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塑: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评估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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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 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拟转让持有的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 评 估 报 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 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拟转让持有的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 评 估 报 告 天圆开评报字2013第 XXX 号 二一三年九月一十二日 (共一册,第一册) 天圆开评报字2013第 XXX 号 二一三年九月一十二日 (共一册,第一册) 目 录 声明 1 评估报告摘要 . 2 评估报告 . 5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 5 二、 评估目的 8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8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0 五、 评估基准日 . 11 六、 评估
2、依据 . 11 七、 评估方法 . 12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 . 17 九、评估假设 19 十、评估结论 20 十一、特别事项的说明 20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24 十三、评估报告日 24 声声 明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 的内容是客观的,我们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 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 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
3、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 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 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资料能够满足出具评 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 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 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
4、公司 拟转让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拟转让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评估报告摘要 天圆开评报字天圆开评报字2013第第 XXX 号号 一、经济行为及评估目的:根据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需要,我公司接受华塑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的委托对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 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及范围:评估对象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范围是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
5、全部资产及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本次采用成本法对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估算,并作为本次评估的最终结论。 六、评估程序实施过程:经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程序,得 出评估结论。 七、评估结论: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评估准则, 本着独立、 公正、 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成本法对华塑建材 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6 月 30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经综合分 析得出评估结论: 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
6、益价值价值为-3,135.19 万元,具 体评估结果为:截止评估基准日,资产账面价值 9,139.90 万元,评估值 7,926.63 万元,评估减值 1,213.27 万元,减值率 13.27%。负债账面价值 11,061.82 万元,评估值 11,061.82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1,921.92 万元,评估值-3,135.19 万元,评估减值 1,213.27 万元,减值率 63.13%。各类资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3 年 6 月 30 日 被评估单位:华塑建材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7、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5,249.52 5,249.71 0.19 - 非流动资产 2 3,890.38 2,676.92 -1,213.46 -31.1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固定资产 4 602.05 877.80 275.75 45.80 无形资产 5 3,288.33 1,799.12 -1,489.21 -45.29 资产总计 6 9,139.90 7,926.63 -1,213.27 -13.27 流动负债 7 8,287.51 8,287.51 - - 非流动负债 8 2,774.31 2,774.31 - - 负债总计 9 11,061.82
8、11,061.82 - -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10 -1,921.92 -3,135.19 -1,213.27 -63.13 八、特别事项的说明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正文所述特别事项,并在 利用本报告自行决策时给予充分考虑。 本评估结论仅为报告所约定的评估目的服务。因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当造成的后 果,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负责。 九、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经济行为实现日一 年内使用有效,即自 2013 年 6 月 30 日至 2014 年 6 月 29 日。评估基准日至经济行 为发生日不到一年,但市场条件或资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9、,评估报告的结论不能 反映经济行为实现日价值,应重新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 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拟转让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拟转让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评估报告 天圆开评报字天圆开评报字2013第第 XX 号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10、、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成本法评估方法,按照必要 的评估程序,因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 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需要,对所涉及的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二 O 一三年六月三十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委托方: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及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510000000029743 注册机关: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
11、 117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三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刘永华(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仍为邢乐成) ;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零壹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贰亿伍仟零壹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成立日期:1990 年 10 月 18 日; 股票简称:S*ST 华塑 股票代码:000509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元器件; 羽毛(绒)制品,服装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羽毛(绒)制品所需的原辅材料, 普通机械,仪器仪表及配件的进出口业务;魔芋制品,羽毛(绒)制品
12、方面的技术 服务和咨询;船舶运输服务。批发、零售针纺织品,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 烟叶、煤油) ,普通机械及配件,日用杂品,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 ,百货,仪 表,仪器及配件,棕榈油;种植业;养殖业;物业管理;塑料型材、铝合金型材及 门窗的生产、销售;房地产的开发(凭资质经营) 。 3公司历史沿革及简介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同人华塑”) 的前身为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 于 1983 年由 28 名职工、 7 万元资金创业起步, 1985 年以补偿贸易的方式引进技术、 设备和资金进行羽绒制品的生产与出口贸易,1987 年到深圳、海南经济特区发展窗 口企业,使企业跨出了四川盆地。1
13、990 年,经原四川省南充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四 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发起组建了天歌集团并进行股份制改造。 1993 年 5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 代码 000509,证券简称同人华塑(曾用名川天歌 A、天歌集团、天歌科技) ,是四川 省首批上市公司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 目前已成为以建材为主, 以建材机械设备、 模具制造和服装加工为辅、多元化经营的集团企业。 (二)被评估单位: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二)被评估单位: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及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星光中路 法定代表人:陈志 营业执照注册号:
14、510000000025522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安装门、窗、建筑幕墙;专用设备制造业;商品批发与零售; 进出口业。 (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2公司历史沿革及简介 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建材)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9 日,是专业从事 PVC 塑料建材与门窗研发和生产的现代化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2 亿元人民币。公司 拥有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暂定)贰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 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公司占地面积约 110 亩,现下属有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南充分公司。
15、 3股东情况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股权比例(% %) 1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100.00 25.83% 2 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司 8900.00 74.17% 合计 12,000.00 100.00 4. 资产及财务状况 根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截止评估基准 日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审计后的资产、财务状况表如下: 资产、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项目 20122012 年年 1212 月月 3131 日日 20132013 年年 6 6
16、月月 3030 日日 总资产 9,478.77 9,139.90 净资产 -831.69 -1,921.92 项目项目 20122012 年度年度 20132013 年年 1 1- -6 6 月月 主营业务收入 6,000.19 3,452.18 利润总额 -901.34 -1,090.23 净利润 -906.51 -1,090.23 (三)相关当事方(三)相关当事方: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及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 100 号附 1 号 1207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钧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07000
17、072592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6 月 9 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以上经 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截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姓名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股权比例(% %) 1 上海同人华塑门窗有限公司 45.00 90% 2 杨桂权 5.00 10% 合计 50.00 100.00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被评估单位是委托方
18、的控股子公司。 (四)除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四)除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其他报告使用者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 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方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 用者。 二、 评估目的二、 评估目的 根据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 务约定书,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同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华塑 建材有限公司股权的需要,我公司接受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塑建材有 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拟转让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三、 评估对象和
19、评估范围 (一)本次评估的对象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评估范围是华塑建材有限公司截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后的全部资产及负 债。资产总额 91,399,009.48 元,其中:流动资产 52,495,220.75 元,非流动资产 38,903,788.73 元;负债总额 110,618,207.90 元,其中:流动负债 82,875,104.12 元,非流动负债 27,743,103.78 元;全部股东权益(净资产) : -19,219,198.42 元 具体如下表: 序 号 科目名称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账面价值 1 一、流动资产合计一、流动资产合计
20、 52,495,220.75 2 货币资金 7,571.99 5 应收账款 7,294,659.50 6 预付款项 3,727,356.50 9 其他应收款 33,911,074.54 10 存货 7,554,558.22 14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38,903,788.73 20 固定资产 6,020,470.40 21 无形资产 32,883,318.33 33 三、资产总计三、资产总计 91,399,009.48 35 四、流动负债合计四、流动负债合计 82,875,104.12 38 短期借款 13,400,000.00 39 应付账款 8,691,961.91 40
21、 预收款项 15,484,544.50 41 应付职工薪酬 247,783.02 42 应交税费 3,157,286.28 43 应付利息 5,859,569.35 45 其他应付款 36,033,959.06 46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五、非流动负债合计 27,743,103.78 47 预计负债 27,743,103.78 58 六、负债总计六、负债总计 110,618,207.90 60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9,219,198.42 以上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大信审字2013第
22、14-00033 号) 。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无账面未列 示的其他资产或负债。 (二)委托评估的资产状况 1、资产权利状况 房屋建(构)筑物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位于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对应的土地证 号为龙国用(1996)字第 03189 号土地使用权,本次列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 2 项建筑面积共计 10030.28 , 房屋所有权证为龙房权证龙房监字第 0026396、 0026397 号,以上房屋均已抵押。 构筑物由于在同人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账上核算,本次未列入评估范围。 设备类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 21 台(套) 、电子设备 8 台(
23、套) ,评估人员 查验了有关设备的内部转让协议等相关资料,评估人员未见有抵押担保等事项。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共 1 宗, 土地权证编号为龙国用 (1996) 字 03189 号,证载面积 74,038.03 平方米,证载权利人为四川华塑建材有限公司,该土地使 用权系华塑建材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以承担四川华塑建材有限公司等额债务的方 式取得,尚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该地块于评估基准日正处于查封和抵押状态,其中 54357.03m 2土地使用权被申 请强制执行中。 该地块中约有 9 亩左右(即成都公司型材库房后面和靠食堂侧面的空闲地)于 2011 年 12 月
24、16 日与成都市龙泉新世纪小汽车修理厂签订土地租用协议,租赁期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费用从 2012 年 1 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每亩每年租金 1 万元, 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每年每亩租金按 5%递增; 租赁费用于每年 1 月 15 日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租赁费用。 2、物理及经济状况 房屋建筑物: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在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 房屋建筑物于 2000 年 1 月建成投入使用,结构类型为钢混结构。现正常使用,维护 现状一般。 机器设备存放于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工业园华塑建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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