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被服药”事件主题班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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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儿园”的两种“无知” 该当何罪?,12春4班主题班会,3地幼儿园被曝喂食病毒灵,西安一幼儿园被曝长期给孩子服“病毒灵”,吉林一幼儿园疑组织儿童服处方药,湖北等地幼儿园给孩子喂药 “病毒灵”100颗仅一块五,为何多地发生“幼儿园喂病毒灵”事件,提高出勤率,保证幼儿园收入,教育部门,食药监,卫生部门,退费的依据是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应退还50%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则按未服务的实际天数据实退还。,哪两种“无知”?,相关法律的无知,医药常识的无知,该当何罪?,目前,西安、吉林两地是以涉及“非法行医罪”刑
2、拘了责任人,但很多人觉得该罪名有些不伦不类。首先,从量刑上说,非法行医罪一般是三年以下的轻罪,甚至可单处罚金。而这次西安两家幼儿园长期向大量幼儿非法喂药,社会危害极大,以此罪追究是否“罪罚相当”?更关键的是,按相关司法解释,追究“非法行医罪”,一般要求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而从目前看,幼儿所受损害尚未达到这样的程度。 也有人主张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罪责,但“故意伤害罪”同样要求造成受害者所受伤害,达到法医学鉴定的“轻伤”以上标准。 还有人主张以“投毒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这一观点认为,园方长期向成百上千的幼儿喂食本身就存在严重毒副作用的处方药,本身是一种“危险犯”,而不是结果犯,即,不必要求受害者受到实在的损伤,只要对受害者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危险,就可以构成“危险犯”。园方理应知道长期、大规模向幼儿喂食原本就是禁止对未成年人使用的处方药,必然产生严重的公共安全危险,却长期以来故意为之,这就满足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但之前没有类似的判例。,思考:做为一名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要如何应对幼儿的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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