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026-1993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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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Technical stecification for computer aided design of power engineering DT/T 5026-93 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主编部门 主编部门: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 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设计院 批准部门 批准部门:电力工业部 电力工业部 施行日期 施行日期:19943 月月 1 日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 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关于发布电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 规
2、定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规定电力行业标准的通知 电电规1993353 号 各电力设计院: 为适应电力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促进电力勘测设计部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的应用, 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委托华北电力设计院(会同西北、 中南、 西南、 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了 电 力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规定 。经审查,现批准为电力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的编 号为 DL/T 502693。自一九九四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一九九三年十月五日 1 总 则 1.0.1 为促进电力设计部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的开发与应用,在计算机系统选型、应用 软
3、件开发、数据库设计、制图与设计应用等方面达到标准化,提高电力工程设计质量,降低 工程造价,缩短设计周期,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变电所、输配电线路、电力系统等电力工程的计算机辅助 设计,也适用于电力设计部门各单位 CAD 系统的设计。 1.0.3 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完成电力工程勘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4 引用标准 电力工程制图标准 电力设计部门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 软件工程术语 2 术 语 2.0.1 应用软件(Application Software) 为使用一个计算机系统以得到某种功能而专门生产的软件。 2.0.
4、2 字符(Character) 构成文本的最小不可分单位,包括字母、数字及符号等。 2.0.3 代码(Code) 在数据处理中,用符号形式表示的数据和程序。 2.0.4 计算机网络(Computer Network) 以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数据通信线路将多台计算机互连而成的系统。资源共享包括共 享网络中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 2.0.5 数据(Data) 能够由计算机处理的数字、字母和符号等,包括图形类数据和非图形类数据两类。 2.0.6 数据库(Data Base) 在计算机存贮设备上合理存放的数据的集合。这些数据集合应具有如下特点: (1)尽可能不重复,即最小冗余度; (2)以最优的方
5、式服务于一个或多个应用程序,即应用程序对数据资源的共享; (3)数据存放尽可能地独立于使用它的应用程序,即数据独立性; (4)用一个软件统一管理这些数据,例如维护、增加、变更、检索这些数据。 2.0.7 图线(Drawing Line) 绘制图形所用的线(包括直线、曲线、圆、椭圆、弧、样条曲线等)。图线具有线宽、线 型、颜色、长度及含义等属性。 2.0.8 图形符号(Graphical Symbol) 以图形或图象为主要特征的视觉符号,用来传递事物或概念对象的信息。 2.0.9 硬件(Hardware) 计算机系统中用于数据处理的物理装置的总称。 2.0.10 硬件平台(Hardware Pl
6、atform) 由计算机主机、存贮设备、网络设备、外围设备等构成的系统。 2.0.11 接口(Interface) 两个功能部件之间的共同界面。该界面是由各种功能特性、公共的物理互连特性、信号 特性及其他适当特性规定的。 2.0.12 层(Layer/Level/Class) 层是一个可被管理或显示的数据组。 层具有层号(层编号)、 层名(层含义)及层符号(线宽、 线型和颜色)等属性。层技术用于在工程中对不同专业进行有效管理。图纸可根据专业内容、 图形属性等分层绘制,并根据需要按层或层的组合进行显示或印制。 2.0.13 微机平台(Microcomputer Platform) 由微机或微机网
7、络系统及相应外围设备组成的硬件平台。 2.0.14 小型机平台(Minicomputer Platform) 由具有 32 位及以上主处理器、支持多用户、多作业、多终端的计算机及相应外围设备 组成的硬件平台。 2.0.15 模型(Model) 用以描述外部对象或过程的图形信息、几何信息和非图形属性的数据集。 2.0.16 模型文件(Model File) 描述图形对象数据结构的文件,包括图形信息和非图形信息。如 AutoCAD 环境下 的.DWG 文件、MicroStation 环境下的.DGN 文件、.DDM 环境下的.M2 文件等。 2.0.17 网络服务器(Network Server
8、) 为网络用户提供硬、软件资源共享和服务的计算机设备。 2.0.18 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在计算机系统中,从询问或请求的结束到响应的开始之间所经历的时间。 2.0.19 软件(Software) 计算机程序及有关的数据文档,也包括固化了的程序。 2.0.20 软件平台(Software Platform) 支持应用软件开发和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各种软件的总称。 2.0.21 支撑软件(Support Software) 为解决一些基本的、通用的共同问题而利用系统软件开发的基础程序。 2.0.22 系统软件(System Software) 为专门的计算机系统或一族计算机系统所设
9、计的软件, 用以促进计算机系统及有关程序 的运行和维护。如操作系统、编译程序、实用程序等。 2.0.23 文本(Text) 图形中的字符数据和文字说明。文本具有文本高度、文本宽度、文本对齐、文本方向、 字体、字体线宽、字间隔、行间隔、文本起始位置、字符串长度及文本块行数等属性。 2.0.24 文本尺寸(Text size) 以大写字母的高度作为文本尺寸的依据。 文本尺寸由文本高度和文本宽度或由文本高度 和文本横宽比来描述。 2.0.25 工作站平台(Workstation Platform) 由工作站或工作站网络系统组成的硬件平台。 3 系 统 构 成 3.1 总 体 结 构 3.1.1 系统
10、应由硬件、系统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数据库及网络构成。 3.1.2 总体结构宜采用以数据库为核心,以网络为支撑的集中-分布式的多子系统体系,并配 置其相应的接口。 3.2 系 统 配 置 系统按其规模和功能可分为三个等级:基本系统配置、扩展系统配置和高级系统配置。 3.2.1 基本系统配置,必须具有完成电力工程设计各阶段的主要计算和设计工作的能力。 3.2.2 扩展系统配置,除具有基本系统配置的能力外,还必须具有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和完成 设计方案优化或优选、进行三维模型设计的能力。 3.2.3 高级系统配置,除应具有扩展系统配置的能力外,还应具有智能化程度较高的自动设 计系统。 3.3 子系
11、统划分 3.3.1 划分原则 3.3.1.1 子系统宜根据专业进行划分。 3.3.1.2 应满足各设计阶段功能目标的要求 3.3.1.3 应便于建立工程数据库和公用数据库。 3.3.2 子系统划分 见表 3.3.2。 表 3.3.2 子系统划分表 子系统代字 子 系 统 名 称 A 综合子系统(电厂三维模型、多专业综合设计等) Z 总布置子系统 J 机务子系统(锅炉、汽机、附属设备、管道和热网管道等) D 电气子系统(一次线、二次线、电气设备布置和安装、电缆敷设、照明、厂内 通信等) T 土建子系统(建筑、结构等) M 输煤子系统 C 除灰子系统 S 水工子系统(水工布置、给水、排水、水工结
12、构等) K 热控子系统 H 化学子系统 N 暖通子系统 V 送电子系统(电气、结构、通信干扰等) P 环保子系统 X 电力系统子系统 R 继电保护子系统 Y 远动子系统 U 系统通信子系统 G 工程地质子系统 B 水文地质子系统 L 测量子系统 W 水文气象子系统 E 技经子系统 3.4 系 统 接 口 3.4.1 子系统间的接口 3.4.1.1 子系统间交换的信息应分为图形信息和非图形信息两类,通过接口软件和技术约定 来实现。 3.4.1.2 非图形信息的接口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1)设置互提资料库,规定各方享有的权限; (2)列表说明接口的内容、数据类型、产生和使用地点、交接地点和交接方
13、式,以及相应 软件的运行环境; (3)提供良好的用户接口。 3.4.1.3 图形信息的接口设计除应符合非图形信息接口设计的原则外,还要求各子系统的应 用软件必须按预先约定的模式在规定的层次上建立模型,实现相互间的信息传递,并规定提 供信息运行单位和接受信息运行单位的相应权限。 3.4.2 数据库间的接口 应具有异型数据库之间的接口软件,实现数据的传递。 3.4.3 CAD 系统和 MIS 系统之间的接口 3.4.3.1 CAD 综合子系统和 MIS 工程管理子系统,应设置信息交换数据库,由双方共同约定 库结构、工作模式、权限划分与管理方式。各方所需数据通过网络直接存取调用。 3.4.3.2
14、在数据库和网络未完善前,可利用软盘传递。 4 系 统 环 境 4.1 硬 件 平 台 4.1.1 CAD 系统的硬件平台可分为小型机平台、工作站平台和微机平台。 4.1.1.1 小型机平台可承担规模较大的分析计算和数据处理工作。 4.1.1.2 工作站平台应支持多专业共享的数据库,用于多专业综合设计。 4.1.1.3 微机平台应支持设计制图、工程计算和专业一体化设计。 4.1.2 各种硬件平台的配置和数量可根据设计内容、设计工作量和应用水平确定。 4.1.3 宜将各种平台联成网络,形成集中-分布式处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 4.1.4 硬件平台的选型应符合以下原则: (1)硬件平台的规模、功能、
15、性能必须满足 CAD 应用软件和支撑软件的要求; (2)宜选用国际主流设备,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可扩充性; (3)支持程序与程序之间、网络与网络之间应能实现交互操作; (4)硬件平台升级换代时应能保护已有的 CAD 应用软件和数据资源。 4.1.5 硬件平台应包括下列外围设备: (1)文字输入设备,如键盘、文字扫描识别系统等; (2)图形输入设备,如鼠标器、数字化板、大型数字化仪、图形扫描系统等; (3)文字输出设备,如各种打印机; (4)图形输出设备,如各种绘图机、高分辨率打印机等; (5)具有足够容量的外部存储设备; (6)如有特殊要求,可配置专用外围设备。 4.2 软 件 平 台 4.2
16、.1 电力设计部门宜采用统一的 CAD 系统软件平台。 4.2.2 CAD 系统的软件平台由系统软件和支撑软件组成: (1)系统软件应包括操作系统、网络操作系统、程序设计语言和实用程序; (2)支撑软件应包括图形支撑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和汉字系统等。 4.2.3 软件平台配置原则: 4.2.3.1 软件平台的功能和性能必须满足应用的要求。 4.2.3.2 宜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商品化软件。 4.2.3.3 软件平台应支持应用程序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交互操作。 4.2.3.4 软件平台宜适应多种硬件平台。 4.2.3.5 软件平台的更换应经过严格、周密的论证,使已有资源损失最小。 4.2.4 系统软
17、件: 4.2.4.1 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操作系统或主流操作系统。 4.2.4.2 网络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支持多用户共享数据库与各种文件资源; (2)支持不同用户之间的信息交换; (3)为数据库与程序资源提供可靠的安全保护; (4)支持硬件与外部设备的资源共享; (5)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性; (6)支持异型机联网; (7)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协同工作。 4.2.4.3 应用软件的开发应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程序设计语言,如 C、FORTRAN、SQL 等, 或采用 CAD 支撑系统所提供的专用开发语言。 4.2.5 支撑软件: 4.2.5.1 工作站平台与微机平台宜采用相同的支撑软件。 4
18、.2.5.2 工作站平台上的图形支撑软件应能支持多专业综合设计。包括三维模型设计、多专 业共享图形和非图形信息、交互式制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网络环境下多用户存取、通用 数据库接口、三维图形运算、多专业模型碰撞检查等,并具有足够的运算速度和解题规模。 4.2.5.3 微机平台上的图形支撑软件必须满足单个专业的设计制图和分析计算的要求,具有 交互式制图、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基本功能,同时还须具有足够的运算速度。 4.2.5.4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图形支撑软件时,应配置相应的转换程序。 4.2.5.5 CAD 数据库管理系统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并应具有以下功能: (1)CAD 设计资料和设计成品的
19、归档、检索、阅览、拷贝与版本维护; (2)图形和非图形数据的增加、删除和修改; (3)资料统计和报表功能; (4)用户权限的管理与维护; (5)足够的处理速度与规模; (6)支持异型机网络系统。 4.2.5.6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数据库管理系统时,应配置相应的数据转换程序。 4.2.5.7 电力设计部门应采用统一的 CAD 汉字环境,且应满足: (1)汉字编码符合国家标准; (2)支持矢量汉字与点阵汉字; (3)支持区位码与拼音两种以上检索方式; (4)支持矢量汉字的平移、旋转、缩放操作。 5 应 用 软 件 5.1 基 本 要 求 电力工程 CAD 系统的各项应用软件必须遵守现行的规程、规
20、范,满足工程勘测设计各 阶段和设计深度的要求。 5.1.1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用软件应支持以下功能: (1)电厂接入电力系统方案的优选; (2)根据地形、地质、燃料、交通、水源、灰场、出线、环保等条件,进行厂址优选的多 方案比较; (3)完成电网、供水、电气、热力、燃烧、输煤、除灰和化水等专业工艺系统图,进行主 要设备的优选; (4)主厂房布置方案优选; (5)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6)环境影响的分析与评价。 5.1.2 初步设计阶段应用软件应支持以下设计内容的优化或优选,并完成各工艺系统的设备 选择: (1)工艺系统 热力系统、燃烧制粉系统、供水系统、电力系统接入等; (2)总平面布置
21、总体规划、厂区布置、厂外管道布置等; (3)主厂房布置 主辅机设备布置、主要管道布置、建筑、结构及三维模型的建立等; (4)结构型式 地基基础、土建结构、供水结构等; (5)送电工程 路径选择、绝缘配合、杆塔型式等。 5.1.3 施工图设计阶段应用软件应支持以下功能: (1)完成各专业的计算、具体项目的优选优化和设计制图的主要工作; (2)建立主厂房三维模型,进行优化或优选设计和碰撞检查; (3)完成送电线路杆塔排位优化设计。 5.2 应用软件编制的技术要求 5.2.1 应用软件的编制应遵照电力设计部门计算机软件管理规定执行。 5.2.2 基本技术要求: (1)数学物理模型正确,算法、公式和系
22、数应有论证; (2)应采用数据库作为支撑; (3)应采用成熟的计算程序作为支撑; (4)输入数据精练,输入方法简便,应符合语言规范和工程需要; (5)输出内容和形式满足工程实际要求; (6)应有良好的用户界面。 5.3 子系统应用软件配置 5.3.1 综合子系统 (1)厂址方案优选软件; (2)火电厂三维模型设计软件; (3)电力工程 CAD 系统的接口软件。 5.3.2 总布置子系统 总平面布置设计软件。 5.3.3 机务子系统 (1)热机管道一体化设计软件; (2)管道支吊架设计软件; (3)设备布置设计绘图软件; (4)热力系统图设计软件; (5)燃烧制粉系统及锅炉六道设计软件; (6
23、)保温油漆设计软件。 5.3.4 电气子系统 (1)电气主接线设计软件; (2)配电装置设计软件; (3)大电流封闭母线设计软件; (4)防雷接地设计软件; (5)二次线设计软件; (6)直流设计软件; (7)厂用电设计软件; (8)照明设计软件; (9)电缆敷设软件; (10)厂内通信设计软件。 5.3.5 土建子系统 (1)建筑设计软件; (2)钢筋混凝土框排架设计软件; (3)钢结构设计软件; (4)钢筋混凝土烟囱设计软件; (5)变电构支架设计软件; (6)汽轮发电机基础设计软件; (7)输煤栈桥设计软件; (8)地基基础设计软件; (9)地下设施设计软件。 5.3.6 输煤子系统 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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