江门市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工作实施方案(市工商局牵头)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两建”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全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目标,根据广东省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和江门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8、(一)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江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侨乡”核心任务,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二)总体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推动建立成熟、有效的企业诚信体系,完善企业征信系统,探索构建企业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促进全市企业信用水平的提升:1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以信用制度为载体、以信用信息公开为依托、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完善企业信用风险防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企业信用激励惩戒等机制;2建成全市统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完善“诚信江门网
19、”,加快征信平台建设,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披露、发布、查询、应用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推进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建设企业信用合作平台;3促进企业信用状况明显改善。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指导,促使企业建立信用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加强经营自律,强化企业的信用意识,切实提高守信企业的社会地位,营造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的社会环境,着力打造“信用江门”。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行政执法,资源整合、需求培育,示范带动、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整合信息资源,健全和完善全市“一网一平台”征信系统建设,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公共征信系统,建立全市社
20、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以及信用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宣传、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格局。(二)统筹规划、试点实施。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选取试点地区,明确建设内容,突出建设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争取在若干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探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全面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示范经验。(三)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勇于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举措,以信用信息的应用、企业高管任职限制以及企业信用奖惩机制等为突破口,在实践中
21、积极探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模式、新路径,使诚实守信企业受到保护、作假失信企业受到惩戒,有效改善社会信用环境。三、主要任务及分工(一)企业信用信息化建设。1完善企业信用信息规范制度。编制企业信用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共享和应用等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共享、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化建设的绩效考核机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根据企业信用信息规范制度,指导和组织各部门依职权分别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等相关信用信息的梳理和
22、采集,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全市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等公共基础设施,推动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3建设部门联合征信系统。制定市联合征信系统建设方案,整合工商、税务、质监、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的联合征信平台,通过汇集企业信用数据,完善全市统一、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支持各级政府各部门综合运用企业的信用信息,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人民银行江门支行配合)4建立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公示平台。完善“诚信江门网”,建设
23、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指导各行业、各部门依托现有门户网站资源或“诚信江门网”,对外提供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强化信用信息披露、使用制度和设施保障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监察局、人民银行江门支行配合)(二)企业激励惩戒机制建设。5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修订目前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按照简洁、有效的原则完善信用分类标准,通过将企业遵守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加以分类,施以不同监管措施,进一步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科学化、合理化;按照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加强监管服务工作,在信用管理中引入行政指导、行政提醒、行政告诫等服务方式,强化企业法律和自律意识;强化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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